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所属地区 | 松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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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范围 | 绿化和市容管理 | 属 性 | 政府机关 |
(一)办公室
(1)承担局行政日常事务的处理;(2)负责拟订并检查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3)承办局对外联络、会务、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及相关文件起草工作;(4)组织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局政府网站、公务网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5)承办局信访和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6)负责协调各基层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对局决定或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对局下属各基层单位综合目标的考核;(7)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和后勤事务日常管理工作;(8)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保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防汛防台等应急处置工作;(9)组织局系统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无偿献血和卫生工作;(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马伟忠
(二)财务科
(1)负责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2)组织编制执行本单位年度财务计划和预决算报告,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并监督执行;(3)承担局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等管理及政府采购报批工作,并负责对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4)负责对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组织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专项调查;(5)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年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灯光广告、城区绿化、城管执法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6)负责对基层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朱生锋
(三)规划发展科
(1)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城管执法中长期规划、相关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专业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制定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等重大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4)负责审定本区市容环卫公共设施、城区绿化工程、公园、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5)协调、监督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区绿化配套建设工作,负责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6)负责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城管执法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和创新;(7)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城管执法信息化项目建设;(8)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车辆清洗养护与保洁市场管理和资质报批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洗企业的备案;(9)负责年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城管执法发展项目的申报,协同相关部门作好经费预算;(10)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陆月芳
(四)绿化管理科
(1)负责对本区城区绿化工作;(2)负责对城区绿化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3)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城区绿化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依法实施对绿化建设、养护的监督检查;(4)负责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地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对园林绿化设置和建设进行审核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5)负责权限内的公园管理工作;(6)组织协调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资源调查;(7)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方面保障工作,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8)组织园林城区创建及复查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负责城区绿化方面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管理相关活动;(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陈菊平
(五)市容环卫管理科
(1)负责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2)负责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3)负责对环卫设施以及其他社会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进行审核和管理,并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监管;(4)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环境卫生监管,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5)负责管辖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监管;(6)执行落实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7)承担景观灯光设施、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8)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景观灯光工作以及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9)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意见,组织协调社会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活动;(10)负责轻轨九号线市容管理所各项职能落实的监管;(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颜玉祥
(六)行政许可科
(1)负责集中受理本局审批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2)负责设立生活垃圾处理场或设置处理设施的审批,负责关闭、拆除或者迁移、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3)负责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饭盒的登记,负责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审批;(4)负责对园林绿化设置和建设、环卫设施以及其他社会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进行审核、审批;(5)负责单位(船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扫舱垃圾和粪便处理申报,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备案;(6)负责临时堆放材料的审批,审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申报,负责渣土运输的审批和管理;(7)负责临时占道(公共场所)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搭建(修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8)负责公园举办局部性活动和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的行政许可;(9)负责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行政许可,负责城区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10)负责户外广告设施、非广告设施设置和张贴、张挂(悬挂)宣传品或标语的审批;(11)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及相关法律咨询工作;(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姚恒福
(七)党群工作科
(1)负责全局宣传、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负责纪检和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政风行风建设;(3)负责做好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武装、统战和扶贫帮困等群众工作;(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张玄策
(八)组织人事科
(1)承担局系统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具体工作;(2)负责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等基础性工作;(3)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局党委工作安排,组织干部及其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工作;(4)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劳动工资工作;(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6)负责人员招聘录用、调动、培训、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出国(境)、政审、定级定岗、聘用合同、离退休、解聘、辞职及职工医疗补助等有关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8)承担局管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9)负责各类人事、编制、工资福利、党内统计等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吴爱莲
(九)园林署
负责辖区内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负责指导、检查及督促全区园林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十)环卫署
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发展专业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管理,处理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行为,并实施相关的监督检查、处罚;管理本地区餐厨垃圾的申报、登记和委托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一次性塑料饭盒销售、使用和回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区道路、水域、环卫公共设施、公共场所保洁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地址:松江区乐都路490号
局 长:徐其永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装备、投资、行政审批工作。
副局长:俞春松
主管行政执法、拆违、创建、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办公室、勤务科、机动队、督察队;协管广告渣土审批、人事等工作。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副局长:顾德方
主管大队机关及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网格化指挥中心工作、大队日常行政执法和法制、案件处理、协管办及辅助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协管拆违等工作。
副局长:邵建国
主管市容环卫工作;分管市容环卫管理科、垃圾分类、标准化路段及局所属企业管理工作;协管创建等工作。
副局长:火 光
主管绿化园林工作,分管局机关的日常管理、作风建设和规划发展(项目办)、绿化管理、机关档案、保密、信息、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上海市松江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松江区佘苑路55号。 松江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玉树路乐都西路、玉树路松汇路、立达中学、玉树路(飞航广场)、种畜场、松蒸公路玉树路、玉树路乐都西路(临时站)、仓丰路...
