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 标准号 | SY/T 5858-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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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2004-11-01 | 发布日期 | 2004-07-03 |
技术归口 | 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2100433B
周长江、张富均等。
第一条 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
机械设备主要是压缩机、泵静设备主要包括反应器、容器、换热器、塔器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柜等仪表阀门管件等
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2、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5858-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的基本原则、 技术要求、分类等 级及其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油田基本建 设和其他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 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 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动火 hotwork 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 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焊、割等工具,能
建筑工地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3.2一级动火作业...
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动火作业人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制度。执行“申请报告书没有批准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的原则。
3.动火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1.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2.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h,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作业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交底,并由接班相应人员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二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d,三级、四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d。
3.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应严格限制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应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4.油气集输泵站进行多处动火时,相连通的各个动火部位不应同时进行。上一处动火部位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部位的施工作业。
5.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方案、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6.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指定动火作业监督人和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检查和确认动火措施的落实。
7.动火施工现场应根据动火级别、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车。
8.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索。
2.在架空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