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为积极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乡规划法》为依据,按照河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充分结合全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资源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特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消防工作法治化、社会化双轮驱动,创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监管、社会共同治理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着力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城乡消防安全一体化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消防事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灭火与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全市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力争不发生死亡10(含)人以上的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强化政府统一领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和《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整治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项制度,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着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消防工作奖惩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强化部门依法监管
进一步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入推进“10 1”消防工作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完善会商决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技术服务、呈报、督察、函告、调研八项制度,构建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四力合一”的监管防线,为全市消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职能,对本系统、本行业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把源头关,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消防安全前置审批程序,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产生;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各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结合不同的时期火灾规律和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真正将消防法律意识、遵章守纪意识渗透到百姓的文化生活中去,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3.强化单位全面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实战演练,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自查自改能力;坚持将消防安全理念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加大消防安全投入,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筑牢火灾防控的基础防线。
(二)火灾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1.严把火灾源头关口
制定城乡规划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要,留足消防安全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标准。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质检部门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查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燃材料,内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特别要加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及外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根据公消〔2011〕65号文的要求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2.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建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监管机制,出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界定范围、消防安全标准,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分级管理办法,加强规划、审批及周边道路建设、物业管理、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方面监督,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清理;建立健全“全警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425”模式,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措施,规范和量化各警种监督管理的范围和任务,制定综合警务服务站的消防建设标准,以高层居民住宅、“三合一”场所、“八小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和社区企业等为重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落实,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整改,不能按期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农村防火规范》的要求,加强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镇)、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农村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和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培训工作,对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
4.深化“四个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互联网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制度建设,实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网上申报,完善网上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2011年,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3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达标。
5.强化物业主体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产权人、使用人和房产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大对损坏消防设施、妨碍安全疏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为建筑消防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档案,加强监管。二是高层建筑的使用、管理单位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确定防火巡查和检查人员,采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的,共用各方应当共同制定管理办法,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三是使用、管理单位应定期(每半年)对各楼层的人员进行消防常识教育,制订应急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习。
6.规范保安服务模式
保安从业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内容;社会单位要分类细化保安员消防安全职责,为保安员配备必需的防火、灭火、消防宣传器材和装备;各地要建立保安员从事消防职业资格制度,从事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保安员,应当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治安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保安队伍行政监管,规范保安队伍消防安全服务模式,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完善地方法规体系
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编制修订《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出台《石家庄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以及有利于城市建设和消防工作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2.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设立专职法制机构,县级配置专(兼)职法制人员。严格落实集体研究、法律审核、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前移消防执法内部监督关口;起草或者制定涉及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力义务或者涉及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时,必须进行法律审核;定期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查究,解决执法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凡因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责任外,还要依纪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公共消防安全配套设施体系建设
1.科学修编消防专项规划
各级政府要监督落实已审批的消防专项规划,结合全市经济发展规划,依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修订,及时调整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2011年底,各县(市)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2012年5月底前,国家级、省级重点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