这个问题是很奇怪的。不知道自己的上级业务部门负责? 应该住建部。由于城市建设的绿化,中央是专门处理与各部委的城市景观。 推广支持的花园,代表林业部林业这一块。 市容管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你的城市管理范围...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苑路55号 公交线路 松江92 → 地铁9号线 → 地铁11号线/地铁11号线 &n...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和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本区市容管理、
(三)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区绿化工程、公园、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车辆清洗养护与保洁市场管理和资质报批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洁企业的备案;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区绿化配套建设工作,负责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负责拟订年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事业、城区绿化发展的预算工作,加强对相关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环卫设施以及其他社会公共设施的设置和建设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负责设立生活垃圾处理场或设置处理设施的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或者迁移、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监管;负责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饭盒的登记,负责因教学、科研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审批,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环境卫生监管,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监管,负责单位(船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扫舱垃圾和粪便处理申报,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备案;负责管辖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监管,负责临时堆放材料的审批;负责对临时占道(公共场所)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搭建(修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
(六)负责管理本区城区绿化工作;负责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地建设和维护的管理,负责对园林绿化设置和建设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依法实施对城区绿化建设、养护的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的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公园举办局部性活动和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的行政许可;负责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对迁移古树后续资源的审核,组织古树名木资源调查;负责城区迁移树木的行政许可。
(七)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施、非广告设施设置和张贴、张挂(悬挂)宣传品或标语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本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执行落实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技术标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八)负责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城管执法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和创新;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城管执法信息化项目建设。
(九)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管;负责组织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依法承担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职责中的相关工作。
(十)监督检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市容环境卫生、绿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和城管执法方面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活动;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区纪委的安排,2013年4月10日下午,区绿化和市容局组织处级干部进行集中警示教育,重点观看了《警醒——上海近年来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探析》警示教育片。局党委书记孙华林主持教育活动,局党政班子成员及副调研员、园林署署长等12名处级干部参加本次教育活动。大家均表示“看有所思、看有所悟”,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孙华林说,警示教育片围绕“五个特点”、“四个原因”和“四点思考”等三方面进行了剖析,深刻揭示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及我们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任务的艰巨性。他要求所有处级干部一定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围绕当前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触红线,守好底线,永葆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徐其永表示,教育片既是一部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的生动教材,更是一面镜子,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警醒自己,坚持以身作则,严格制度、强化自律、接受监督,确保干好事、不出事。2100433B
—— 1 ——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静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静委 [2009]7 号)的规定,设置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 和市容管理局是统筹本区城市外部形态管理, 行使绿化行政职能, 综合 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 局,挂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 容管理局领导和管理静安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静 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受静安区政府委托, 管理静安区城市网格化管理 监督受理中心、指挥处置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区对城市绿化市容管理的总体要求,及区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市 容环境、绿化卫生和城管执法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 结合本区实际, 履行区政府的行政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 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 2011〕1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1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 员会,下设绿化林业专业学科组、市容环卫专业学科组和野生动物繁育与 保护专业学科组。 二、政策依据 评审工作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 1986〕78号)、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 法》(沪人〔1999〕52号)、《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 (沪绿〔2004〕 90号),以及本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依据。 三、申报对象 1、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 绿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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