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 年,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创新工作思路,各处室主动配合,狠抓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是坚持“三结合”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结合、电子公开与纸质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政府信息 。

三是突出审批这一重点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规划审批过程中,我局一直推行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听证、现场公布等形式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在局网站公布了行政职权目录、审批流程时限等。在审批过程动态公开的基础上,我局加强了工作效率、办事程序、审批结果的网上监督,纪检监察、局领导对任何记录在案的事项可通过规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监督,规划审批实现了阳光公开。

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保障各类信息及时更新,我局将网站信息按照类别分为新闻类、政务公开类、政策法规类,根据信息产生来源,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类信息板块维护的责任主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新闻类信息。局网站要闻动态板块主要刊登反映我局近期工作动态、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与我局规划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该板块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同时信息中心设立网站信息编辑部,加强对局内动态信息的收集工作。政务公开类信息。政务信息公开是社会工作较为关注的热点,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促进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的内在要求。政务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信息、行政职权目录信息、“三公经费”等部门预决算信息、其他重要信息发布等内容。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机构设置信息、行政职权目录、经费预决算信息由人事处、法规技术处、办公室分别负责,其他公告公示、网上办事等重要信息发布由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政策法规是我局依法行政的根本依据,经相关程序制定的政策法规,应当在实施前予以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明确该板块由法规技术处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及时发布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应发布专门的通知公告。

2016 年,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0名。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6.38万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情况

2016 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39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8件(主办1件,会办1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6件(主办2件,会办14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肯定。参加石家庄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1次。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 2016 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通过局外网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4条;为方便公众查阅,每月都将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据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中心移交,向三个单位各提供信息185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 年,我局 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数186件, 申请公开数量居前的事项 主要是申请规划审批情况。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全部按要求时限办结,其中,函 复件数80件 。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诉情况。 2016 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复议14次,被诉讼4次,其中行政复议9次为维持我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

(四)“三个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根据石家庄市政府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有关要求,在2015年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三个清单基础上,2016年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目前,我局已将四个清单在局网站等对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行使职权。另外,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公证;各分局承担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不再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2016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7年工作谋划

2016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提高。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梳理我局的政府信息,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应公开的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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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文献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退道路红线规划管理规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退道路红线规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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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退道路红线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退道路红线的规划管理, 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参考其它同类城市相关规定,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 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应符合本规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有特殊规定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三条 红线宽度 1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退 红线距离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 <24米 24 米 --54 米 ( 含 24 米) 54 米 --75 米 ( 含 54 米) 75米 --100 米 ( 含 75 米) ≥100米 ≤30米 平行红 线布置 ≥8米 ≥12米 ≥15米 ≥20米 根 据 情 况确定 , 不 低 于 前 款 要 求 垂直红 线布置 ≥5米 ≥8米 ≥12米 ≥15米 ﹥30米 平行红 线布置 ≥10米 ≥15米 ≥30米 ≥35米 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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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退道路红线规划管理规定 2009-5-21 15:27:09 浏览次数: 5812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退道路红线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参考 其它同类城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应符合本规 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特殊规定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第三条 红线宽度 15 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退红线距离应符合表一规定。 <24 米 24米 --54 米 (含 24 米 ) 54米 --75 米 (含 54米) 75 米 --100 米 (含 75米) ≥100米 ≤30米 平行红线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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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八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粤办函〔2016〕236号),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渠道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全市39个市政府直属单位共10089项权责事项及各行政区(功能区)25149项权责事项的详细信息已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6年上半年,在全省率先开发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珠海市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对全市、各区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印发了《关于公布<珠海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珠机编办〔2016〕106号),编制省驻珠部门、市直部门共计36个部门374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珠海市市、区(功能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梳理出市、区(功能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服务事项1371项。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决策方案,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行政决策事项均需进行听证。

3.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审计、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征地、房屋征收补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文化机构、国有企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信息。

(二)认真开展政策解读。我市印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刊登市政府、市府办公室及市直部门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文本。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在报送文件时应一并提供解读文本,由市府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后,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邀请各区、各部门领导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回应市民群众的关切。我市重大法规如《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出台,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出席新闻发布会,解读有关政策。

珠海特区报、珠海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按照媒体特点,采用不同形式,对我市重大政策、重要规章,特别是民生事项,第一时间进行报道和深度解读。同时,根据不同的媒介需求和形式,分别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进行全媒体的推送传播,通过不断创新政策解读的形式,不断延伸政策解读的触角,让权威解读不仅覆盖政经人群,也抵达网络论坛和普通民众。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市先后制定了《珠海市网络舆情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党政新闻发布会制度(试行)》、《<重要舆情>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等文件,对舆情回应责任主体、舆情回应方式、舆情处置情况反馈、问责制度等事项均有明确规定。我市切实落实舆情回应制度相关规定,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明确由一名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2016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考核工作内容。市政府印发了《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督促指导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投诉。落实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舆情处置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740条,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01740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239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92次,进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9次,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4787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2件。其中,当面提交申请的935件,占68.6%;网络提交申请的338件,占24.8%;信函提交申请的89件,占6.5%。

