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水利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 标准号 | SL/Z 33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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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5-11-04 | 实施日期 | 2006-03-01 |
制修订 | 制定 | 技术归口 | 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
批准发布部门 | 水利部 |
季笠、曾焱等。 2100433B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可行性研究是研究项目是否可行,而初步设计报告时研究项目如何具体实施。
一、指代不同1、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是否可行的研究报告。2、初步设计报告:某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二、内容不同1、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
不清楚你是要做什么弱电系统,弱电系统是要分好几个部分的 ,如果是革命纪念馆,应该会涉及到安防,门禁,无线监控,网络还有电话,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你如果没有做过,还是让领导找专业的人吧。如果是很小的,而...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保〔 2000〕187号印发 ) 1 总则 1.0.1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是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按有关 规程、规范进行编制。为明确水十保持工程初步设汁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特 制定本暂行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小型工程项目也应参照 执行。利用外资的水土保持项目,其内容和深度可由主管部门提出补充要求。 1.0.3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编制,将各项治理工 程落实到具体地块,并进行工程设计。 1.0.4 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标准,涉及的其他工程按有关的行业标准 执行。 1.0.5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本规定第 2~8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将“基本情况”列 为第 1章,依次编排。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2.1.1 流域概况。流域面积,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暂行规定 (水利部水保〔 2000〕187号印发 ) 1 总则 1.0.1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是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 上,按有关规程、 规范进行编制。为明确水十保持工程初步设汁报告 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小型工程项 目也应参照执行。 利用外资的水土保持项目, 其内容和深度可由主管 部门提出补充要求。 1.0.3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编制,将 各项治理工程落实到具体地块,并进行工程设计。 1.0.4 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标准,涉及的其他工程按有关 的行业标准执行。 1.0.5 初步设计报告应按本规定第 2~8 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将 “基 本情况”列为第 1章,依次编排。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2.1.1 流域概况。流域面积,水
为规范水利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水利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的特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6章3节37条和4个附录。本标准适用于水利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水利工程项目中包含的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参照执行。
1 总则
2 引用标准
3 基本规定
4 报告内容
4.1 前引部分
4.2 正文部分
4.3 补充部分
5 编排与印制
6 保密
附录A 编制在纲
附录B 封面样式
附录C 编制人员名单页样式
附录D 附件封面样式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2100433B
备案信息
备案号:18629-2006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