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隶 属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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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科普培训部。负责指导全区的科普工作及落实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本区科普工作(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规划和计划;策划、组织本区大型科普活动,组织本区科普资源开发和共享;组织开展本区科普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向全区各类人群普及科技知识;负责区科普网络的组织建设;表彰、奖励区内的科普工作和科普工作者;指导街道(镇)开展创建科普示范街镇、科普示范社区,指导创建科普教育基地。
(二)学会咨询部。负责区级科技社团、基层组织以及民办非企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反映其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合作;负责科技人才的举荐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组织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负责科协领导机构的选举、召开。
(三)科技服务部。负责促进科技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负责落实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项政策、统计分析和长宁分园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区人才政策;负责促进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协助做好促进本区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的有关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长宁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馆),为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不设内设机构,是长宁区财政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协助落实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各项科技政策。
(二)协助落实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项政策、统计分析。
(三)协助落实区人才政策。
(四)协助做好市、区级科创政策宣传工作。
(五)协助促进科技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
(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七)协助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宁区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为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不设内设机构,是长宁区财政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机关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网络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
(二)协助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负责区机关机房服务器、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
(三)负责机关大楼内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
(四)负责市视频会议我区分会场的网络和设备保障。
(五)协助做好区机关办公平台日常运维工作。
(六)协助做好全区信息安全工作。
(七)协助推进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
(八)负责本区社会保障卡、居住证的发放、补换等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个街道、镇受理网点和补换卡网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维。
(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科技、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贯彻实施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科技、信息化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接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本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环境。促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落实科技人才政策,做好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
(四)制定促进本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产业集聚融合发展等的配套措施。承接市科委下放或部分下放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以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初审等行政审批职责。
(五)统筹协调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宁分园各项工作,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负责本区科技企业的联系、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和产业发展相关数据统计。
(七)协调推进本区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推动信息产业集聚发展。
(八)统筹推进本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导协调推进公共数据治理、共享和利用。负责财政性资金投入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和全过程管理。组织信息化教育培训。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配合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党政机关、相关事业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制定本区吸引外国专家的有关政策、计划,负责实施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按照有关分工,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
(十一)统筹本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普工作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本区国防科技动员和国防信息化动员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长宁区信息化委员会)要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要重点统筹、整合各类优势资源,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发展,优化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要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服务机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上海市长宁区房价 尚泰里均价:93000元/m² 华山夏都苑均价:110000元/m² 复地御西郊均价:100000元/m² 长宁88金廷均价:83000元/m²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1987年(其中长宁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于1994年)是隶属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负责对长宁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目的了解上海市长宁区集中空调卫生状况,为今后开展集中空调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2—2013年长宁区集中空调卫生监测资料并进行汇总分析。结果空调冷却循环水嗜肺军团菌污染阳性率为17.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合格率为100.0%,细菌、真菌总数合格率分别为97.6%、95.1%;送风中细菌、真菌总数合格率分别为98.4%、97.6%,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合格率为90.2%;β-溶血性链球菌检测均为阴性。结论该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各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对人群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应加强卫生监管,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规划管理科
建筑管理科
景观风貌科
自然资源利用科
地籍管理科
土地储备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地名管理事务中心
长宁区城建档案室(局信息中心)
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执法大队
长宁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长宁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建设用地事务所、土地管理所)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5个事业单位。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劳动工资、信访、意见和提案办理、目标任务督办、安全保卫、文书起草、文秘收发、文书档案、信息管理、宣传教育、会议安排、总务后勤、各类接待及局内其他各项行政事务工作;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主任:张颖 副主任:施之强
负责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受理、指导、协调、代理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本局实施的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落实工作,研究处理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参与市局的立法调研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听证工作。
科长:丁伟达
参与编制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以及特定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区域内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公众参与以及编制过程中的协调、审核和上报审批工作;依法办理控详规划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变更、设计参数的核定;指导和协调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及社会事业等专业规划编制;负责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及局技术委员会日常组织工作。
副科长(主持工作):苏立琼
参与组织编制全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参与全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保护建筑建设控制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景观环境设计方案;组织编制全区景观和城市雕塑规划,制定雕塑建设年度计划和协调、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全区城市雕塑建设项目;参与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编制工作,行使广告法规中规定的规划管理审核职责;负责区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工作。
科长:马骥
负责受理、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开展建设工程的并联审批、方案公开、许可证公示;参与建设工程建设中来信来访的接待;负责门面装修等零星建设工程管理。
副科长(主持工作):王和安
负责全区土地征用、划拨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承办市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的征询和初审工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负责临时用地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建设用地全过程管理;负责编制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供地计划;负责出让合同的审核、管理;负责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形式(包括出让、转让、租赁、入股)的管理;承办全区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等工作;负责土地权属、地籍管理;负责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动态巡查监测、变更调查;负责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土地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负责建设用地的统计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建立地籍数据库。
科长:郑定龙 副科长:鲁佳
城建档案室:负责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执法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培训指导和检查验收,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数据统计和资料汇编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方伟明 副主任:朱芸林
信息中心:做好各类行政事项的受理和发证,各类行政结果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局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做好网站和电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展示厅日常接待及各项维护。
副主任:任真
遵循国家、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及技术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建设工程的复验灰线、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受理违法建筑的举报和查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队长:朱秋才 副队长:刘瑞平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地名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区内各类地名的调查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地名的审批、审核工作,依法对违反地名法规的各类活动依法制止和处理;参与组织制定区域地名规划及区域性地名规划方案参与历史地名的保护工作;组织或参与编纂出版及审核与地名相关的出版物,落实地名业务工作的教育培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张列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参与对区内分区规划和重要路段和地块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街坊地块改造规划;参与区域内各类专业规划编制和项目专业设计;承担委托设计;协助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规划设计院做好规划业务设计工作,做好信息联络及意见反馈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副院长:赵命亮(主持工作) 副院长:金磊
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巡查工作,上报土地使用情况变化;做好全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协助依法调处土地纠纷,制止、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做好本区日常的地籍基础管理工作,做好土地统计和地籍变更动态信息;协助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和管理;负责个人使用城镇国有土地的地租征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长:张忠孚 副所长:薛峰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