在136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1362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55件,占18.7%;“同意公开答复”935件,占68.6%;“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8件,占1.3%;“不同意公开答复”25件,占1.8%;“其他”129件,占9.5%。

四、咨询情况

2016年,共接受咨询185349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全市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市针对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29件,行政诉讼案16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从事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政府管理的绝大部分领域,公开内容广泛而且专业性较强,但目前我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基本为兼职人员,除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外,还要兼顾其他工作,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程度不足。目前基本建立起了政务公开的框架,但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类型也较为单一,主要以各单位动态性政务动态、法规文件为主。特别是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内容数量较少。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进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举办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针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如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细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便于操作。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八、说明与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数量(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1740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79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1740

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数

239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613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66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55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数量(件)

申请总数

136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35

2.传真电话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38

4.信函申请数

89

对申请答复总数

1362

其中: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55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3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5

5.其他

129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表

指 标

数 量(条)

接受咨询数量

185349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数 量(件)

行政复议数

29

行政诉讼数

16

梅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强化政府网站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制定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16〕200号),明确今后五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52号)、《关于印发梅州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分解表》等,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保障。

(二)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订《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府网站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强化。一是举办了政府网站考评培训。邀请专家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政府网站考评培训,解读相关政策。二是对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整合完善相关栏目,设置无障碍、繁体和英文版本通道等,提高了用户使用的便捷性。三是积极开展年度考评。制订印发《梅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对全市8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3个单位网站进行了考评。通过以评促建、已评促管,着力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根据省府办《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要求,落实了重点领域公开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

1. 继续推进权责清单公开。一是建设“审批改革”专栏,公开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和动态信息。二是印发《梅州市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一批非行政许可事项。三是公开了二批《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和三批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四是公开了40多个单位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信息。五是印发了第四批《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了50多个市直部门权责清单。

2. 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开。一是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开了136家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二是在人大批复后20日内,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2016年市政府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指导督促市本级各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时按规定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了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四是公开了市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平台的12项ppp项目信息。

3. 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更新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文件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公共租赁、廉租房申请流程、办理手续等方面信息。

4. 继续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在梅州市扶贫信息网公开了《梅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文件,公开了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申报程序、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示了全市新时期精准扶贫拟重点帮扶的349个村名单。

5. 继续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市财政局将省财政厅以﹝粤财法﹞名义下发的涉及税收法规的相关文件在该局网站公开。二是市国税局设立“税收优惠政策”专栏,公开了1000多条优惠政策类信息;印发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小册子30000多份,举办了各类型政策宣讲会50多场次。三是市地税局设立“减税降税”专栏,公开优惠政策14项;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刊登《关于调整记地产产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等减税政策解读文章7篇。四是市发展改革局在该局网站公开了保留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便征收对象全面了解收费政策依据、执行部门,实现明白缴费。

6. 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梅州市城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二是在市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定期公开县级、镇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并链接到市环保局网站。四是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按照“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开”进行“三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平台录入公示,按时公开环评信息。五是公开了环境污染费征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辐射安全方面的信息。

7. 继续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市卫生计生局培育市医疗机构公众号6个,及时更新全市医疗机构重点领域、公众关注等信息。二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公开食品抽检、专项整治、注销撤销等方面信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规范推进。严格按照省、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和办理程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微改革”、“微创新”,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建议提案满意率。2016年,我市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答复意见或会办意见均上传在广东省人大代表工作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政协提案在线办理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94件,答复意见已在梅州市议案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8万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725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81万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59万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74万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41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8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4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91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43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宗(其中,市直185宗,县直170宗),其中,当面申请数42宗,占11.8%;网络申请61宗,占17.2%;信函申请241宗,占67.9%;传真申请11宗,占3.1%。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21宗,占5.9%;同意公开215宗,占60.6%;同意部分公开10宗,占2.8%;不同意公开25宗,占7.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6宗,占18.6%;申请信息不存在14宗,占3.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宗,占0.6%,其他答复情形2宗,占0.6%。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理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1宗,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6宗,占54.5%;被依法纠错数3宗,占27.3%;其他情形数2宗,占18.2%。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宗,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占50%;被依法纠错1宗,占5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公开意识不强、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业务人员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明电〔2016〕200号)等要求,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制订实施年度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梅州实际,总结以往经验,科学制订《梅州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根据省的要求,近期筛查了全市纳入省政府网站普查系统的非政府网站,下阶段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管理,对纳入系统监管的网站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不定期的重点抽检,并按照省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出台相关措施,对纳入系统监管的非政府网站和信息内容少、安全系数低、网站维护不到位的部门网站、乡镇政府(街道办)网站按有关程序进行关停并迁移到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申请需求。

(五)加强业务和考评培训。拟邀请专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继续搞好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培训,逐渐提升新形势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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