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审计的制度管理工作,可以促进建立、健全各项审计管理制度
目前,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中,旧社会小农意识的思想意识并未根除,经验主义还束缚着人们的头脑,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还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因而,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这在审计管理中尤为突出。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审计工作和审计管理起步较晚,审计人员的经验还不够丰富,所以还不可能较快地全面总结出科学的管理经验使之转化为科学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在现实的审计管理人员中,不少同志又都是从其他经济部门抽调来的,没有受过现代管理的专门训练。因而,只重视经验而忽视管理制度的建设。这就是我们审计管理制度极不健全的症结所在。审计管理的发展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功大来扭转这一局面。而这个决心、这个功夫集于一点,那疢址要重视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审计管理制度。
(二)加强审计的制度管理工作,可以保证审计管理制度的落实
落实审计管理制度是审计制度管理工作的核心。我们制定审计管理制度并不是为了好看,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是要以此作为审计人员工作的依据和行动的指南。它不是什么可有可无,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的问题,而是必须执行或遵守的问题。
严重的问题是,目前一些审计机关,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却没有把落实工作放到重要地位,而是作为让别人观看和检查的花架子。他们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就是不能落实在行动上。这样的制度,制定得再好(并非就好),对审计管理工作也是毫无价值的。我们审计的制度管理工作,核心的任务,一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审计人员认识落实审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通过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要制定相应的措施,运用行政管理方法,促使审计人员不折不扣地遵守制度,确保审计管理制度的落实。
审计制度管理的一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科学性原则
审计制度管理的科学性,一方面,是要在先进的科学管理理论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审计工作及其管理的工作制度,如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现代行为科学、人学原理、效益性原理以及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等等都渗透于管理制度之中,以保证审计管理制度的先进性。另一方面,是要保证建立的各项审计工作制度具有符合各项审计活动的客观规律。特别是涉及一些工作程序的管理制度。比如,关于审计的程序,由于审计活动的客观规律,总是先有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调查了解之后才能进入审计实施工作。这就决定审计人员必须遵循“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这一符合发展规律的程序进行审计。如果没有事先的难备和调查,就贸然查帐、查物、查资金,势必出现事与愿违、出力不讨好的结果。
由此可见,科学性的原则是审计制度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尽管坚持这一原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它终究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二)实用性原则
作为审计人员行动的准则的审计管理制度,应当确实起到规范作用,即真正具有实用性。为此,要求审计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具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可行。空话连篇,言之无物,模棱两可,含混其辞的所谓制度,是不可取的。以工业企业的审计制度为例,如果是关于企业执行财经纪律的审计制度,那么在制度的内容上,就应当在目的、任务和方法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目的方面,应当明确指出:监督财经制度的执行,检查违犯财经制度的行为,堵塞财政收支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等等。在任务方面,应当明确提出:①检查现金管理情况,看现金存取和现金支票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有无挪用、白条抵库的情况,行无贪污瓷窃情况;②检查工资基金管理情况;③审查成本开支情况;④审查税利上缴情况;⑤审查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计划审批及资金拨付使用情况;⑥检查福利基金提取使用情况;⑦检查其他违犯财经制度行为等等。在方法方面,应当清楚地说明:①审计财经纪律,应以单位自查为主;②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利于同单位违犯财经纪律的不同情况,随时组织检查;③检查财经纪律要抽调熟悉业务,作风正派、敢于同不正之风斗争的同志参加;④对检查中及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内查外调,取得确凿证据;⑤根据问题的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模范遵守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等等。只有这样的审计管理制度,才是实用的,才能保证审计人员遵循这样具体的行动准则,完成自己担负的审计任务。由此可见,审计管理制度的实用性是审计制度管理的又一重要原则。
(三)相对稳定性原则
审计管理制度作为审计人员的行动准则,是要大家遵照执行的,一般不能经常改变。比如,同一审计任务的审计方法,今天规定采用这个方法,明天改为那个方法,今天要求这样做,明天又要求那样做,结果不仅会引起审计人员的反感,更重要的是审计人员无所适从;不仅会打击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甚至会造成混乱。因此,审计管理制度一经制定,就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这种相对稳定有二个含义:一是指它的相对稳定,可以保持审计人员的思想稳定,从而保持行动的统一;二是指它的相对稳定,可以在实践中使管理制度得到检验,从而证明其是否科学、合理。所以,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要轻易改动。
当然,事物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人们的认识也必然要发展变化。世界上根本没有不变化的认识。恰恰相反,人们的认识正是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的规律而不断深化的。作为人们对审计工作认识产物的审计管理制度也不例外,要想使其不断完善或更加科学,就得在其处于相对稳定的条件下经受实践的检验,如果发现确有不科学之处,或者由于审计工作中出现了新的情况,那就应当修定、补充或调整审计制度的内容。这就是管理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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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职责、编制,除《公司章程》及其它另有规定外,依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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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薪资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2....
管理资源吧( www.glzy8.com),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 更多相关资料免费下载,请登陆 www.glzy8.com 预算审计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预算审计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 1 条 目的 在预算审计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效果,规范审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意义 通过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 3 条 方式 预算审计采取全面审计与抽样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 4 条 频率 1.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半年 1次,时间设定为 7月上旬和 1月上旬。 2.在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第 5 条 责任单位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由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总结汇报,财务部门、相关执行部门须予以全力配合。 第 6 条 审计范围 1.检查企业各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检查
通过梳理国内外工程审计管理系统相关文献,发现学者们研究焦点是高校内部计算机辅助审计领域和云计算的应用研究进行概括分析,对于高校工程审计管理系统的具体运行缺乏系统性的研究。我们今后可以以工程审计管理系统从决策、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评价这七个阶段的具体运用进行详细研究。
201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对未来审计工作制度的完善、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部署和安排,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制。这次改革对审计内容、审计频率等部分细则进行了首次明确,并将从多个方面完善中国审计制度。同时,明确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尤其是国有资源审计,是首次被单独列出。除了明确审计对象,这次审计制度改革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未来,审计机关将在一定周期内保证对审计对象的审计频率,并针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跟踪审计,党政一把手要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
这次审计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
(二)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三)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
(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五)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
(六)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
(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八)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中国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设置过审计机关,建立了一套略具雏形的审计制度。1925年广州省港罢工委员会建立的审计局,是中国审计制度的最初尝试和萌芽。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时期因地制宜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审计机关,在不同程度上起到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维护正常财政经济秩序和保障人民革命利益的作用。从组织体制来看,当时革命根据地不论采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计委员会的形式,还是采用陕甘宁边区政府审计处的形式,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且得到法律的保障。
中国1982年宪法有关审计制度的规定,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审计制度优良传统的直接继承,是中国革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中央审计署审计长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审计局局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政府审计是对国家的财政、财务进行检查监督的制度。国家专门设置审计机关,依法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