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水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督查督办、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重要事务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水务宣传、政策调研及水务志的编纂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评聘、考试等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专家咨询服务团水利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指导水务系统勘察设计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科技咨询工作;组织水务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有关水务涉外事务;负责市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
(石家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起草有关水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水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承担重要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指导水资源保护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编制执行市水务部门预算;承担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指导全市水库、河道、堤防和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非汛期水库供水调度;负责全市水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预报;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督导落实;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基层水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含县城)供水行业的管理;组织编制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水单位实施管理与监督;指导、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供水水质和安全运行;组织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供水单位实施管理与监督;组织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水务系统国有资产。
(七)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监督协调重要水事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务方面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水务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务队伍建设;办理有关水务涉外事务。
(十二)组织对全市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将原市水利局的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城市供水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水务局。
石家庄市水务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
(五)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的职责。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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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5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9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处科级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一)保留石家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其他不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防洪调度、抗洪抢险、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保留石家庄市移民迁建办公室,其他不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移民迁建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规划,扶持水库移民发展生产;指导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指导有关县(市)水库移民工作。
(三)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分工。石家庄市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石家庄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四)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和建设期的工程建设行政管理职能,由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工程建成后运行的行政管理职责分工,根据有关规定再予明确。
(五)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石家庄市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具体管理分工,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执行。
石家庄市某开发地块分析报告——石家庄市2005年某地投资价值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地块基本情况规划设计投资市场定位规划分析市场分析投资分析收益分析取得成本分析等,指出了该地块一个合理价格区间,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0页ppt
天津市滨海新区水务局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机构简介
曹县水务局,是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建设路153
天全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