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我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部分。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配备1名兼职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今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绩效考评要求,在往年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新梳理、重新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等,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分工、政务信息、行政审批结果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发布质量。二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载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原件在形成或修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县公开办。
(二)、围绕南宁市和上林县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南宁市和上林县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将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县门户网站上公开。二是每月将我局工作动态在网站上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发布及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的情况。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公开内容涉及政务动态、政务信息、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内容。
(3)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文件的报送单位、报送范围、报送方式、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由局各股室将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原件一式四份送局公开办,局公开办汇总并形成公开文件目录表,于每月报送县公开办,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原件在形成或修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县公开办。
(4)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为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我局安排了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录入工作,局各股室按要求在主动公开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提供给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录入,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局公开办工作人员则不定期登录统一平台检查信息录入更新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截至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已转2021年办理。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20年,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设立了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室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并进行培训,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3 |
0 |
1184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0 |
-7 |
26713(行政确认)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5 |
0 |
20 |
行政强制 |
1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59 |
8463.3867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局各股室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立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作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应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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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然保护区即对一定范围内的陆地或水域,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综合体或自然资源,以及保护其他特定的单种、多种或整体的对象,是自然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水资源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水库、冰川、海洋等“地表贮...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根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省自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规定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坚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抓好广元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审信息公开,强化制度保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审核、政府信息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信息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并印发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要点和调研课题题目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同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主动公开。2020年,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总体良好,公开率100%。向社会各界公布自然资源政务信息累计2581条,其中发布新闻信息1236条,土地供应和出让信息37条,不动产登记信息755条,矿产管理信息17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34条,人事信息15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6条,回复群众投诉举报、业务咨询、政策措施及热度舆情解读信息124条,疫情防控信息113条,其他动态工作信息241条。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5件,同比减少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其中涉及土地征收9件,违法举报结果0件,规划选址2件,其他类申请4件。
(四)强化网站和自媒体建设。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现有“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625土地日”“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共五个专题栏目,全年共发布专题信息190条。目前,已建设运营官方微博“广元市自然资源”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自然资源”,微博现有粉丝3363人,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77人,全年共计推送动态信息255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单位按规范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工作台账,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局官方网站首页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3 |
增145 |
2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增2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45588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3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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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 |
3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量未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新闻时效性不强,从稿件撰写到审批再到发布的流程过长,导致部分新闻信息发布不及时;三是平台建设还需加强,目前官方网站功能还需进一步开发,比如视频发布等。2021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全面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增编强配,着重解决信息工作队伍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是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公开时效。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关各科室、各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紧密配合,充分沟通协作,共同提高公开的规范性、实效性,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抓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软硬件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全力推进信息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5件,其中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8件,省信访局转件1件,四川省省长信箱交办件4件,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信箱交办件4件,省厅信访处转办件11件,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网上转办件7件,人民网“领导留言板”5件,”问政四川”网民留言4件,广元市书记市长信箱转办件8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件232件,市委纪检监察组交办件1件,市长签批件2件,市委群工局交办件13件,利州区公安分局东坝派出所女子警务室信访疏导工作情况汇报2件,局门户网40件,网络论坛35件,复查1件,来电7件,来访12件,直接收信5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4件,依法受理和答复率100%。
上林县三里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有效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兼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明确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专人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三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里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我镇及时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并公布《三里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里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受理程序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得三里镇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三里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指定镇党政办主任兼任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管理、协调、处理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并明确要求镇直各公开单位成员安排专人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办理工作;积极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载体,公开有关我镇政府的工作动态、工作流程、计划总结、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镇信息。2020年,我镇正常、规范使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32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 |
0 |
41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6 |
1473.102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三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行政审批局领导的指导关心下,在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加强。随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推进,部分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然不够全面,对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较少。个别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把握不准,业务不熟,特别是村“两委”干部普遍存在不熟练使用电脑甚至不会使用电脑的现象,对村级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存在一定难度。
(三)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信息的平台还比较单一,设施也不够完善。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统一的政府网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取社会公众更深入地理解和支持;加强督促指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我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处室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厅及时召开厅务会,专题学习研究,针对新情况、新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通过召开视频会议方式由厅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为全厅干部讲解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组织全省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步收看;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在会后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0〕3号)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组织编写了《2020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要点及任务分工》并及时公布。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2020年我厅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并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本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进行了梳理,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同时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相关要求,我厅下发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自然资函〔2020〕277号),督促并指导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吉林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根据新《条例》要求和机构改革后相关信息变动实际,重新组织完善《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组织人员对我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考核指标,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步骤有规范、操作有指导、过程有参照。
四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通过实体政务大厅、省政府网站和“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五是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2020年,我厅新制定印发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厅网站上公布,同步做好信息关联及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制作图文版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外界进行宣传。认真做好新闻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解读4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六是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地灾预警信息19条,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在疫情期间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相关处室编写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矿业权管理相关工作的公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采取10项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并在厅网站进行了公布,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下我厅工作进展。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处(室、局)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力量。认真做好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委托我厅具体审核承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承接工作。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7件,2019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17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年度新收申请件数量略有减少,但申请内容增多。
(四)加强平台建设保障提升政务新媒体水平。2020年,我厅继续认真做好网站和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并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条;2020年主动公开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信息共计1394份,公开“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共计12341条,公众可通过互联网多种搜索模式方便地查询到征地批复、征地审批要件、征地区片地价等信息。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 |
2 |
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2 |
-10 |
173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5 |
8 |
11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9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5280.98万元 |
|
2020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12条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7件,2019年度结转5件,本年度共办结17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办结件数较上年减少5.35%。177份答复中,予以公开的82件,部分公开的34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60件,不予处理的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4 |
13 |
0 |
0 |
0 |
0 |
1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5 |
7 |
0 |
0 |
0 |
0 |
8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0 |
4 |
0 |
0 |
0 |
0 |
3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6 |
2 |
0 |
0 |
0 |
0 |
5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4 |
13 |
0 |
0 |
0 |
0 |
1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案件2件,其中被判定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2件,复议后起诉的2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普遍存在告知内容过于简略的问题,尤其是“政府信息不存在”时,告知书内容只有短短几句话,容易引起申请人不理解甚至反感,成为行政争议多发的一个诱因。
凡拟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或只有一部分信息时,在正式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前,都主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想法。由于采取了更加积极主动的办理方式,由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多发的势头开始得到有效遏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坚持高标准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厅办公室进一步对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办理复文、办结时限、代表委员见面、考核评议、结果公开等事项逐一细化,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结果公开。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7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7件,省政协提案30件;由我厅主办的有10件,协办的有37件,办理任务主要涉及生态红线调整、耕地指标交易、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