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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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99年04月28日 | 发照时间 | 2015年09月24日 |
半岛·城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金世纪路与望海路交汇处 乘坐市区公交244路、369路、977路达到目的地.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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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作答。 小区均价:92159元/㎡ 所在区域:南山 蛇口楼栋总数:8栋建筑年代:2006-02-15总 户 数:1028户物业类型:...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2013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 1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 1 第四章 股东出资 .......................................... 2 第五章 股东权利及义务 .................................... 2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3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3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江苏省连云港 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宗旨是: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遵循市场经济规 律,以诚信为本,积极开拓市场,促进 xxxx 民营经济的大力发 展。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连云港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在: xxxx 市 xxxx 北路。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营及开发。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股 东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4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张磊:昆山市 2 朱作喜: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 何亦峰:浙江省杭州
项目北依蛇口山主题公园,东临西部通道,与香港元朗隔海相望,堪称南中国海上的城市门户,东、南、西三面零距离面向浩瀚开阔的南中国海,画定100万平方米的海上城邦;边界清晰的半岛地形,专享1.5公里城市海岸线,让这里成为南中国海100万平方米“进海”社区,实践都市海居的最高梦想,开启新一代滨海生活的新篇章。半岛城邦分五期发展:第一期178,000平方米——1,012户已完成并于2006年12月入伙,第二期将于2008年6月开盘。
随着半岛城邦项目的展开,深圳市半岛城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运而生(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隶属南海控股公司,为集团公司地产发展做好配套物业工作,为业主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是南海控股公司品牌建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创建于2005年11月,目前拥有一百余名高学历并训练有素的员工。
公司凭借集团坚强的后盾,凭借超前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创造性思维,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为目标,使企业焕发出勃勃生机。公司通过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正确处理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建立健全了规范、系统、科学的规章制度和服务程序, 加强了服务的细化管理;聚集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以丰富的管理经验,实践着公司的管理理念和经营宗旨,力求将优质的服务和优美的环境奉献给业主和住户。
公司经营理念我们以“科学管理 优质服务 创新品牌 员工与公司一起成长”为工作原则,通过优质服务和有效管理,使业主觉得所购单位保值超值,使每位业主放心如意,享受高品位的生活方式;公司将和各位员工一起成长,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打造自己的品牌,获得双赢。2100433B
固始能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郭亚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2012年4月12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就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破产清算公告。 公告称,余杭区法院根据杭州圣基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2年3月30日裁定受理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2年6月11日前向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公告称,余杭法院定于2012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