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80903
【发布文号】沪价商[2001]047号
【发布日期】2001-12-14
【生效日期】2001-12-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00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沪价商[2001]047号)
各区、县物价局:
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 尤其是住房消费已成了我市扩大内需的增长点,带动第三产业GDP增长的支撑点。 广大居民以及外省外籍人员购买上海房屋的欲望日趋提高。但是也出现了房价波动过度,个别房屋价格不尽合理,少数房地产经营者价格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有关房地产价格投诉举报日益上升。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整治房地产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相关法规,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府领导相关的指示精神,本市价格主管部门必须继续转变职能,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服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 房地产价格服务工作,要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也要为广大购房者着想,还应体现先进文化。其愿望是让更多的上海市民买得起房,让更多的外地、外籍人来上海买房,让更多的投资者来上海开发房地产,使上海的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确定基本原则。鉴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完全自由市场经济, 房地产价格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稳定,防止暴涨、暴跌;促进房屋价格的相对合理,抑制虚高不合理价格;推动房地产投资、买卖,反对投机、炒作。
三、提供房价信息。定期不定期地监测、分析、发布市、区县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监测、分析、公布市、区县的房地产成本水平,部分楼盘、地块的房屋指导参考价;采集、汇总、公布上市楼盘房屋销售的明码标价。
四、订规则当裁判。认真执行《上海市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拟制《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五、评选“双信”楼盘。评选出上海市物价计量信得过楼盘。 其条件是房价相对合理,面积计量准确,销售行为规范。方法是先试点后逐步推开。
六、继续清费治乱。对不合理的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清理,该合并的合并, 该取消的取消。
七、受理投诉举报。向12358价格投诉举报中心以及市、区县相关的物价部门的房地产价格投诉举报要及时解答、适时处理。
八、加强监督引导。严格执行有关房地产价格和服务的法律、法规, 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舆论引导,尤其包括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的引导。既要曝光价格违法者,又要宣扬价格信用者。
九、提供咨询服务。接受房地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相关价格咨询,提供有关信息,给予参考和引导。
十、加强调查研究。 房地产价格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除政府有规定外,房屋销售价格由房地产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房屋成本构成有实际成本和无形成本,包括地段、交通、小区绿化、房形设计、景观、品质、品牌等。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商的理念和购房者的心理都在不断地变化。为此,物价工作者要熟悉业务,深入调研,提高水平,以适应职能的转变和工作的要求,履行应该担当的、不可替代的职责。下定决心,排除困难,为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创造价格工作新的业绩。
你好,具体可以参照下以下几个楼盘的价格: 佳兆业君临 4800元/平方米 万科金润华府 6000元/平方米 蓝光COCO香江 6300元/平方米 恒大绿洲 5500元/平方米 南充碧桂园 4788元/...
市场?楼主指楼盘么?泰阳欣城离财院最近,价格4850~~5000,还有就是财大教师的小区“康园”(但不知对不对外销售),还有“云大教工小区”,“葵花公社”,“真爱小区”,“实力北岸”,“金庐园”,“温...
市现在的平均房价应该在3000元左右,跟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一样,萎靡不振,有价无市。云景城2900元,年前曾经搞过促销2400元/平东林家园2888元军怡家园4000元金街财富中心4400元...
房地产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给居民带来了住房困难,国家从各个方面出台政策加以规范管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政策调节的效果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本文从房地产市场发展及政府的调控政策开始,分析了房地产市场价格偏高的原因,阐述了房价偏高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了相关建议,认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基础,并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奠定基础;适当公开房价成本构成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文号】建房(1997)146号
【发布日期】1997-06-25
【生效日期】1997-06-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关于加强公有房屋修缮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房(1997)146号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
近几年来,各地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动住宅建设的同时,深化房地产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强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部分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房屋租金逐年调整的情况下,忽视了房屋修缮服务管理工作,致使一些房屋及设备失修失养严重,房屋完好率下降。个别房管所、站,随意将房屋租金挪作它用,造成修缮资金不足。有的巧立名目,随意向住户收取修缮费用;有的修缮不及时,服务质量差;影响了住户的工作与生活,群众意见很大。为切实扭转这种状况,做好公有房屋修缮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房屋修缮服务量大面广,小汲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房地部门修缮服务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系到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也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把房屋修缮管理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确保房屋租金的合理使用
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取的公有房屋租金,应当主要用于房屋修缮。在当前情况下,原则上要将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租金收入用于房屋修缮。危房抢险加因、治漏资金,要优先安排;凡依托房屋经营的各种收入均应提留一定比例作为后备基金以确保房屋修缮;要根据资金和房屋完损状况合理安排大修、中修、小修和保养计划,提高或保持房屋及其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功能。修缮资金必须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严禁将提高房屋租金的收入违反规定用于发放职工资金和挪作它用,违反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修缮服务质量
1、建立房屋报修制度。各管养段(站)和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设立住户报修箱、意见箱,发放修缮服务联系卡,采取各种措施形成服务网络,便于群众报修。要对各项具体的修缮项目,规定上门修缮服务完成期限。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要做到“水电急修不过夜,小修不补不超过三天,一般项目不超过五天”。小修养护及时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在服务形式上,应采取期约服务、随时服务、优先服务、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以满足不同对象的要求。同时应建立修缮回访制度。对群众报修,要作到受理有登记、办一是有专人、完成有时限、工作有标准、投诉有答复、结果有记载。
2、建立值班制度。紧急报修点、报修电话,应有专人值班;雨季、台风季节、供暖季节,修缮工人应24小时值班;管养段(站)的领导应定期值班,听取住户意见。
