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税研究中心 | 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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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1. 开展环境保护税及其他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为国家环保税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效果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
2. 面向地方政府提供环境保护税等相关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技术咨询服务;
3. 开展环境相关税费政策宣传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 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提供环保税纳税服务、鉴证服务等咨询服务。 2100433B
附件 1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A 类) 税款所属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税源编号 *排放口名称 或噪声源名称 *税目 *污染物名称 *计税依据 或超标噪声 综合系数 *单位税额 *本期 应纳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 应补(退)税额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⑺ =⑸×⑹ ⑻ ⑼ ⑽=⑺ -⑻ -⑼ 合计 —— —— —— —— —— 授权声明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 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申报人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填写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经办人: 主管
具体承担全国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流域或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实施方案
以及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的拟订工作,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国家重大环境保护政策与管理措施,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编制环境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相关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的技术咨询。
环境规划院设有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战略规划部、水环境部、大气环境部、生态环境部、项目咨询评估部。人员编制为80名,现有工作人员100多人,是一支年轻的专业化队伍。专业人员中博士占25%,硕士占60%,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科研人员占70%以上。
环境规划院成立近六年多来,完成了多项规划,如《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五“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全国危险废物处置“十五”计划》《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酸雨与二氧化硫控制“十一五”规划》《全国农村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十一五”规划》等,以上规划均获得国务院批准。环境规划院还为地方政府编制了大量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规划等项目,均获得地方人大和政府的批准,如《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包钢及其周边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绍兴生态市建设规划》《武汉青山国家环保产业基地建设规划》《中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鲁北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等30多个规划,同时环境规划院还为地方政府或企业编制了一些工程类可行性研究报告,如《苏州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贵州车辆工厂复合反渗透膜国产化可行性研究报告》《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环境规划院还编制完成了中国工程院的重大咨询项目《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之专题五:中国江河湖海防污减灾战略对策》。此外还开展了若干的政策研究项目,如开展中美合作《中国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可行性研究》亚行《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放交易试点研究》和《促进清洁生产投融资机制研究》《化石燃料发电厂环保折价政策研究》世界银行《中国水污染防治政策创新研究》等,制定了多项标准和规范,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条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气候变化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成立于2009年。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研究中心成立于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