2.逐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一是消防供水管网和市政取水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规划建设、改造环状消防供水管网,保证管径不小于150mm,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结合城市道路改造,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水鹤和天然水源,确保消防用水需要;新建、扩建、改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城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到2015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不少于1500个,所有新改建道路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二是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主要依靠城市主、次干道和支路建设环状消防车通道,消除断头路、尽端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渡口、地下管沟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车通道的要求;区域开发及旧城改造时,应合理规划和建设区域内的消防通道网络,确定消防车通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线路的布局;居民住宅区、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场所应当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对部分老城区及居住区违章搭建、人为设置路障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路段;应予综合治理,对狭窄路段和尽头路应结合城市改造进行梳理和整治。三是加强消防站建设。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和城市合理布局的有关要求,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城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的消防站必须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新建10个消防站,翻建7个消防站。
3.不断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发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要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工作,一旦损坏应及时给予修复、反馈。
(五)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深化建设铁军攻坚力量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标准》,2011年我市消防支队至少要建立1个不低于三星级的铁军试点中队;2012年底前,三个特勤中队必须达到三星级铁军中队标准;2013年底前,普通执勤中队至少建成3个不低于二星级的铁军中队;县(市)消防中队至少建成3个不低于一星级的铁军中队;2013年内完成30%的铁军中队建设任务。
2.完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
2011年底前,各级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成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制定出台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民政、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社会其他联动力量的职责任务、行动要求和应急保障措施;2014年底前,建成社会应急救援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交通道路监控、市政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资源、气象信息、供水电气管网等相关资料信息联网共享;2015年,实现利用平台组织综合演练及实战指挥的目标。同时,每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各应急专业力量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3.建好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1年,各级政府出台队伍建设规划及配套性法规、政策,制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50人,依托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特勤三中队、战勤保障大队进一步完善森林救援队、防汛防洪救援队建设;各县(市)区确保应急救援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部达到《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人员编配不少于30人;建立完善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级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2012年,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建不少于50人的跨区域救援机动队(征召专职消防队员)。2015年底前,市级完成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2014年至2015年,全国经济百强县建成特勤队,全市所有特勤队、特勤班装备配备全部达标。
4.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装备
各级政府要结合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加快特种车辆装备建设,逐步推动执勤消防车辆向大功率、多功能、科技型方向发展,按要求淘汰超期服役执勤车辆,每个城区消防站配登高车、压缩空气泡沫车、大型抢险救援车,县级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强车辆装备。2011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2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国产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7部载水量8吨以上、比功率达到12以上的水罐泡沫消防车,2部抢险救援车);购置1辆强臂破拆消防车;购置1套湖北三六一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程供水系统;购置1辆芬兰博浪涛公司生产的101米登高车;更新和统一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更新补充特勤器材。2012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6部,分别购置抢险救援车8部、20米以上登高车8部、小型宣传车10部;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1座新建一级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购置搜救犬中队所需车辆和装备。2013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5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部30米以上登高车,3部42米以上高喷车,3部器材保障车,3部抢险救援车);购置40座以上运兵车4部;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2座新建一级消防站、1座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2014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9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国产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部40米以上登高车,3部50米以上国产高喷车,3部国产器材保障车,7部载水量8吨以上、比功率达到12以上的水罐泡沫车);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1座新建一级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2015年装备器材:更新达到报废年限执勤车辆15部(其中,分别购置3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部50米以上登高车,3部70米以上国产高喷车,3部器材保障车,3部载水量10吨以上、比功率达到12以上水罐泡沫车);更新部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配齐1座新建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器材;配齐1座铁路消防站车辆和器材;配齐1座机场消防站车辆和装备;配齐1座航空消防站所需的车辆和装备。
5.全面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一是专职消防队伍。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中心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乡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完善人员、器材、装备、营房建设,达到《河北省乡镇和农村消防队伍建设标准》的要求。二是消防文员队伍。消防文员经培训、考试,取得消防监督岗位资格、行政执法资格,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执法工作。2011年6月底前,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招收消防文员不少于10人,每个大队消防文员不少于5人,各级消防机构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文员要达到总数的30%,2011年底达到60%;2012年底所有防火岗位的消防文员均要取得岗位资格;2013年底前,每个公安派出所配备一名消防文员;2015年所有派出所消防文员取得岗位资格。三是消防志愿者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农村要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基本消防技能训练,每年业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年底统一检查考评。2011年内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全市常住适龄人口的3%,并逐年递增。四是人员安置保障政策。2012年底前,制定出台离队安置的政策,落实离队安置编制,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战斗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评功、评残、评烈,落实医疗、抚恤等有关政策。
(六)消防信息化指挥通信体系建设
1.建立消防指挥通信网络
消防指挥通信调度网实现10M互联;建立由无线常规、无线集群、公网集群相结合的无线通信网,配备无线转信台和智能组网平台,实现全市无线通信100%覆盖;配备短波电台,建立无线短波通信网;升级卫星通信指挥车,配备卫星移动便携站;充分利用互联网、高速无线接入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技术提高消防通信网络通信水平。
2.完善消防指挥中心功能
建立以消防接处警、作战指挥和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以先进的计算机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为主体,融合计算机辅助决策、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管理技术的消防通信指挥一体化平台;完善消防指挥中心与110、120“三台合一”建设,实现高速互联、指令互通、数据共享;实现信息化音视频综合集成,全部达到可视化调度指挥;每个中队建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和高清无线音视频传输系统,普及配备单兵音视频设备,确保所有参战官兵成为火场及救援现场“信息源”。
3.提高消防信息化保障水平
