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国土批[2015]80号),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具体实施单位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补偿后15日内,持土地使用证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收回地块范围:鼓楼区挹江门。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查询。
1、是合法的,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国家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出让金往往不是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必在土地出让金支付后立即取得,这就引出了该土地出让金如何核算的问题。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核算可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土地出让金未支...
行政划拨、外购、投资
收回土地使用权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经依法批准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是当前国土资源部门中相当一部分人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片面认识。其实,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它涉及了、、、、和各省(自...
《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2015]1037号》是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国土批[2015]42号),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具体实施单位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补偿后15日内,持土地使用证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收回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国土批[2015]53号),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具体实施单位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补偿后15日内,持土地使用证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收回地块范围:栖霞区迈皋桥街道西起抚云路,东至和燕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国土批[2015]1号),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具体实施单位依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补偿后15日内,持土地使用证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的,将依法直接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收回地块范围:该地块位于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鹂岛路84号。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