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主要河流、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保护、防洪、防涝、灌溉、供排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涉水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三)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水域、水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编制县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四)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调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管理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按照《水法》规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地下水储量审查和监测工作。(五)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湖泊、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实施涉水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水)许可证审批;组织新建涉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预评审;组织发布全县水质监测简报;协助县环境保护局处理跨乡镇水污染事故。(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部门间和跨乡镇水事纠纷,管理和指导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七)指导全县水工程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八)组织、指导全县各类水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主要河道、流域、水域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场)的重要水工程。(九)管理和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县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十)负责管理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对外经济技术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制定水利行业地方性的技术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一)组织指导城市供水工作;负责城市排水河道及其排水建筑物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排污(水)费征收工作。(十二)指导全县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订县级水利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负责全县水工程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立项、申报及审批;负责全县重点水工程的报建登记、开工审批及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组织审核全县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统计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拟定农田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灌区改造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节水灌溉、乡镇供水、机电排灌、洼地圩区治理、小水电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工程规划,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指导全县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等工作。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史志信访、新闻宣传、保密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职工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领导负责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股级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研究提出水工程管理发展意见;负责全县水工程的检查观测、维修养护、控制运用;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堤防、水域、岸线、河口等水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工程维修计划的编报,组织实施维修、除险加固、水毁修复等工程项目;负责全县重点输水河道、灌区渠首、翻水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湖泊、堤防绿化及水利渔业工作;指导基层河、湖等工程管理单位水利经济工作;负责水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
拟定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拟定全县贯彻实施涉水法律、法规的意见;研究提出、归口管理有关水利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承办水行政复议、水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水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水处理、水环境保护和计划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入河(湖)排污(水)口审批、发证;组织监测河流、湖泊、水库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问题的意见,制定全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主要水污染物控制;组织拟定全县水环境监测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洪泽湖水环境质量报告;负责全县跨乡镇水污染事故调处;负责地下水资源(含矿泉水、地热水)的储量审查和监测工作。
指导全县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拟定城市中、长期供水排水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水源的划分与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排污(水)费征收;负责城市排水河道及其建筑物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工程项目的审批。
呼万良同志负责全面工作,侧重抓好招商引资和干部人事工作。
陈子升同志负责党务、政工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勤考绩、信息、宣传报道、平安创建、法制泗洪、创建、群团组织、双拥、计划生育、扶贫以及老干部工作,县交办重点工程中的西民便河疏浚、早陈河整治工程;分管办公室、工青妇以及机电总站、水利工程处、物资总站、运输队、黄砂厂、水泥制品厂、机械工程处、2个专业招商组、4个协作招商组;协助呼万良同志抓好干部人事工作。
孙权英同志负责水政水资源、城市供排水、县交办重点工程中的城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地表水厂等管网续建工程;积极筹建城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与规划建设以及区域供水和乡镇污水处理规划建设,做好与开发区联系;分管城市供排水科、水政水资源科、城市水务管理所、污水处理厂、集泰自来水公司。
钟直同志负责水政执法、水利工程水费和各项规费征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分管水政大队、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水费站。
姜寿勤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水利普查、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做好水利服务中心后期扫尾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财审科、信访办,安全办。
姚飞同志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管理、基建、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溧河洼治理、西南岗水源工程二期、团结河综合治理、城市水系沟通、水利现代化、防洪等)勘察、规划、设计,以及农管、水利科技信息和水利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县重点工程中的古汴河疏浚工程、团结河整治工程、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灾后重建工程、减负工程、水利普查工作;分管工管科、基建科、防办室、设计室、农管所以及濉汴河所、徐洪河所、淮河怀洪新河所、重梅灌区、蔡圩灌区、小水库管理所、濉河闸所、安东河闸、老汴河闸、水利仓库抗排队。
杨树云同志负责农水、策应扶持、南水北调工程和南水北调徐洪河影响工程、南水北调洪泽湖影响工程、西南岗水源工程扫尾、审计、验收工作;做好西南岗农田水利工程、西南岗区域供水工程的规划,继续服务好江山科技示范园的建设;分管农水科、金龙公司与乡镇水务站的管理。 2100433B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省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李 爽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工作。
简介:李爽,男。历任泗洪县政府办公室副科长;共青团泗洪县委副书记、书记;泗洪县孙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泗洪县重岗乡党委书记;泗洪县朱湖镇党委书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东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省级以上投资项目、土地管理创新试验区。
简介:余东海,男。历任泗洪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股股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祖益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地质矿产、招商引资、扶贫、目标管理、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简介:祖益康,男。历任大楼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计划财务股股长、办公室主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朱 超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执法监察、政策法规、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土地信访、卫片检查。
简介:朱超,男。历任基层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所长;开发区国土资源所所长;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冬冬 职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地籍管理、测绘、行政诉讼、土地确权、土地调查、土地发证、权属调查。
简介:马冬冬,女。历任宿迁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处副处长;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团委书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 永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土地利用、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政务信息。
简介:孙永,男。历任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规划与耕地保护股股长兼任界集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规划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纪检组长。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
邮编:223900
1975年,泗洪县房地产管理所成立,公房始由财政部门交房地产管理所专管。
1976年4月,县政府决定将房地产管理所改为房地产公司。泗洪县住建局的最初雏形是1977年3月成立的泗洪县革命委员会建设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隶属于县计划委员会。随着城市发展需要,
1979年5月成立泗洪县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其下属企业有房地产公司、砖瓦厂和建筑公司。
1984年成立泗洪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机构设有政秘股、农房股、城建股、建材股、财务股。
1990年成立泗洪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调整为人秘股、村建股、城建股、建材股、财务股。
1992年成立泗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保持不变。
2002年成立泗洪县建设局,机构名称调整为办公室、建工建材股、计划财务股、城建城管股、村镇建设规划股。
2010年成立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名称调整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建工建材科、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