建立信息化建设专业队伍,落实经费保障,满足信息化建设、研发、应用、维护、保障需求;全力保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普及应用PKI/PMI身份认证及数字签名;全面应用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消防服务、消防产品监督、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政策、监管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落实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积极推动消防产品检测认证、消防设施维修、消防法律和信息咨询等消防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进一步推进消防部队科研创新工作,重点研究解决高层、地下和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大型石油化工区,城市高铁的防火、灭火、救援等技术性难题;探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考核评价,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单位星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鼓励地方院校开设消防课程和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培养消防科技人才。
(八)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消防宣传工作责任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媒体配合、社会参与的宣传机制,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经常性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正确把握引导新闻舆论,指导各类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组织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科技、司法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切实提升各类媒体宣传水平
报刊、广播、影视、通讯、网络等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适时、无偿发布消防公益广告、信息。各级政府要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开设消防专题节目和专栏,积极在网络开设博客、微博和网站,全面构建消防宣传教育平台;加强舆论引导,适时召开消防新闻通报会和火灾新闻发布会,确保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知情权。
3.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体系;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加强预案实战演练,引导全民参与;高层住宅社区由派出所、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合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每个县级行政区域2011年内建成1所示范学校;每年“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4.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基础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大消防宣传资金投入,确保全年用于消防宣传工作的资金不少于当地消防业务经费的5%;充分发挥社会传媒作用,通过手机短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公交视频、公交站牌、博客、微博等媒介,高频次、高密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完善应急消防宣传机制,应急宣传与灭火救援同部署、同出动、同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宣传水平。2015年所有县(市)、区至少配备1部消防宣传车。
(一)2011年建站任务
赵县新建1座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无极县消防站翻建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二级普通消防站。
(二)2012年建站任务
富强大街新建1座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正定新区新建1座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井陉县消防站翻建为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依托战勤保障大队建设石家庄区域维修中心。
(三)2013年建站任务
二中队翻建为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十一中队翻建为建设面积24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太行大街与东三环附近新建1座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槐安路与谈固大街交口新建1座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正定新区新建1座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的特勤消防站。
(四)2014年建站任务
三中队翻建为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建华大街与东岗路交口新建1座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
(五)2015年建站任务
六中队翻建为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特勤一中队进行翻建,建设面积4900平方米;南三环至窦妪工业区附近新建1座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的特勤消防站。新建1座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机场消防站。新建1座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地铁消防站。正定新区新建市级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占地面积750亩;建设规模26000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教学综合楼、各类火灾、交通等事故模拟训练设施,模拟地震废墟、虚拟仿真馆及附属配套工程。
(一)强化政府领导
各级政府要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切实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系统专项规划,一并加以落实;紧紧围绕《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做好“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衔接;以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为目标,科学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切实完成好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职能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消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健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在消防宣传教育、装备配备、基地设施建设、消防组织机构设立、多种形式队伍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时刻保持依法严打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三)加大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2008年《河北省设区市级和县级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指导标准》,按照当地财政收入水平逐年递增;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信息化、应急物资储备、市政公共消火栓等建设维护经费满足任务需要;逐步加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占城市建设维护经费的比例;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开发商支持的方式统筹建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基金;将消防员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建设经费,消防专职队员、文员的工资、福利、伙食、服装、社会保障、执勤津贴和高危补助等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各级财政、公安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消防专职队员、文员保障指导标准》,加大消防特种装备建设;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消防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和政策倾斜,促进城乡消防协调发展。
(四)完善考评制度
各级政府要全面保障消防规划有效实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到位。 2100433B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文件石政发〔2012〕1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加快推进安防立法工作,“十二五”时期要从根本上改变行业管...
1.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扩大产业规模:逐步改善行业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和环境,通过行业信息调查和研究工作,为国家决策部门提供参考数据,促进行业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
果树保护区位于海珠区新滘镇,总面积约为28.37平方公里:东起珠江后航道,西至广州大道;北起黄埔涌,南至广州救捞局基地。该范围包含新滘镇赤沙、北山、仑头、土华、小洲、官洲等6行政村的全部土地,以及东风...
1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 学校现状及发展规划情况汇报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 2019 年 1月 8日 2 石家庄市栾城区第五中学 学校现状及发展规划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王志强,男,中共党员, 1962 年 8 月生人, 1983 年 12 月毕业于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英语系,后在河北师范大学英 语教育专业进行函授学习,并于 1997 年 7 月取得大学本科 学历。 1983 年到 1997 年一直担任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1997 年调入教育局中教室, 2006 年至 2012 年先后任栾城区教育 局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2012年 8月起任五中校长。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栾城五中成立于 1998年,是石家庄市示范性初级中学, 也是我区唯一一所区直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近 4.6 万平方 米,建筑总面积 21290 平方米。学校现有 42 个教学班其中 七年
石家庄市商业设施规划 1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意义 .............................................................................................................. 1 一、规划背景 ................................................................................................................................. 1 二、规划意义 ..............................................................................................................
