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树标杆、学先进、提质量、促转型”为主题,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重点,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重点围绕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软件过程改进、统计过程控制、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小组和信得过班组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活动中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树立“质量标杆”。
(一)“质量标杆”标准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二)“质量标杆”命名
“质量标杆”的对象是工业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命名时要明确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命名采用“‘企业名称’ ‘典型经验特征’ 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XXX集团公司实施质量成本管理的实践经验),不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
(三)“质量标杆”案例提炼
“质量标杆”典型案例是指各工业企业在开展质量管理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具有供其它企业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四)“质量标杆”申报、遴选
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在企业自愿参与的基础上,结合定向邀请的方式,组织本地区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尤其是近三年获得省市质量奖的企业,按要求准备材料,申报“质量标杆”。
(五)交流学习和对标活动
“质量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安排,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会,办好9月份在西安举办的全国交流会。具体会议事项到时另行通知。
10~12月,依托省质量管理协会,组织省内工业企业到“质量标杆”所在企业开展现场对标活动,深入学习、对比“质量标杆”的优秀经验,解决企业在实践过程中的难点、疑点。
(六)“质量标杆”推广
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会,通过主流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推广“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依托省质量管理协会,将第一批省级“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汇编成册,予以广泛宣传。
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11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陕西省质量管理协会(各市〈区〉申报名额分配:西安市5户,宝鸡市5户,其他市〈区〉各3户)。我厅将于8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并于8月底前公布2014年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名单。
“质量标杆”活动目的是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持续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质量标杆”活动是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和有关质量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活动。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
现在做一个改造工程 拆除原来的 再重做 要求 列清单 主要是拆除部分该怎么列清单? 只有01修缮定额,没有对应的清单,你可以与当地的“房屋定额站”联系,他们肯定会有“房屋拆除清单”的,如果实在没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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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发布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工程建设施工工艺标准》的通知 陕建发〔 2016〕394 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质量技术监督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 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由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主编的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工程建设施工工艺标准》 (共 18 分册),已经陕西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 现发布为陕西省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编号见附件,自 2017 年 3 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 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出版、 发 行,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 条文技术解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质量技
2008 年陕西省人口计生系统将开展信息化达标市县创建活动 11月 9 日,陕西省人口计生委下发《进一步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决定》 , 要求在全省建成两网、一库、三级平台, 并开展信息化达标市县创建活动, 实现人口计生部 门内部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信息资源共享、 办公自动化, 实现人口计生主要业务的数 字化和网络化,全面提升人口计生部门科学决策、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 近年来,全省人口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为此, 省人口计生委决定进一步加快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全省建成两网一库三级平 台。 “两网”即内网、外网; “一库 ”即信息资料库; “三级平台 ”即省、市、县三级综合信息平 台。推进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初步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测、 决策支持 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 健全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提高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管理,指导推动全国性“质量标杆”活动。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质量协会(以下合称“组织单位”)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策划和推进,配合开展全国性活动。质量专业机构参与“质量标杆”推荐、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活动。
各组织单位应结合质量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每年制定“质量标杆”活动计划。活动计划应包括当年“质量标杆”活动的范围、重点领域、工作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活动计划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各组织单位根据“质量标杆”活动计划,组织工业企业参加“质量标杆”活动。
(一)“质量标杆”的标准
质量标杆是工业企业在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各组织单位应在《“质量标杆”基本条件》(附件1)的基础上,制定评审和确定“质量标杆”的标准。
(二)“质量标杆”案例提炼
各组织单位、质量专业机构应组织和支持“质量标杆”申请企业总结提炼标杆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案例应突出主题事项,体现典型经验的理论观点、方法特点、实践要点以及效果亮点,具有供其他企业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各有关单位应在《“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附件2)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案例提炼。
(三)“质量标杆”的命名
“质量标杆”的对象是工业企业的最佳实践经验,命名“质量标杆”时要明确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命名采用“‘企业名称’ ‘典型经验特征’ 经验(实践经验)”的方式(如:“××××集团公司实施质量成本管理的实践经验”),不直接使用企业名称作为“质量标杆”的名称。
(四)“质量标杆”的遴选
“质量标杆”依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3)并附《“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按组织单位要求报送材料。
各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质量标杆”遴选,具体组织实施“质量标杆”的申报、评审、确定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全国性“质量标杆”遴选。各组织单位负责全国性“质量标杆”的推荐工作,中国质量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安排现场考察。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全国性“质量标杆”。
(五)“质量标杆”的学习交流活动
“质量标杆”活动的核心是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各组织单位要全面策划组织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标杆学习和标杆对比活动。要利用培训研讨、巡回宣讲、现场交流、企业“一对一”对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质量标杆”学习活动。鼓励跨地区、跨行业开展标杆学习交流活动。
要把“质量标杆”活动与“质量月”、全国追求卓越大会、六西格玛大会、质量技术奖励大会、质量管理小组大会和质量学术与创新论坛等全国和地方性质量活动有机结合,广泛宣传和推广“质量标杆”的典型经验。
鼓励工业企业在“质量标杆”企业开展现场对标活动。 “质量标杆”企业要为开展标杆学习和对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鼓励指导工业企业在学习“质量标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质量培训、对标达标等工作,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践标杆经验,赶超标杆水平。
(六)宣传和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力量,研究、推广“质量标杆”成果,形成案例、图书等知识载体,全面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分享经验。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质量协会,每年汇编《中国企业质量管理成功实践》,通过印发和网站媒体刊载,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
组织“质量标杆”活动总结交流,包括各地区、各行业、质量专业领域和全国性活动总结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表扬优秀“质量标杆”和优秀活动组织单位。
2012年标杆活动
根据2012年“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方案,以“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为主题,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重点,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2012年将围绕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管理(6σ)、精益生产、可靠性管理、质量总体解决方案(TSQ)、软件过程改进(CMM)、统计过程控制(SPC)、现场管理(5S)、质量管理小组(QC)和信得过班组等10种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活动中取得实效的典型经验,树立“质量标杆”。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即启动2012年“质量标杆”活动,制定计划,建立制度,组织发动工业企业,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2012年,每个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可推荐1-2个全国性“质量标杆”。2012年树立全国性“质量标杆”不超过50个。
各组织单位应于4月15日前将推荐全国性“质量标杆”的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5月底前确定2012年度“质量标杆”。
6月-12月,各组织单位全面开展标杆学习和对比活动,宣传、学习和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12月份,各组织单位上报“质量标杆”活动总结材料。将在“‘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总结交流大会”上对“质量标杆”活动进行总结交流,表扬优秀“质量标杆”和组织单位。
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评为2021年度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工作先进单位。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