3、建立查勘鉴定制度。各地应依据《房屋修缮技术管理规定》,对房屋进行定期查勘鉴定、季节性查勘鉴定和工程查勘鉴定,全面掌握所管房屋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科学编制修缮计划和修缮方案。
4、建立修缮责任制度。各地应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84]城住字第[667]号文颁发)制定房屋及设备修缮的地方标准,明确界定公有房屋的修缮范围、修缮标准和修缮责任。对应由租赁户支付修缮费用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不许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
5、建立质量保证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建立质量保质保修制度,使所有工程的合格率均达到百分之一百,其中工程优良品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6、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要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对房屋修缮服务成绩突出者,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投诉多、反响大,或玩忽职守造成塌房伤人或住户财产损失严重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房屋修缮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房屋修缮服务投诉电话和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要按照《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对房屋修缮资金使用、修缮计划安排、器材物资落实、收费标准范围、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服务态度优劣和业务技术素质等情况,于今年(1997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正常的监督检查制度,纠正各种挪用修缮基金、随意收取修缮费用、修缮质量低劣等行为,建立和完善基层修缮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学习徐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服务群众、诚实守信、钻研业务”精神,学习烟台承诺制的经验。房屋修缮承诺要与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建设、反腐倡廉、经济目标责任制、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等相结合。承诺的事,要取信于民,决不食言。使全体职工树立“住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观念,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行风风尚、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通知
(1995年11月9日建规字第639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规委办)、规划局:
城市勘察和城市测量是编制城市规划、加强规划管理以及开发建设前期的一项重要基础业务工作。目前各级城镇体系规划的确定、跨世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已全面展开,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也在不断深化和完善,这些工作都需要完备的和现势性强的勘测资料的保障。因此,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勘测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这方面的基础业务工作,以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一、城市应具备勘测资料的主要内容
1.城市测量资料主要包括:
城市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城市地下工程、市政工程及地下管网等专业测量;
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必备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
2.城市勘察资料是指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有关的地质资料。主要包括:
工程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的地质构造,地面土层物理状况,城市规划区内不同地段的地基承载力以及滑坡、崩塌等基础资料;
地震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断裂带的分布及活动情况,城市规划区内地震裂度区划等基础资料;
水文地质,即城市所在地区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储量、水质、开采及补给条件等基础资料。
二、近期要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1.要完善城市测量控制网。有些城市的测量控制网覆盖面积或密度不能满足需要的,一般应在近两年内完成改建或加密;
2.要更新城市基本地形图。有些城市的基本地形图(1∶500、1∶1000、1∶2000、1∶5000)不适时、不成套,一般应在5年内更新一次,并逐步达到系列配套;
3.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有些城市没有地下综合管线图,或不完善、不现状,一般应在“九五”期间完成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已开展过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的城市,应积极开展地下管线定线及竣工测量工作,保证地下综合管线图的性、现势性。
4.要搞好城市勘察工作。有些城市没有开展城市地质普查工作,或资料残缺,没有进行城市地质编图,应尽快开展城市地质普查,或尽快补齐城市基础地质资料,有条件的城市应积极组织城市地质编图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管理
1.各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会同计划、财政部门,用城市维护费和规划业务费安排一定数量的城市勘测基础业务范围的指令性任务,一般不少于本市城市勘测单位全年工作量的50%。
2.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的领导,主要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城市勘测基础业务工作规划,并作出逐步完善城市勘测资料的计划安排。
3.各城市勘测单位,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指令性任务的完成,要注意将“GPS”(全球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和“城市地质环境与土地工程利用定量分析及土地工程利用控制”等高新技术应用到城市勘测中去,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的勘测任务。
4.进入城市勘测市场,承担城市勘测任务的所有勘测单位,都必须执行我部颁发的城市勘测规范、标准、规程,必须使用城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以及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必须向当地城市勘测行业管理部门送审勘测成果资料,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2100433B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环境监察(稽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介绍和宣传我省各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经验和成效,增进工作交流沟通,推动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现就加强环境监察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环境监察(稽查)机构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围绕重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及时主动地报送各类环境监察信息。
二、各设区市环境监察(稽查)机构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编写、审核与上报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4月20日前报省环监局。
三、各设区市环境监察(稽查)机构和县(市、区)环境监察(稽查)机构是环境监察信息的报送主体。信息内容主要是:监察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成效、工作经验介绍、典型案例分析、领导重要批示等内容。
四、《河北环境监察信息》设置工作部署、工作动态、案例分析、工作简讯、外省经验五个栏目,每期《河北环境监察信息》将在“河北省环保局”门户网站“执法监察”栏目中及时刊载。
五、环境监察信息实行计分制,各地上报的信息一经我局采用或被省环保局领导批示将予以计分和加分。我局将对信息计分情况每两月进行统计并公布,年终对信息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1、上报每条工作简讯计1分,工作动态计2分,案例分析计3分(重复上报不得分)。
2、采用每条工作简讯加1分,工作动态加2分,案例分析加3分。
3、采用的信息被省环保局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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