《“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是“十二五”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提出了“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改革管理举措,是指导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介绍
从水利部获悉,《水利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发改农经[2012]1618号文联合印发。《规划》是“十二五”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提出了“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改革管理举措,是指导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基本建成大江大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建立山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初步改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及重点河湖的生态环境用水状况;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基本健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初步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主要任务为:一是突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强化农业节水。二是着力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防洪非工程措施。三是大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水资源配置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增强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四是加快构建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保护与河湖生态修复,优化和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有序发展小水电,加快水利血防工程建设。
《规划》确定“十二五”期间水利改革管理主要任务为:一是创新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水资源管理、流域综合管理、水利投融资等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湖和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加强水利防灾减灾管理,健全水法规和水利规划体系。三是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健全和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开展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加强成果推广与普及,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规划》强调,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十二五”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规划投资强度大、管理要求高、改革难度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细化措施,实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2100433B
1、《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
2、《安阳市“十二五”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3、《林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林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5、《林州市域村镇体系规划》。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指针,以大气、秀气、灵气和宜居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以科学经营为抓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产城一体,城乡一体,整合资源,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全力打造民生城建,加快三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十二五期间,重点通过修山引水,加快城市山水格局的构建,形成鲜明的山水文化特色。加快红旗渠大道城市景观轴线的建设,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在红旗渠大道两侧、小菜园、林虑大道和党政综合楼附近区域,积极发展行政办公和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功能,打造城市中心商务功能区。重点建设城市生态水系建设。大力发展工业,使林州市区经济总量再上一个台阶。加强控制产业集聚区污染物的排放,将产业集聚区对主城区的污染程度减小到最低。塑造城市特色,发展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初步建立林州生态型产业集聚区的形象。
1、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关系。
2、坚持城市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本着符合资源环境和财力的实际情况,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原则安排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基础设施建设应配套完善,并适当超前安排,以满足招商引资需求,改善城市投资环境。
4、完善并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突出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增强城市的区域辐射力和凝聚力。
5、以最佳的城市空间结构为导向进行用地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原则,合理组织城市社区管理体系。
2011——2015年。
规划林州主城区主要向北、适度向西发展;产业集聚区主要向西发展。重点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启动东部林东新区建设,加快陵阳新区和林州中心商务功能区建设,构建西部生态景观区。
1、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水平每年提高1.5-2个百分点,到规划期末,城市主城区面积达到20.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0万,产业集聚区面积达到13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万;城镇总人口突破5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50%。
2、城市交通
为使城市各个生活区之间、生活区和产业区、城市中心区之间建立便捷的城市交通,最终在中心城区形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相配套的交通网络。规划期内,城区和产业集聚区新、扩、改建道路40条79.3公里。
3、供水
到规划期末,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第三水厂供水能力为5万吨/日,新建第四水厂从南谷洞水库引水,供水能力5万吨/日,城区供水率达到100%。
将升级改造市第三水厂,进行47.54公里的城区管网改造,新建第四水厂并新铺设管网60.341公里,配置13台水质检测仪,对城区供水水质实时进行检测。
4、污水处理
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城市污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0%。中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远期扩建陵阳污水处理厂,主城区桃园河以南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洹河以北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在2014年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铺设污水配套管网22公里。
5、环卫设施
至规划期末林州市生活垃圾平均生产量为1500吨/日。对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进行升级改造。规划期内,每年新建地坑式垃圾池35座、垃圾中转站12座、城市公厕16个。
6、供气
至规划期末,林州市最高燃气日用量为112万立方米。主要建设供气主管线,重点建设通往任村、东岗、横水、采桑、东姚等乡镇、村庄支线管道以及调压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城区供气覆盖率达到90%。
7、供热
到规划期末,林州市域范围内供热能力达到2×300MW。建设中心城区主管网、分支管网、换热站和老管网改造,采暖面积达到400万平米以上,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50%。
8、园林绿地
规划期内,新建人民广场、洹河滨河绿地公园、水磨山绿地公园,对铁牛沟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新增公园绿地面积(含水面)268公顷;新建十二支渠绿带、马肩河绿带(包括水面面积),增加绿化面积40公顷;新建城市防护带状绿地97公顷。新建街头绿地35公顷,达到500米见绿,1000米见园的效果。到规划期末,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城市水面35公顷。
9、住房保障
规划期间,新建住宅面积300万平米,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4000套,完成投资6.4亿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2400套,经济适用住房800套;限价房800套,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米。
10、建筑节能
规划期末,全市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达到50%,民用建筑达到65%,节能住宅面积不低于总住宅面积的30%,在全市全面禁止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100%,散装水泥应用率达到46%,施工现场基本实现“禁现”。
11、新农村建设
