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设施配套微型农用机械 | 出版社 |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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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数 | 142 页 | 装 帧 | 平装 |
《设施配套微型农用机械》系统全面的介绍了设施配套微型农用机械相关知识,《设施配套微型农用机械》编写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向广大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科技项目的技术指导。以增加其收入,发展农村经济。《设施配套微型农用机械》所介绍的各项内容和技术方法,具有实用性强,方法简单,易学易懂,切实可行等特点。可供广大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创业、致富,选用参考。
第一章 设施内作业机械
第一节 微型耕整地机械
一、耕整地的目的
二、耕整地的农业技术要求
三、耕整地机械的类型及其工作原理
四、微型耕整机械的发展概况
第二节 设施内播种机械
一、设施作物播种的技术要求
二、播种方式
三、播种机的种类、结构及工作原理
四、地膜覆盖机械
第三节 育苗、移栽、嫁接机械
一、育苗播种机械
二、移苗栽植机械
三、嫁接机械
第四节 设施蔬菜收获机械
一、蔬菜收获的方法及其机械的类型
二、地下根和地下茎类收获机械
三、叶菜类收获机械
四、果菜类收获机械
第二章 植物病虫害防治机械
第一节 物理机械防治技术及设备
一、声波助长仪
二、空间电场防病技术及设备
三、种子处理技术及设备
四、电子杀虫技术及设备
第二节 化学药剂施用技术及机械
一、喷雾机
二、弥雾机
三、超低量喷雾机
四、喷粉机
五、喷雾、喷粉的农业技术要求
第三节 土壤消毒机械
一、土壤物理消毒法
二、土壤消毒机
三、土壤电消毒处理技术及设备
第三章 设施节 水灌溉机械
第一节 设施常用节 水灌溉机械的类型及组成
一、水源
二、首部枢纽
三、供水管网
四、田间灌溉系统
五、自动控制设备
第二节 滴灌系统
一、滴头
二、滴箭
三、发丝管
四、滴灌管(带)
五、大棚滴灌机械的安装与使用
第三节 微喷灌系统
一、微喷灌系统组成及类型
二、微喷头的分类及工作特点
三、新型薄壁软管微灌技术
四、移动式喷灌机
第四节 渗灌系统
一、渗灌原理及其特点
二、渗灌灌水器的类型及特点
第四章 设施其他机械
第一节 温室卷膜卷帘机械
一、卷膜装置
二、卷帘机械
第二节 开窗通风机械
一、通风换气的作用
二、通风的基本形式与特点
第三节 二氧化碳气肥增施机械2100433B
第1版 (2009年9月1日)
丛书名: 农民致富大讲堂系列丛书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32
ISBN: 9787543325227
条形码: 9787543325227
产品尺寸及重量: 20 x 12.8 x 1 cm ; 118 g
ASIN: B002U57LGO
百度一下,你就知道。
主要包括:浴室柜、龙头花洒、便器、卫浴设备、面盆、冲洗阀/阀芯、浴室配件、浴缸/ 淋浴/桑拿房、浴室电器、卫浴陶瓷砖、玻璃洁具/卫浴镜、木质洁具/亚克力/塑胶洁具 、清洁用品 、厨卫/厨房挂件、刀架/...
市场上的农用柴油机品牌繁多,质量良莠不齐。农用机械选配柴油机类型不合适,常出现大马拉小车或小马拉大车的现象,造成使用经济性不佳。现将柴油机选型及与农机具匹配方面的要点介绍如下。1.根据用途选择机型购买柴油机要根据自己的用途选择合适的机
一、根据用途选择机型购买柴油机时要根据自己的用途选择合适的机型,考量的参数主要有柴油机的功率、转速、冷却方式等。1.柴油机功率的确定。农用柴油机主要用作农田排灌或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动力。选用柴油机功率的大小要根据生产机械的需要来定。如果选定的柴油机额定功率过大,就会增加投资费用、运行费用;如果柴油机额定功率过小,则使用时会使柴油机寿命缩短甚至损坏。确定农用柴油机额定功率时,应按照工作机械的额定功率并考虑传动效率,按式(1)计算其功率值:P=Pi÷n。(1)式(1)中,P为所需柴油机功率(千瓦);Pi为工作机械额定功率(千瓦);n为传动效率,一般可取
广义的农用机械还包括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蚕桑、养蜂、食用菌类培植等农村副业机械。农用机械属于相对概念,指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所有机械的总称,农用机械属于农机具的范畴。推广使用农用机械称为农业机械化。
如图《配套设施》,这是广州新世界大酒店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按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明确交付的配套设施的条件,以便在交付时有相关的依据。但是若未能达到要求,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追究违约责任。
会计与税务处理
会计上一般将“配套设施”分为“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可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两类。“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水塔、锅炉房、游泳池、公厕、自行车棚等:“可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有开发小区内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等,也包括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如中小学、文化站、医院等;还包括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的增容增压、交通道路等。对于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其实际成本应转作为开发产品处理;对不能有偿转让的,竣工后,应将其实际成本,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及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产品成本之中。可是因房开企业的特殊性,开发的开时间较长或开发企业在开发进度不同步,有时先建房屋,后建配套设施。这样,就会出现房屋已经建成而有的配套设施可能尚未完成,或者是商品房已经销售,而配套设施等尚未完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可转让的,其本身就可作为成本核算,如实核算就可以了。可是对不可转让的,而又有要计入那些已具备使用条件或已出售的房屋应负担的配套设施费,会计规定是可以以未完成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为基数,预提配套设施费用(不能有偿转让的)记入可售的房屋等开发项目及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产品的开发成本。
税法的规定是,按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开发产品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当期实际发生的,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入成本对象;当期尚未发生但应由当期负担的,除税收规定可以计入当期成本对象的外,一律不得计入当期成本对象。还有对预提费用的规定是,除税收另有规定外,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目前,对内资房开企业还没有预提未完成配套设施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的规定。
这样因预提费用就不但产生了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而且出现了实际成本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国税发[2006]31号文件对此也有规定,规定是“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按计税成本结算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首先在已完工成本对象和未完工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应由已完工成本对象负担的部分,在已销开发产品和未销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