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办公室 计划财务科学技术处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处 人事劳动处 质量处 标准化处 计量处 监督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食品处 监察室 机关党委 稽查队 代码办
下属机构
石家庄市纤维监督检验所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安区分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桥东区分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桥西区分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华区分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裕华区分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矿区分局 辛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平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鹿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藁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晋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正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栾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高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井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元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灵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深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赞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振兴计划,制定全市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省局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四)组织协调依法查处全市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组织本系统日常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七)综合管理全市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管理。
(八)负责全市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对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
(九)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财务、科技、防伪、统计、审计、国有资产、信息化和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位于钟祥市承天大道东路。
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
1 石家庄市教育局文件 石教, 2006? 102号 关于做好 2006 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006年我市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展开。 据统计, 今年全市 小学毕业生 151818人,初中毕业生 184768人。市内五区小 学生毕业生 25974 人,初中毕业生 26212,预计外来务工人 员子女需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总人数约 5000 余人。市内五区 初中入学人数仍多于毕业生人数。 做好初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 部门、各学校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整 体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还有拉大的 2 趋势,由此引发的“择校热”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教育系 统内部的管理亟待加强,各种不正之风、乱招生、乱收费等 现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的 通 知 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 服务中心、各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矿区建设局 (住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规范房屋面积测算 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近几年测绘实践中反映出 来的问题,依据《房产测量规范》等有关规定,局对《石家 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和规范,现印发 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石家 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反馈。另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出具测绘报告的房 屋,仍维持测绘报告中所认定的面积。 二、本规定实施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在 进行竣工测绘时, 仍执行原 《石家庄市房屋面积测算规定》 。 三、本规定实施前已进行竣工测绘或预测绘,且已出具 测绘报告的房屋,在进行变更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桥西区分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质量振兴计划,制定全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兴区活动;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上级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四)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七)综合管理本辖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对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组织制定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全局宣传、教育、培训、财务、科技、防伪、统计、审计、国有资产、信息化和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局队伍建设;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桥东区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质量振兴计划,制定全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组织开展质量兴区活动;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推动实施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执行上级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
(四)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承担本辖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七)综合管理本辖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和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对国家实行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九)组织制定本局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全局宣传、教育、培训、财务、科技、防伪、统计、审计、国有资产、信息化和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局队伍建设;指导有关社团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兴奎
北京市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崇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宣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房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密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延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