到“十二五”末,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9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至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50个 。
1、完善城镇规划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城乡规划一体化步伐,推进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新型农村社区、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在全市形成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龙头、城镇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为骨干、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支撑的城乡规划体系,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提供较为完善的规划依据。
(2)构建城市大格局。立足区域中心城市,以城市通道为基本骨架,以一干渠和产业为依托,以重点地段为节点,统筹姚村、陵阳、横水、城郊四个乡镇,构建东到翟阳线、西至红旗渠一干渠、北至安姚路、南到天平大道的城市框架大格局。在主城区东部规划建设林东新区,东北部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西部规划建设风景旅游区,并在主城区北部、产业集聚区西南规划中心商务功能区,为打造产业基地、旅游胜地,建设宜居家园,为从地方到区域、从制造到创造、从山城到名城、从就业到宜居的跨越奠定基础。
(3)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认真落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采用“点轴式”空间发展模式,突出重点、据点开发、轴线扩展、环式组合、有序集中、整合发展,优化城镇布局,重组空间结构,打造“一核四心三轴”的城镇空间布局。“一核”主要包括主城区、陵阳镇、姚村镇、横水镇、城郊乡区组成的联系密切、相互渗透、分工协作、彼此互动的中心城区。四心”是河顺镇、合涧镇、东姚镇和临淇镇四个中心镇,分别为市域东北部、中西部、中东部和南部的中心。“三轴”为依托S301、安林高速公路展开的东西向村镇发展横轴及依托林邓公路、S228的南北向村镇发展纵轴和依托S226的村镇发展纵轴。
2、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完善城市功能
(1)加快产城道路设施建设,完善产城交通框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现状,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完善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形成科学合理的交通网络。以“一轴两改”为重点,以道路建设为突破,“十二五”期间,投资13.5亿元,新、扩、改建城市道路(含产业区)40条(段),总长约79.3公里,加快城区及陵阳新区道路设施建设,完善产城基础设施,夯实产城一体化基础。
(2)大力增绿扩量,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节约型绿化”的理念,依据林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十二五”期间,结合城市新区建设、老城改造,以加快公园绿地、小游园、居住区绿化、城市道路绿地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优化城市绿化结构,营造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环境,绿化指标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
(3)加快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立足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宜居性,重点对城市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进行配套,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一是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根据我市城市集中供热“可研报告”与大唐林州2×300MW热电联产机组配套,供热总体规划是:建设“两网五线”。“两网”即:一是产业集聚区蒸汽管网9公里;二是供热主管网和分支管网约117公里;“五线”即市区、产业集聚区、陵阳、姚村、横水五条供热管线。在满足城区集中供暖外,还可使中心市区周边的陵阳、姚村、横水部分地区能够享受集中供热。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到规划期末,完成主城区供热管网30公里,采暖面积达到400万平米以上,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5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城市供气设施建设。继续完善榆济线林州支线及其它配套管网建设,满足市区及沿途乡镇、部分村庄、企业用气,供气覆盖率达90%。
(3)加快推进城市污水设施建设。投资80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一期升级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以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达到日处理污水4万吨的目标,污水处理率达95%。
(4)构建城市水系,营造城市灵气。充分利用“三山四水绕林州”的自然优势,通过引、改、蓄,重点对十二支渠进行全面改造。利用洹河水设坝聚水,在工业集聚区形成一个水面景观,一方面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另一方面形成一个水系循环,改善环境。对铁牛沟河道和穿城而过的官岭沟河进行综合整治,规划期末,形成28公顷的城市水面。
4、建设中心商务功能区,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针对城市第三产业分布不合理,缺乏规模化的商业服务业现状,按照《河南省关于促进中心商务功能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市区与产业集聚区衔接处,主要包括小菜园片区、太行路以西鲁班大道两侧、陵阳新区入口、汽车北站及湿地公园南部、东环路西、红旗渠大道东段的区域,规划建设的林州市中心商务功能区,全力打造林州的“CBD”,培育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强产业支撑,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5、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改善老城区面貌
把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与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功能结合起来,综合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从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出发,通过招商引资,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城中村改造。“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探索“两改造”新机制,以道路建设为突破口,以招商为手段,重点做好李庄村、其林台村、龙头山村、曲山村、西街村、大菜园村、水车园村、马肩村、北关村、东关村、小菜园村、西营村等12个村改造,新增改造面积60万平方米。
6、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是继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根据国家出台的土地、金融、财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调控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各项措施,研究制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调控办法,及时出台有关调控政策,通过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二是增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同地段、同品质房屋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变动情况的分析,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加有效供给。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中,合理确定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配套发展商业房地产、写字楼,鼓励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十二五”期末,实现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的目标。
(2)积极稳妥发展房地产业。一是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宣传力度,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房供求及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和心理预期,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控制不合理需求,抑制投资性与投机性购房需求,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二是鼓励房地产企业优化重组,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信誉好、负责任、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提升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规范程度。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经理人执(职)业资格的核准及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将房地产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与资质资格升级挂钩。
