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上海市崇明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单 位 | 上海市崇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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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工作报告 |
自2004年《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主管部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根据新的要求,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信息科负责具体工作。截止2011年底,全县有全职工作人员8人、兼职工作人员121人,设立了2个综合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良好。
(一)加强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审批发布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制度,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依托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重新设计了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提高了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深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全年共举行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全县各乡镇、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每季度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对各乡镇、委办局的公文备案、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加强整改。编写了《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第六版,下发到各乡镇、委办局和县图书馆、县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供公众查阅。对《信息公开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二)加强平台建设
为提升门户网站的管理水平,成立了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的门户网站运行管理中心,加强了人员配备。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和网上办事等栏目进行改版,公众通过门户网站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对乡镇、委办局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加大资金投入,在新启用的新城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购置安装了新的触摸屏设备,纳入公共查阅点统一管理系统,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内容更新和设备维护。
(三)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细化了县政府各部门的公开内容,召集相关部门分解任务,着力公开财政资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辟了财政信息公开专栏,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提高了财政资金信息透明度。指导乡镇按照《条例》要求对乡镇网站群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统一调整,使乡镇的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重点突出了农村工作和地区特色。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1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56条。 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0.7%。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28条,占22.1%;政策法规类信息47条,占2.4%;规划计划类信息206条,占10.7%;业务类信息942条,占48.8%;其他类信息347条,占18.0%。
(一)主动公开范围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科委制定的陈家镇低碳国际生态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财政局、国资委制定的崇明县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崇明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崇明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等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开辟了统计信息子栏目,公开了《2010年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文件,发布了2011年1-12月统计月度资料、热点解读以及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方面的信息。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与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崇明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崇明县审计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项目》等文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县环保局每月公开排污费收费情况,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中小学校公开了本单位收费情况。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我县在崇明采购网集中向社会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和成交结果,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各类设备、办公用品、车辆等公开采购信息,全年共公开采购信息400多条。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公开了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程序,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窗口提供办理状态及结果查询,乡镇人民政府公开了农村个人建房宅基地审批情况,县发展改革委网站提供审批项目的状态和结果查询。门户网站对网上办事栏目进行了改版,公开了最新的办事程序,提供部分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非法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县建筑市场实施方案》、《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陈家镇裕安社区6-13街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崇明县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社区4号A、B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陈家镇滨江生态休闲运动居住社区2号地块C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等文件。门户网站开设了“实事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栏目,定期更新本县主要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告和结果。县规划土地局公开了征收土地公告、安置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开了土地收储和房屋拆迁公告。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公开了《崇明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实施方案》、《2012年崇明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2011年本县促进就业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县教育局公开了《崇明县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三十条》、《崇明县教育局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公开了各类招生考试信息、教育督导情况。崇明人才网公开了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培训信息。
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各乡镇政府公开了防汛防台预案,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媒体及时发布灾害天气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县环卫署定期发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情况汇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公布质量技监简报和抽查公告,公开相关质量技术检查结果,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简报和本县开展的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检查结果,县安监局定期公开了事故通报等信息。
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情况。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均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县乡两级政府都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工作报告中对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全年公开人事任免信息33条。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门户网站“便民信息”栏目公布了水、电、煤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方式、办事规程、服务承诺、计费标准等信息。县教育局网站设立了基础教育专栏,全县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设立了专属网页,公开收费情况等信息。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体育局制定的崇明县第十五届运动会实施意见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民政局制定的崇明县养老机构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公开了《崇明县农委关于继续做好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的通知》、《崇明县关于扶持绿叶菜及特色蔬菜规模化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明县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等文件。在“上海崇明农业网”公布了本县知名农业合作社的产品信息、联系方式。定时发布各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栽培技术、病虫防治等农业科技信息。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门户网站的“资产交易信息”栏目定期公布资产交易信息公告,内容主要是各乡镇的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招标信息,各乡镇还公开了各自的集体资产收益情况。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抢险救灾、优扶、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县民政局公开了《崇明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农村退役士兵住房、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乡镇公开了抚恤费用、农村五保供养费、农村重残无业补助等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县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设置了多个子栏目,并根据访问量等统计数据对子栏目进行调整。二是公共查阅点。我县今年(2011年)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新增了信息公开查阅点,目前我县共有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定期设备维护和内容更新,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通过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查阅点所在单位之间的联系,提高查阅点服务水平。三是政府公报。除了在网站公开政府公报以外,还下发到各乡镇和邮局、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等公共场所供公众查阅。此外,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崇明报》、崇明电视台等公开平台、媒体对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县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2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39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35%是涉及征收土地信息,20%是涉及补偿安置信息,其余是涉及财政收支、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信息。申请内容的范围和往年比较变化不大,申请的数量较2010年下降了74.8%。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1年收到的5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全部已经按时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5件,占48.1%,主要涉及征地批文、规划计划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7件,占13.5%,主要涉及财政收支、规划计划等信息。
其他情况20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4件,占总数的7.7%;“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13.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件,占总数的7.7%;“申请内容不明确”4件,占总数的7.7%; “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9%。
依申请公开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征地补偿安置、财政收支等领域,我县将根据申请的具体情况,加大这些领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本县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11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14.8元,其中检索费5元,复印费9.8元。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指标统计表等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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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
