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立时间 | 200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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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 属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性 质 | 县级事业单位 |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党组、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及有关决议、决定的督办和落实;
2、负责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催办督办各项工作;
3、负责党务工作,组织党员理论学习,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培养、考察、发展党员;
4、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负责普法工作;
5、负责起草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6、负责宣传报道及中心大事记、工作动态的编写与呈报;
7、负责办公规范化管理,组织制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8、负责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工作;
9、负责与分中心的联系、协调,指导管理部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行政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
11、负责办公楼办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保洁和安全保卫工作;
13、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及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维修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中心及管理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执行管委会、中心决定情况;
2、负责对中心及管理部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3、负责中心行风效能建设的相关工作;
4、协助中心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5、负责中心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6、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7、负责建立本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贷科工作职责
1、负责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
2、负责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各种合同、协议的签订;
3、负责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调查;
4、负责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及贷款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5、负责核定抵押物,落实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负责与委托银行进行协调,及时放款,按时回收;
7、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和诉讼工作;
8、负责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起草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及操作规程;
10、负责指导管理部贷款业务规范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上报;
2、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每月末、季末、年末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核对,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审核;
4、负责贷款账目的登记和贷款利息收入的审核;
5、负责支票、现金、有价证券等重要票据的保管、交割和整理工作;
6、负责向相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7、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资金审核检查工作,审核分中心、管理部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上报管委会审批;
8、负责中心各有关数据的统计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市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9、负责管理经费的财务核算和预决算的上报工作;
10、负责内部财务统计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11、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检查科(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修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2、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负责对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4、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依照行政执法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处理;
5、负责中心执法证件年检及执法培训工作;
6、负责对管理部工作的业务指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络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心的工作部署,做好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升级及更新换代工作;
2、协助中心制定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业务平台和信息资源的开发测试、运行维护工作;
3、监控、管理、维护中心计算机网络中的业务平台、硬件设备、机房设施及其通讯线路,确保中心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保证中心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性,防范各类计算机病毒,保障业务平台正常高效运行;
5、负责业务数据库日常备份工作,保证及时备份每日业务数据,并妥善保管备份档案;
6、负责计算机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性、安全性及完整性工作,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
7、按照中心计算机设备相关管理办法,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并对新购置的设备负责技术把关;
8、负责中心门户网站的制作开发、技术维护等工作;
9、负责联名卡的技术维护工作;
10、负责制定信息化培训规划,组织相关业务与技能培训;
11、配合各个科室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金归集科工作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的管理;
2、负责组织实施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年度基数审核工作;
3、负责各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结息对账及对账单发放工作;
4、负责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减、缓缴的受理、初审及报批工作;
5、负责缴存单位大宗提取业务的审核及办理;
6、负责职工集中封存账户的提取业务;
7、负责归集、提取业务档案的管理;
8、负责管理部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范的制定、指导和监管,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9、负责缴存单位专管员的管理及业务培训;
10、负责联名卡信息的核对和修改工作;
11、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中心关于队伍建设、人事、教育等有关规定的落实;
2、负责干部的培养、推荐、考察、选拔及办理任免事项,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中心人员编制和干部职数编制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4、负责对各科室、管理部年度工作指标和业务指标的考核;
5、负责干部职工的聘用、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聘任工作;
6、负责干部职工工资级别、福利待遇的核定工作;
7、负责干部职工调动手续和退休手续的办理;
8、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
9、负责中心计划生育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客户服务创新和软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
2、负责中心公开服务热线、自动语音查询热线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门户网站整体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网站对外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核和发布更新工作;
4、负责市政府网站群“政府信箱”的信件答复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及各类业务办理流程的咨询解答工作;
6、负责服务类投诉建议的受理接待工作;
7、负责中心服务满意度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的后期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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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机构设办公室、信贷科、会计科、执法检查科、网络管理科、资金归集科。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工作。我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有近50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0亿元,职工支取20亿元,发放住房贷款13亿元,为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有利保障。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城镇住房建设和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提速工作过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身份证查询初始密码是000000。进入公积金查询系统后,必须立即修改密码,否则不能正常使用查询系统的功能。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组建成立的,为直属石家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A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新石北路360-1 B 石家庄市住房...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新石北路360-1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服务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都很有耐心地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而且整个过程的态度都很好,让人感觉很舒服。并且对于服务人员有定时进行考...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新石北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南,市检察院西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 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 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省中心) 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 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凌文东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银前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高宁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汪正如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方艳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负责韶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事业编制5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4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曲江、南雄、仁化、乳源、乐昌、始兴、新丰、翁源八个副科级办事处,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