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名 | 水利风景区蓝皮书:中国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2018) | 作 者 | 李晓华、兰思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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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ISBN | 9787520139397 |
Ⅰ 总报告
1 发展现状与基本特征/001
2 发展成效与基本经验/014
3 宏观形势与发展机遇/025
4 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039
5 对策措施与政策建议/046
Ⅱ 专题报告
6 “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水利风景区的发展/054
7 河长制背景下的水利风景区发展研究/064
8 水利风景区建设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作用与作为/074
9 水利风景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报告/087
10 国家水利风景区信息化建设发展报告/100
Ⅲ 省、市域发展报告
11 湖南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14
12 无锡市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33
13 莆田市水利风景区资源评价与管理报告/150
Ⅳ 景区发展报告
14 浙江浦阳江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69
15 湖北百里荒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78
16 四川仙海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84
17 陕西石门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98
18 安徽肥西三河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211
Ⅴ 附录
19 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230
《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蓝皮书(2018)》编写思路和框架结构与《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蓝皮书(2017)》总体保持一致,由总报告、专题报告、省(市)域发展报告、景区报告和附录五个部分共十九章构成。总报告部分系统总结了2017年国家、区域(省、市级)水利风景区发展现状与发展特征,阐述了水利风景区取得的发展成效与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宏观形势与发展机遇,并对水利风景区发展趋势与前景进行了预测展望,针对各级人员建设与管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专题报告部分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水利风景区的发展、河长制背景下的水利风景区发展、水利风景区建设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作用与作为、水利风景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国家水利风景区信息化建设等专题进行了研究。省(市)域发展报告部分对湖南、无锡市省域及市域水利风景区发展进行了系统叙述,对莆田市域水利风景资源评价、管理及利用进行分析与探讨。景区报告部分对浙江浦阳江水利风景区、湖北百里荒水利风景区、四川仙海水利风景区、陕西石门水利风景区、安徽肥西三河水利风景区等进行了实证分析.
无锡长广溪湿地公园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江都水利枢纽旅游区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区瓜洲古渡风景区三河闸水利风景区泰州引江河风景区苏州胥口水利风景区淮安水利枢纽风景区淮安市古运河水利风景区盐城市通榆河枢纽风景...
海宁市钱江潮韵度假村宁波天河生态风景区奉化市亭下湖旅游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安吉县天赋旅游区慈溪市杭州湾海滨游乐园江山市峡里湖生态风景区新昌县沃洲湖水利风景区绍兴市环城河风景区江山月亮湖水利风景区余姚市...
的房子星海湾
自1996年水利部开展水利风景区评审试点工作,2001年正式成立评审委员会,各省市逐步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至2017年12月,水利部已批准设立17批共83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内蒙古现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7家,排名第14位,已涵盖水库型、自然河湖型、城市河湖型、湿地型、灌区型和水土保持型6类,类型丰富度100%。对内蒙古水利风景区未来发展趋势、发展对策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建议。
自1996年水利部开展水利风景区评审试点工作,2001年正式成立评审委员会,各省市逐步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至2017年12月,水利部已批准设立17批共83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内蒙古现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7家,排名第14位,已涵盖水库型、自然河湖型、城市河湖型、湿地型、灌区型和水土保持型6类,类型丰富度100%.对内蒙古水利风景区未来发展趋势、发展对策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建议.
Ⅰ总报告
1中国水利风景区发展回顾与前瞻/001
Ⅱ专题报告
2水利风景区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PPP模式研究/059
3水利风景区中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080
4水利风景区中水利展示馆的建设/090
5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理念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中的运用/098
6水利风景区旅游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108
Ⅲ省市域和景区发展报告
7浙江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29
8辽宁盘锦辽河鼎翔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47
9丹江口大坝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58
10福建莆田木兰陂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65
11广东乐从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75
12内蒙古乌兰浩特洮儿河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187
13河南济源沁龙峡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202
14河南郑州龙湖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210
Abstract/218
Contents/220
《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蓝皮书(2020)》编写思路和框架结构与《水利风景区发展报告蓝皮书(2019)》总体保持一致,由总报告、专题报告、省(市)域发展报告、景区报告和附录五个部分共十九章构成。总报告部分系统总结了2018年国家、区域(省、市级)水利风景区发展现状与发展特征,阐述了水利风景区取得的发展成效与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宏观形势与发展机遇,并对水利风景区发展趋势与前景进行了预测展望,针对各级人员建设与管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第八条 水利风景区设立后,应当在两年内依据有关法规编制完成规划。水利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第九条 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利风景资源评价;
(二)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三)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五)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
(六)水利风景区投资及效益分析。
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与有关水利规划、当地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 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景区和保护地带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和文化设施等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水利风景区的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核,报水利部审定;省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水利风景区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 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结合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进行。
(一)新建水利工程应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及工程所在区域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纳入工程建设规划,并统筹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已建水利工程可结合工程的扩建、改造、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统筹水利风景区建设;
(三)水利风景区的维护要与水利工程的维护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