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 | 目 的 |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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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石家庄市 | 对 象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
(一)今明两年重点对外环水系片区、植物园片区、滹太片区、高营片区4大片区及外环水系沿线区域实施规划控制,涉及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藁城、栾城、正定等9个县(市)、区3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共60531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3143.71亩(商业用地6404.21亩、住宅用地16739.5亩,实际可收储面积以地籍调查与实地测量结果为准)、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约6325.77亩。
1.外环水系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建设大街以东、外环水系以北,仓宁路以南,涉及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村、西许营村、西羊市村、东许营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9028.95亩,可收储土地2315.06亩(规划住宅用地2224.29亩、建筑面积341.058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0.765亩、建筑面积21.179万平方米),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4182亩。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079.14亩。
2.植物园片区:位于植物园以东、北外环两侧,涉及岳村、康庄村、徐家庄村、城东桥村4个行政村,占地面积2673.62亩。其中:可收储土地1783.86亩(规划住宅用地818.94亩、建筑面积125.571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64.92亩、建筑面积225.148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360.18亩。
3.滹太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京广高速铁路以东、石太高速公路以北、滹沱河南岸以南,涉及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柳林铺村、柳董庄村、前进村、肖家营村、城杨庄村9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3986.6亩。其中:可收储土地3104.94亩(规划住宅用地1050.96亩、建筑面积161.147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53.98亩,建筑面积479.262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1002.71亩。
4.高营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石津干渠以东、北二环东段以北、石太高速公路以南,涉及南石家庄村、十里铺村、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7153.33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870.85亩,规划住宅用地824.31亩、建筑面积126.394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46.54亩、建筑面积477.526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883.74亩。
5.外环水系沿线区域:涉及大郭村、于底、前太保、肖家营、柳董庄、柳辛庄、土贤庄、西兆通、东杜庄、南五女、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等15个行政村,占地总面积17689亩,可收储土地面积13069亩(规划居住用地11821亩,规划商业用地1248亩),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5331亩(涉及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5村)。
(二)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确定,2011年将外环水系片区的楼底村,植物园片区的徐家庄村,高营片区的南高营村、北高营村,滹太片区的前进村、肖家营村等6个村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储备试点村。上述6个试点村总占地面积18377.9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1073.83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304.1亩。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完成收储任务。
1.楼底村:占地面积1845.0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074.33亩(含基本农田366.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70.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各文化娱乐用地。
2.徐家庄: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定位为商业用地。
3.南高营:占地面积9078.7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5911亩(含基本农田4485.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3167.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和体育用地。
4.北高营:占地面积2604.4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383.4亩(含基本农田856.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1221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用地。
5.前进村:占地面积898亩。其中农用地面积754亩(含基本农田50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144亩。规划定位为居住用地。
6.肖家营:占地面积约3351.8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951.1亩(含基本农田232.2亩)、建设用地面积1400.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教育科研用地。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78号
四组团县(市)和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一)石家庄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三)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冀办发[2010]4号);
(四)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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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土地面积是12115.9公顷,到2010年年底,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12115.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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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艾文礼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刘云峰 市委副书记
栗进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大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树志 副市长
成员:
董玉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顺法 市发改委主任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牛魁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文昌 市建设局局长
段致平 市国资委主任
吴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义增 市房管局局长
崔金刚 市城管局局长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王武德 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曹新华 市工商局局长
高新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月照 市民政局局长
闫纯铠 市卫生局局长
韩保来 市教育局局长
贾连海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维德 市水务局局长
马文刚 市人防办主任
闫卫国 石家庄电业局局长
张聪 长安区区长
陈彦报 桥东区区长
王德庆 新华区区长
王丽君 裕华区区长
赵拴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旭 藁城市市长
董晓航 鹿泉市市长
米志奇 正定县县长
孟胜林 栾城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产集团。办公室主任由牛魁斌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国土局副局长范振鹏、杜敏海、梁伟担任,副主任由赵志武、王明志、杨润年、徐炳申、史秀兰、石永利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大片区土地征收规划储备工作。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提供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落实先征后转的征地模式;落实征地指标及实施被征地村的安置补偿工作。建设用地服务中心负责与被征地村进行安置补偿的洽谈,组卷报批。市地产集团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收储,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市城乡规划局:按照红线图的范围核实控制范围内项目规划审批,并出具片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明确可开发项目、合村并建项目的选址,配合国土部门对拟报征地块出具征地红线图及宗地用途,核实片区内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对成熟地块出具规划条件。