(3)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一是抓市场规范,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严厉查处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等违法行为,杜绝无证建设。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建设执法,查处弄虚作假等建设行为,杜绝少批多建现象。三是多管齐下,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使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落实,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实现新开工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受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100%,工程质量备案率100%;新开工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100%。四是采取新措施,强化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查处违反安全生产程序等建设行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招投标管理,继续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交易行为,以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4)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一是构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初步建立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综合运用各种住房保障手段,实行保障住房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二是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产品供应体系。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的用地供应;控制非住宅和高档商品住房用地;禁止别墅建设项目供地;优先满足消费性住宅建设用地需求,严格限制投资与投机性住宅建设用地需求。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用地管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管理力度,在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前提下,保障住宅建设用地。适度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数量,加强对已批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的管理,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调整现阶段住宅规划布局存在的问题,建立土地强制收购储备机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供求平衡。
(5)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成立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完善和执行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出台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和建筑能耗评估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严把开发、设计、施工、产品生产、管理和服务等环节,大力推行太阳能利用技术、地源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大幅度降低住宅建筑能耗。
7、加强城市综合管理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构建“市街联动、以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强化城市管理执法职能,提升依法管理城市水平。加大违法建设控管力度,持续开展市容环卫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市整洁有序。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秩序和通行管理,构建智能化、开放式交通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8、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按照科学规划、循序建设、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资源优化,建管并重,积极贯彻“小城镇、大战略”方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增强小城镇对非农产业和人口的吸纳能力以及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努力实现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目标,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1)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小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宜居城镇。重点加快河顺、东姚、合涧、临淇四个中心镇和乡镇主导产业园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承载力,吸引人口向小城镇集中。
(2)着力抓好中心村建设。本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林州市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空间布局及四个集中的要求,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把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与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相结合,与旧村改造、整村迁建、迁村并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优先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改造,促进农民转市民。逐步搬迁深山区、偏远地区、采矿塌陷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对其他村庄,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重点采取村庄整治、试点先行、迁村并点等措施,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中,扩大中心村规模,加大中心村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重点要抓好76个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
(3)做好农村危(住)房改造。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试点支持力度,逐步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政策体制和机制创新,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耕出的土地,优先安排本行政村新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节约的指标转让收益主要用于被整治土地所在村庄建设、拆除农民房屋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及腾退宅基地补偿等,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4)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建设一批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和乡村。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以“一池三清五改”为突破口,进一步整治村容村貌。五年内,推进全市100个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庄硬化道路率达到80%,新建80个村级垃圾填埋场,营造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
9、加大城市经营力度
(1)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做好经营城市这篇文章,继续走市场运作,经营城市的路子,广开筹融资渠道。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机制,组建城建投资公司,提高融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债券、上市融资、信托计划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采用BOT、TOT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按照“先期出资、收益分享、依法办理”的原则,探索开发商投资土地一级市场、先期参与城镇土地开发等筹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对城中村改造、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精心设计,整合包装,适时向社会金融机构推荐,促进金融机构扩大城建信贷规模。通过组织召开重大建设项目招商会,利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采取各种投融资模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增强城乡发展活力。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树立大局观,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心,提升执行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确保经过五年的努力,全面推进三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实现城乡面貌换新颜,谱写城建新篇章。
规划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本规划涵盖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背景。本规划是在我国“十一五”刚刚结束,“十二五”开局之际,针对建筑业制定的发展规划。规划组织编制。本规划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
编制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牵头,会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标准定额司,共同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中国工程建设造价协会等单位,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造价管理等7个专题规划基础上编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