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外文名 | Shaoxing Administration Center of Public Accumulation Fund for Housing Constru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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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 | 邮政编码 | 312000 |
一、综合处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本级各部门及各分中心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协调、督查、负责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秘、宣传、党务、文书档案、信息、保密、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中心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房运行维护;督查、督办各项工作任务、规章制度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协助相关处室做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积金归集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牵头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相关计划和归集业务操作规范;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有关缴存限额标准,开展单位缴存情况年审、单位缓缴审核等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包括制定扩面计划,联系、督查各县(市、区)、开发区扩面进展,考核扩面实绩;负责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培训工作和对各分中心业务指导;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贷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的相关政策、制度,牵头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贷款计划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负责监控承办银行公积金贷款工作业务流程;负责个贷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贷后风险防范与化解;负责个人住房贷款档案、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管理;负责贷款案件的法律诉讼工作;负责开展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培训工作和对各分中心业务指导;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计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年度住房公积金和委托代管的其他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收付结算业务、计划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业务综合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财务业务操作规范和相关政策、制度和对各分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与受托银行、社会单位、内部各部门进行财务结算、对账和票据交接;负责联系协调财政部门,并做好单位管理经费的预、决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负责固定资产、设备、装备的计划、配置等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执法稽查处
主要职责: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行使《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对维权信访进行协调和处理;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负责房改及房改相关审批工作;负责房改工作相关的文件起草、政策咨询、解答;负责编制稽核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制定内审稽核工作细则,并在系统内有效开展稽核工作;负责对系统内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情况实施内部审计和稽核稽查;负责对系统内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越城管理部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负责协助相关业务处室制定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并贯彻执行;负责公积金业务工作咨询、解答等;负责住房公积金有关缴存基数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或降低缴存比例审查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按月向单位收缴住房公积金;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帐户的缴存变更、转移、提取、封存、销户、结算、对帐、查询等业务工作;负责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记载、提取及使用;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核、签约、发放、回收、催讨、核销等业务工作;负责中心办事窗口建设、亮化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英文名:Shaoxing Administration Center of Public Accumulation Fund for Housing Construction
单位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
邮政编码:312000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地址:解放北路588号(原人民医院对面、电信大楼西侧)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河东大道1068 电话:0731-58577200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 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 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省中心) 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 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是绍兴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7年12月,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入选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选的“第六批浙江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报表编制等具体管理工作,实行分级核算。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一日
绍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