(三)辖区政府:相关县(市)、区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摸底、补偿安置及群众工作;做好大片区收储的宣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组织国土部门与村委会洽谈收储补偿事宜。
(四)市地产集团: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地块的资金补偿、手续跑办、招商引资等,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对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量化目标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和岗位,把时限细化到到星期和每个工作日,加强协调,强化调度,快速推进,强力落实。相关县(市)、区政府要抽调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组成专门班子,现场办公,一线协调,逐村研究,全程做好试点村从规划、拆迁、征地、收储到居民回迁的各环节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按时保量完成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任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
(二)严明政策。要认真落实冀办发[2010]4号、冀国土资发[2010]7号文件要求,对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土地,依据法律规定享受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新民居建设政策。改造完毕的土地统一纳入土地储备库。对确定实施片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规划控制,在土地没有完成农用地转用前,不允许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进行任何项目开发和建设。实行给被征地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村发展用地采取村委会按项目申请、国土部门核实、逐步落实的方式进行,控制标准为除现有宅基地外,按照人均一分地的方式进行测算核定,对以前给予村周转用地的按此标准进行核减。村发展用地为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商品住宅除外),根据村委会申请可采取划拨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经村委会同意,将发展用地交由政府公开出让的,待公开出让后出让土地收益扣除相关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返还给被征地村。红线征收储备补偿标准按集体土地征收区片价执行,特殊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对青苗和地上建构物、附着物补偿按石政办函[2007]27号规定予以补偿。
(三)强化督导。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每周五定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核实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大片区土地在规划征收储备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进行妥善处置。
附件:
1.石家庄市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情况分类表(略)
3.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外环水系沿线区域规划征收储备统计表(略)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统筹城乡、科学布局,先征后转、有序开发”的原则,按照“未收先控、整体立项,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集中连片、同步配套”的思路,实行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与整村改造、合村并建有机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置换建设用地的方式,将市区三环以内和城市建设发展重点区域及省市重点开发项目的土地全部实施规划控制,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扩展城市发展空间。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时间为7月15日—7月31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着重清理违法占地,核实已批项目占地及各村已批周转用地情况。市城乡规划局核实控制范围内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出具片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规划储备红线图,确定可征收土地范围,建立大片区规划储备村庄台账。市国土局起草政府通告向社会公布土地控制范围。相关县(市)、区召开大片区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1日—12月31日。其中:
8月1日—9月30日,辖区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分局对大片区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摸底调查;对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块,辖区政府牵头、市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参加,与相关村委会洽谈收储事宜。
10月1日—11月30日,辖区政府牵头,市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市地产集团会同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各村进行沟通,完成土地地籍调查、测量及地上附着物确认,并拍摄影像资料,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及档案。
12月1日—12月31日,市国土局与试点村签订收储协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地块进行征地手续办理。
序号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市价) 1 线材 φ6.5~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4,650.00 元 2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3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550.00 元 4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5 螺纹钢 φ 12~φ 14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6 螺纹钢 φ 16~φ 22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7 螺纹钢 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8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9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10 螺纹钢 φ36 HR
石家庄市2015年11月信息价是石家庄市地区2015年11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石家庄市2015年11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石家庄市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的通知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石家庄市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工作安排
为推进环城水系工程整体提升,优化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和经济强市,依据《土地管理法》《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家庄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2018年4月25日下午,南陈屯棉纺片区房屋征收项目召开“项目启动会”。指挥长戴海兴主持会议,副指挥长杜金月、综合组、政策组、南陈屯村委会书记、主任、群众工作组新老组长,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指挥长戴海兴总结回顾了该片区征收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就人员配备、工作程序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部署。
他指出:一是新老组长群众工作要无缝对接,携手开展工作。曾经带队的老组长与新配备的新组长要无缝对接,充分发挥老组长前期扎实工作的优势,新老组长齐心协力一道做好群众工作。二是征收程序要依法依规,兼顾过来项目情况。南陈屯村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再次启动,将继续延续2012年工作基础,对评估时点、补偿方案等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三是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尽快进入角色。群众工作组要充分利用曾经入户时掌握的各种情况,熟练掌握相关资料,尽快熟悉分包村民的人员与房屋状况,全身心投入到南陈屯棉纺片区房屋征收改造工作中。
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南陈屯棉纺片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再次启动。南陈屯棉纺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是广大村民的所期所盼,是运河区委区政府顺应民意,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提升广大村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
来源:南陈屯棉纺片区房屋征收项目指挥部
一、实施范围
对环城水系周边范围土地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延伸至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藁城段,鹿泉龙泉湖湿地,南二环西延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统一纳入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
