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审计目的。具体审计目的是对总体审计的细化,直接用以指导具体审计方法及程序。
2、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在确定了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该进而具体的审计步骤,包括应采用的审计方法,以说明如何收集证据、评价证据,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3、预定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在完成现场调查工作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位的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审计的方向和重点也比较明确,这时就能较准确地估计现审计、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由此,就可以对原计划中的时间预算做适当的调整,并根据完成规定的审计范围内的每一部分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来具体安排审计人员。
4、其他有关内容。审计方案中还应当包括根据具体情况所需要的有关内容。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业务复杂程序及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定审计方案内容的繁简程度。2100433B
1、审计方案是督促现场审计按指令进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的一种工具。通过审计方案,审计监督员可以全面把握审计工作的整体部署,包括时间预算和人员安排。完成规定工作内容的一般审计人员也可凭借审计方案来衡量其工作进程和质量,知道已经完成的和尚需集中精力完成的有哪些工作内容,使其在整个现场审计过程中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导。 2、审计方案为调整年度审计计划或初步的时间预算,具体分配审计人员提供了较可靠的依据。审计方案的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重点范围和审计步骤,从而对完成方案中规定的每一部分工作内容所需要的时间和知识技能的估计较为准确。据此,就能有针对性地分配审计人员,并对完成现场审计和撰写审计报告的日程作出具体安排,统筹安排有关事宜。
3、审计方案是对现场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依据。通过将实际工作与审计方案进行比较,就可以分析发现哪些工作内容尚未完成或完成得不够理想.需要在剩余的时间里及时予以补救和改进,监督审计人员圆满完成委派的工作任务。
4、审计方案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措施。实施良好的.审计方案可以使内部审计人员从被审单位复杂系统的信息迷宫里摆脱出来,避免在大量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将时间和精力集中于风险较大或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领域,强化对之检查和评价的深度和力度;由此,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审计时间,降低审计费用并保证工作质量符合质量控制的要求,以更经济有效的方式实现审计目标,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的。
1、指导内部审计人员实地收集与审计目标相关的、充分的、可靠的、有效的审计证据,保证所有的审计步骤和方法都能够被实施和使用,减少遗忘重要审计步骤的风险,降低未能揭示实际存在重大问题的可能性。
2、督促审计监督员与其他内部审计人员认真讨论准备工作过程中所掌握的信息,确定审计目标和重点审计范围,写出详细、具体的审计步骤,下达准确的指令,以指导审计人员,尤其是那些经验不多需要较多帮助的审计人员的工作。
3、为组织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保存原始的工作记录提供符合逻辑的结构。
4、为完成的每一部分工作提供保存责任记录(日期、批准人、检查人)的便利手段。
5、为审计报告的撰写提供符合逻辑的结构和内容。一般而言,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该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调查结果、审计结论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在这方面,审计方案能够提供一般性指导。
龙厦快速铁路自龙岩至厦门,线路全长约140多千米,设计时速200千米,定位为城际客运兼货运铁路功能,按一次性复线电气化铁路设计建设,与福厦高速铁路和厦深铁路相匹配。2006年开工建设。由龙岩向南,经南...
平面设计(graphic design),也称为视觉传达设计,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透过多种方式来创造和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借此作出用来传达想法或讯息的视觉表现。平面设计师可能会利用字体...
项目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拟定审计工作方案的目的在于抓住主要问题和环节,有层次、有步骤、有秩序、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由于内部审计对部门、本单位的情况比较了解,一般可不必将收集资料列为专门程序,而要平时注意掌握。但部门审计由于下属单位较多,对其进行审计仍需了解情况和收集资料。
房地产 企业 审计基 本内 容及 方法 一、预收账款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预收账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的重要方式。没有预收账款,房 地产开发企业就无法进行再投入,更谈不上快速发展。目前,房地产 企业预收售房款未缴营业税的现象比较普遍。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 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预收售 房款应缴纳营业税。 二、“擅自削减税基”,代收、代垫款项不并入营业额,偷逃税 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取购房款的同时,依据与有关方面的协议, 代收燃气、水、电开口费等代收、 代垫款项,对于收取的这部分款项, 企业通常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帐款”等往来科目核算,未并 入营业额,计算应纳营业税金。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代收、 代垫 款项应并入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企业因收取此部分款项实为代收, 甚
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一、工程造价及其特征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通常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由于所站的角度不同,工程造价有不同的含义。 含义一: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 开支的全部固定 资产投资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项目固定 资产的总投资。 含义二: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 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工程承发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 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显然,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指以建设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 式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投标或其他交易方式,在进行多次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 成的价格。 承发包价格 是工程造价中一种重要的、也是 较为典型的价格交易形式 。是在建筑市场 通过招投标,由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共同认可的价格。 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实质上就是
审计方案调整是指审计方案在实施前与实施中的调整。
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规定办理调整实施方案手续时,可以口头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调整实施方案;但是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实施方案的调整情况审计组应当加以记录。
调整实施方案的情况有六种:审计工作方案调整;审计组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审计组人员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
1.增强对审计实施方案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吃透《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规定精神;将审计实施方案的质量情况列入审计项目考核,促使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各审计机关应根据审计署对审计方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有效的审计方案制度。如可增加审计实施方案的层层把关制度、质量考核制度和优秀审计实施方案评选制度等,有条件的还可开发审计项目管理软件。
3.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针对审计重点不明确、审计重要性确定与审计风险评估技术不熟练等这些难点问题,可采取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进行培训学习。
4.用信息资源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审前调查、查阅审计对象资料库以及互联网等渠道,大力搜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信息,确定审计重点,排出审计疑点,用于指导审计实施工作。每个方案要尽量定出一至二个宏观分析题目,以便项目完成后,能写出有决策价值的信息调研文章。
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方案的编制、审核、调整和实施,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
第三条 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方案。
第四条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当一个审计项目涉及单位多,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量大时,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可以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制定若干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提出要求。
第六条 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
第七条 审计工作方案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执行。
第八条 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的目标;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 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十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
(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
(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六)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
(八)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 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审计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需报经原制定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分析和评价,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可以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 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提出调整建议,一般事项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要事项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归入制定机关的文书档案,将审计实施方案及其编制、调整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
第二十条 审计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检查、考核审计质量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6年12月11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方案编制准则》(审法发〔1996〕33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