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国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佟晶石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国土局、建委、房产局、执法局、市政府督查室,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主要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4日
市长:费高云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 费高云,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2年12月加入中国,1993年8月参加...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起步较早,历经了以"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共享公平"为导向的三个阶段,在技术手段与融资模式上均作出了创新性的探索。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沈阳市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及省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以现状人口、空间和产业数据研究为基础,利用规划手段进行科学分析,通过建立市区棚户区改造"一张图"来进行平衡布局;结合产城融合提升城市内生动力,充分吸纳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的劳动力就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两大配套体系,通过多渠道的实践,探索出在规划布局、体制机制和投资融资多方面的创新模式。
【发布单位】信阳市 【发布文号】信政文〔 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生效日期】 2006-06-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河南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政文〔 2006〕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城乡规划效能监 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军甫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 副组长:张春香 (市政府副市长 ) 成员:尹建基 (市监察局局长 ) 罗荣国 (市规划局局长 ) 李光 (市监察局副局长 ) 冯福森 (市规划局副局长 ) 解长建 (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 闫恩杰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 王新琦
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组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任副组长,共7名组员。
这个领导小组负责哪些工作"para" label-module="para">
据了解,2014年年底,财政部、民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这时候才成立领导小组"para" label-module="para">
刘小川解释说,从目前实际运作情况看,政府购买服务这项工作进展不大,产生影响有限,而且技术层面存在问题。“我了解到,政府购买服务在操作时,几乎都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购买货物方式来操作,采用的技术手段是招投标方式,但服务领域具有特殊性,其购买不能套用货物采购方法,不能简单按照招投标来进行,其中有很多需要研究的问题。”
刘小川认为,政府购买服务不仅仅是财政管理的改革,实际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的一种方式,因此不能仅靠财政等一两个部门,需要国务院牵头推行。
吉建人〔2021〕2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亮 厅党组书记、厅 长 副组长:刘 萍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柴 冠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闫忠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宋海燕 一级巡视员 邢文忠 二级巡视员 成 员:刘 强 厅法规处处长 杨晓辉 厅办公室主任 卫道军 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句庆吉 厅人事处副处长 巩兆义 厅老干部处处长 吕映炜 厅综合财务处处长 刘 金 厅行业发展处处长 何函芪 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李祥民 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于忠海 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刘兴岩 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红卫 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孙世林 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王海莹 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刘海臣 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张久慧 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陈利民 厅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臧 锐 厅市政公用处处长 张旭东 厅消防监督管理处处长 甘茂东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主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李玉泉 省抗震防灾办公室主任 赵 伟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振 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张军闯 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中心副主任 (主持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 蔡 磊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处长 韩雪华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温成君 省城镇供热保障指导中心主任 孔德厚 省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王红伟 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中心主任 严业飞 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程立军 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李瑞千 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完备的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八)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九)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八五”普法方案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宋海燕(兼);副主任:刘强;成员:法规处全体。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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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李晓全 中央编办副主任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戴柏华 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顾 炬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