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上虞区建筑业管理局 | 外文名 | Shangyu Building Industry Bure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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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 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 | 单位地址 | 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一路八号三楼 |
邮政编码 | 312300 |
组织机构分类: |
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 |
单位地址: |
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一路八号三楼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按规定程序研究制定全市建筑活动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违反《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建筑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审批;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做好行业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建筑安装、装修装饰、勘察设计市场和建筑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定额标准、工程造价、工程中介服务工作,培育和规范行业生产要素市场;组织或参与本市主要建设项目的扩初会审;负责工程竣工备案事务。
(五)指导全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负责协调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六)管理建筑业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发展对外技术交流、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重大事故;归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全市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
(八)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技术政策;负责全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科研项目的引进、立项审批及推广应用;指导和组织业务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配合人事部门做好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业管理局简称建管局,主要是负责研究和制定该地区建筑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广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应用;负责该地区建筑行规法规的起草、审查和报批;负...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59号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绍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实 施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 2003 版)的通知》(绍市建 管发 [2005]32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和《浙江省建设 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73 号)、浙建建( 2004)45号文件精神,进 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行为, 确保 2003 版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顺利实施。 经研究,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凡在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 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
诸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使我市建筑安全 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以下简称“市标化工地”)管理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增强建筑安全标化工地评审的公开性、透明度,根据《建筑法》 、《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浙江省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及《绍兴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 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诸暨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申报、评审“市标化工地”,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由诸暨市建筑业管理局 (以下简称 市建管局 )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评审与现场考核验收分级管理。成立“市标 化工地”评审委员会 ,在现场考
所属类别: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
单位名称:上虞市建筑业管理局
机构名称:驻甬办事处
职责:代表局行使对上虞市在宁波的外出施工队伍和驻外建筑企业办事处的指导和管理,指导企业对驻地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开拓,协调与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收集和整理市场信息,提供对外合作和联络服务。
机构名称:驻杭办事处
职责:代表局行使对上虞市在杭州的外出施工队伍和驻外建筑企业办事处的指导和管理,指导企业对驻地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开拓,协调与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收集和整理市场信息,提供对外合作和联络服务。
机构名称:驻沪办事处
职责:代表局行使对上虞市在上海的外出施工队伍和驻外建筑企业办事处的指导和管理,指导企业对驻地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开拓,协调与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收集和整理市场信息,提供对外合作和联络服务。
机构名称:工程管理(安全监督)科
职责:负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土木建筑安装、装修装饰),制定全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中长期规划、激励政策;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监督、定额造价的业务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建筑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及管理办法,指导和管理全行业的标准、计量工作;组织全市性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参与行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协调工作;负责下达年度创优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舜江杯”优质工程、优质主体结构的评选工作,参与市级安全标准化工程的评选;初定并办理“兰花杯”、“钱江杯”、“鲁班奖”等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机构名称:科技信息科
职责:负责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负责组织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和立项审批;管理建筑行业科技情报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工业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工程公司的资质管理工作;实施勘察设计执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指导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标准设计的编制、推广和应用;负责全行业职工培训、建设劳务资格培训、执业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各类上岗证书审查、核发和注册登记的业务工作。
机构名称:行业发展科
职责: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建筑企业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市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的评审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出外施工队伍和驻市外建筑业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市建筑队伍建设和国际市场的开拓;负责收集、整理对外经营信息,提供对外合作意向和联络服务。
机构名称: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综合性的组织协调;负责文书档案、信息工作;负责建筑法规、规章实施办法的起草、报批和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综合管理建筑业的行政执法、指导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和物价、审计、统计;会同有关科室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内保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来信来访、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系统的人才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
2100433B
(一)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建筑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审批;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做好行业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建筑安装、装修装饰、勘察设计市场和建筑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定额标准、工程造价、工程中介服务工作,培育和规范行业生产要素市场;组织或参与本市主要建设项目的扩初会审;负责工程竣工备案事务。
(五)指导全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负责协调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六)管理建筑业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发展对外技术交流、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重大事故;归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全市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
(八)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行业技术政策;负责全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科研项目的引进、立项审批及推广应用;指导和组织业务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配合人事部门做好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