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外文名 | Songyuan 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services and digital constr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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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博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政数局全面工作
梁 兵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科、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科
张国玉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营商环境建设科、营商环境督查科
黄海川 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调研员
协助局长代管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数字化建设管理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负责建设和维护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交易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等工作。
邹立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直接责任范围:负责全面工作,直接负责进场交易项目任务下达;直接负责集中采购项目文件编制任务分配;直接负责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任务分配。
李 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直接责任范围:(一)综合业务督办。1.负责中心日常办公运转和交易业务后勤物资保障督办管理工作;2.负责督办检查各科室对上级会议组织协调通知管理工作;3.负责协助主任对各类制度、流程、起草和编写整理工作;4.负责对综合消防安全,督办检查培训、宣传、应急处置完善管理工作。(二)中心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1.负责督办中心办公用品购置及入库管理工作;2.负责财务入账票据审核签批手续;3.负责对专项资金和保证金退付监督管理工作。(三)项目文件编制管理。1.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对文件编制科的政府采购文件审核和修改工作;3.负责从源头抑制违纪违规违法采购行为。
赵 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直接责任范围:1.协助主任管理好项目评审科、交易服务科、信息技术科的相关业务;2.负责部门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活动委托协议的签订;3.负责审核签发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布相关成交结果信息公告;4.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文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直接责任范围:协助主任管理好工程交易科和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的相关业务。负责交易项目委托协议的签订;负责签发项目进场交易见证书;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于有关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6月,中共松原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被评为“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松原”建设。
(五)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订、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政务云平台、全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网络、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非密级网络整合等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和集约化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开办整合、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省支持建设资金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个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
乘坐35、29、62、51、60、60快线、85、87、89、321等到“紫荆山路与东大街”站下车,下车后可见到东大街路北“郑州小浪底宾馆”,到紫荆山与东大街交叉口向北转(路口有一建行),路西一八层楼...
是的,地址就在寿春路东头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拟定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协调、机关重要事项督办督查、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事、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及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
(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科。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营商环境服务考评科。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市(州)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管理市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办法,提出政务公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平台。
(四)营商环境督察科。负责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网络、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管理以及非密级网络整合等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和集约化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开办整合、安全管理等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
(六)数字化建设管理科。编制全市数字化建设发展规划,研究建立数字化建设评价体系;按规定权限,负责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负责市数字化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拟定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市直各部门、相关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指导全市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综合服务楼工程位于济宁市高 新区,框架结构。本工程建筑面积2150㎡,占地面积 430.18㎡,建筑高度 17.1m, 建筑层数为 5层,一层层高 3.9 米,二、三、四、五层层高 3.3 米。使用年限 50年。 二、编制依据 1、《测量规范》GBJ50026-93 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408-2005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2006版)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0-89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3-2002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7-89 10、《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1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市重点局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由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办理、工程施工管理、 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工程决算审计、质量回访、项目竣工后 评估等阶段组成。 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 工程立项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 书,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报市 (省)政府批准后,下达立项批复。 二、 可行性研究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在项目立项批复后,通过招 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 设计条件、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资料齐 备后,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 三、初步设计 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设计单位编 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市发改委组织审查批复。本阶段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市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负责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数据化信息应急协调工作。
(六)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七)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审核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延吉”建设,协调重大问题。
(八)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陈全义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为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制定州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进入州级平台的并联审批协调服务工作,对州直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派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实施考核;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四)查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州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
(五)参与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等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六)参与对州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七)对各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八)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并按职责分工移送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