报告全文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要
2013年,崇明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本市当前政府信息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立足政府行政职能,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把握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着眼政府自身建设,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公开效果和社会反响。
(一)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部门,拓展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形势需要,我县适时调整补充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社会民生等部门列入其中,进一步充实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和公开平台之间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单位的职责,建立并完善了高效、严格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提交、审批、发布机制。
三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集中受理制度。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和指向部门分发到有关部门,并对受理答复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环节的部门协作,建立签报制度,将每个申请办好办实。
(二) 深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项目。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开了县本级和45家预算主管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和审计报告等信息,实现了县乡两级“三公”经费全公开。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县乡村各级部门分别公开本部门负责的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情况。
二是主动服务农村居民。农村人口占据我县常住人口的很大比重,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的服务对象。我县通过乡村两级组织的公示栏、社区广播、农民一点通等农村居民方便接受的方式宣传惠农政策,公开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的发放情况和缴费、发放标准的变动情况,保证了农村地区居民方便获取关系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民生保障类信息公开。在“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新开设民生保障类信息专栏,廉租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从申请到选房全过程实行网上公示,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提供公众普遍关注的来沪人员子女就读、计划生育等方面政策调整的情况。通过政务微博、崇明人才网发布各类就业、培训信息。
(三) 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海崇明”门户网站继续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职责。门户网站通过加大投入,招聘专业人才,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变化对栏目进行了增设、撤并等优化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门户网站对其它媒体信息进行收集再整理并发布,有效弥补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的现状。
二是积极发挥政务微博“上海崇明”宣传影响力。在新浪、腾讯、东方网都开设了微博账号,策划了“美丽崇明随手拍”等多项主题活动,并被腾讯网评选为“2013年政务微博新秀”。为回应公众关注,突出我县特色,食药监、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还各自开通了微博。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需要稳定高效的工作网络,8月份我县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培训,累计参加培训的达到300多人次,增加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储备,提高了公开意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及时传达最新的法律规定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通过每个季度的工作情况通报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梳理,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8条,占5.6%;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占3.7%;规划计划类信息55条,占4.5%;业务类信息941条,占77.8%;其他类信息101条,占8.3%。
(一) 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生态岛建设,加大县内重大活动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和森林旅游节等活动前后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报刊、电视台、政务微博等多种媒体介绍活动情况,主动展示崇明形象。
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县政府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崇明县关于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县规划土地局公开了《崇明县进一步加强土地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开了《崇明县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位选用管理办法》。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要求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公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围绕崇明县生态岛建设公开了《上海市崇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崇明县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每月公开本县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和相关分析,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农业生产有关数据,按季度公开节能降耗、居民消费等统计数据。公开了《2012年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报告。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公开了县级和县政府各部门财政收支预算表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审计局公开了各预算主管单位2012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崇明县审计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等文件。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崇明政府采购网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采购流程,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的资料下载、结果查询等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招标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县政府部门都公开了各自负责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受理时限等关键信息,同时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预受理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提供办理状态查询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更新宅基地审批情况。县发展改革委网站提供项目审批状态查询,并公开了项目核准、备案结果。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的“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多个栏目,公开本县范围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各类建设项目信息。通过“实事项目”专栏,公开了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按照时间节点更新项目工程进展。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力度持续推进拆旧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县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通知》等文件。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县教育局公开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数量、就近对口入学信息和帮困助学情况,公开了《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崇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科德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卫生局公开了《2014年崇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本县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和崇明人才网不定时发布本县范围内招聘信息。县政府公开了一系列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了《关于“万人就业项目”调整转制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开了有关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等信息,全程公开了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受理和选房结果。
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公开了卫生局制定的针对流感流行等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崇明气象局及时发布本地区的台风、暴雨、雾霾预警信息,政务微博在灾害多发季节实时更新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分别公开了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公告和夜间施工许可。县安全监管局定期公布安全生产简报,对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县质量技监局公布了专项食品药品质量检查开展情况和结果。
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门户网站设立公共服务板块,提供水电煤等公共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并定期更新,根据季节变动更新水上和陆路交通各线路的停靠站点设置和首末班时间变动情况,提供各类社区服务机构的信息查询。县教育局设立了“崇明县教育信息化专栏”,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通过专栏进行信息公开。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图书馆新馆等新建公共服务单位工程进展情况和运行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县农委公开了设施农田等多项农业规划及调整情况和各类农业补贴政策,根据农时及时公布生产有关的病虫害防治和农药化肥使用注意事项,公开本县特色农产品企业信息和生产、销售情况。公开了《崇明县落实社会保障后相关农村集体土地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通过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成交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资产的承包、收益等经营情况通过公示栏和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的信息公开板块为各个部门开辟了专属公开栏。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务微博。本县在新浪、腾讯和东方网等主要微博平台开设“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另有12家政府部门开设各自政务微博,如县公安局的“警秀崇明”和旅游局的“乐享崇明”。三是公共查阅点。目前本县在县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公共查阅点,配备了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四是其他渠道。通过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崇明报》、电视台等载体,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此外每季度印发政府公报,提供给邮局、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等机构,供公众免费取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
本县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4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指向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政府信息。约40%是涉及土地征收信息,约15%是农民宅基地审批信息,约12%是涉及社会保障信息,其余是涉及集体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申请处理情况
7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 《条例》和《规定》要求的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
在7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5件,占57.0%,主要涉及征地公告、土地使用权批文和重点地区土地使用规划等信息。其他情况34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6件,占总数的7.6%;“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数的6.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件,占总数的17.7%;“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8.9%;“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2.5%。
本县依据《条例》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填写申请提供指导。书面答复寄出后,主动电话联系申请人解释答复的依据。
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县2009年办理了信息公开收费许可证,2013年办理了审证手续。本县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文件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13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65.6元,其中检索费50元,复印费15.6元。没有发生依申请收费减免的情况。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