目前已确定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等八个区,79个村纳入环城水系周边大片区土地储备实施范围。土地总面积约31.7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5万亩。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预计,经营性用地面积约8.21万亩,核减已建成项目,预计可实施储备范围土地面积约5万亩。
(一)新华区涉及于底、康庄、岳村、大马村、大安舍、田家庄、前太保、后太保、赵二街、前杜北、后杜北、西营、陈村、东营、南高基15个村,土地总面积约6.67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01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485亩。
(二)桥西区涉及宫家庄、东良厢、西岗头、瓮村、小谈、大谈、张营、孔寨、石桥9个村,土地总面积为2.38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约1.29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527亩,工业用地面积约403亩。
(三)长安区涉及东庄、西塔口、南村、肖家营、柳董庄、陈章、柳辛庄、西古城、桃园、北翟营、南高营、南翟营、十里铺、白佛、西兆通、东杜庄16个村,土地总面积为7.04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4.48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24876亩,工业用地面积约642亩。
(四)裕华区涉及东京北、方村、南栗、南位、西京北5个村,土地总面积为2.67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2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7693亩,工业用地面积约2566亩。
(五)高新区涉及北庄、郝家营、宋营、北豆、南豆、韩通、东仰陵、东羊市、赵村9个村,土地总面积为3.93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3.12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13051亩,工业用地面积约7499亩。
(六)鹿泉区涉及平北、高迁东街、高迁北街、东良政、北降壁、永壁东街、永壁北街、西良厢、南杜村、小马村、小张庄、大宋楼、横山村、台头村14个村,土地总面积为5.56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1.7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698亩,工业用地面积约1919亩。
(七)栾城区涉及西羊市、东许营、西许营、楼底、东尹村、邵家庄、夏户庄、段同村、秦家庄村、于底村、北留营村11个村,土地总面积为3.5万亩,允许建设区内土地面积为1.4万亩,居住商业用地面积约5214亩,工业用地面积约1576亩。
(八)藁城区涉及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藁城段周边区域,具体村庄和面积待我市防洪规划确定后明确。
二、管控措施
(一)由市政府对土地实行“八统一”管理
一是市政府统一安排建设项目。对纳入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除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外,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社会资本或招商安排建设项目,市、区两级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也不得办理任何建设项目有关的手续,待完成做地工作后,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建设项目。
二是统一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纳入环城水系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由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列入重点区域规划控制范围,尽快编制环城水系周边土地储备整体规划,确定政府储备地的具体范围。
三是统一筹措土地储备资金。市政府组织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和做地主体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做地资金。
四是统一安排土地指标。由国土部门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
五是统一实施土地储备。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完成后的土地,全部纳入市级土地储备库,由市政府统一管理。
六是统一进行土地整理。由市政府对储备地块统一进行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七是统一组织土地供应。储备土地纳入市级土地交易平台,制定交易规则组织土地供应。
八是统一分配土地收益。土地出让总价款按照4∶6的比例,实行市区两级分级入库。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统一从市级土地收益中提取;土地补偿、安置、税费、工作经费等统一从区级土地收益中提取。涉及利用市级土地储备专项债的,土地出让价款全部缴入市级国库,土地储备成本由区级政府统一核算、管理,从区级分享部分中提取,提取后剩余部分由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给区级财政。
(二)明确区级政府为做地项目的责任主体
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做地项目的集体土地征收、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等群众工作,并对纳入政府储备库的土地进行管护,避免储备土地受到侵害。
(三)对暂未达到收储条件的土地实行主动式收储
对实施范围内,暂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经国土和规划部门确定,2020年可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的土地纳入主动收储范围,实施土地预收储并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严格管理。
纳入主动收储范围的土地,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土地补偿费。在未达到土地储备条件前,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委托做地主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可用于农作物种植项目进行短期利用,签定短期利用协议,明确责权利,确保能及时腾退土地,待达到土地储备条件时,及时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四)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私下交易行为
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项目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等私下交易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做地任务安排
(一)任务分解
新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国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围绕小清河区域完成5000亩土地预收储,待2020年规划调整后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土地征收。另外,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200亩净地储备任务。
裕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围绕泊水公园划定做地范围,选择东京北、南位、南栗、方村等四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500亩净地储备任务。
栾城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和石家庄市国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围绕泊水公园划定做地范围,选择东许营、西许营、西羊市、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等六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
鹿泉区任务:2019年底前,由石家庄市地产集团作为做地主体,依法合规筹集做地资金,结合龙泉湖湿地公园周边环境提升和南二环西延划定做地范围,选择横山村、台头村、大车行、小车行等四个村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展“整案制”做地工作,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
桥西区任务: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工程,再完成300亩净地储备任务。
长安区任务:2019年底前,结合环城水系提升和滹沱河整治工程,再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
藁城区任务:2019年底前,围绕滹沱河整治工程,除2800亩匹配地以外,再完成1000亩净地储备任务。
(二)组织实施
实行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做地主体作为做地项目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做地工作。石家庄市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市区政府(管委会)、发改、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园林、审批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自任务下达之日起,由各辖区(管委会)政府和做地主体,对现有数据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结合双违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清理违法建筑。按照石政发〔2017〕37号和石政函〔2018〕23号文件规定,确定做地范围、编制做地方案、上报做地计划。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和预评估,2018年底之前完成做地方案编制报批工作。2019年起按照批准的做地方案实施做地,确保按照任务分解按时完成做地工作。
高新区、化工园区已经启动了全域土地储备工作,且规划以产业用地为主,按照石政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土地供应,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出让总价款10%上缴市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