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县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全职工作人员、6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综合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8年底,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结合崇明的实际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2008年)我们着力抓好《条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巩固和提高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一)沟通协调,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有效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2008年)在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专门设立信息科,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流程,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实效,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2008年)是《条例》和《规定》实施的第一年,我县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根据《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精神,我们制订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印发了第三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文件、政策法规、政府会议、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征地拆迁以及各委办局和乡镇应主动公开的大量政府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为保障我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今年(2008年)5月底制定了《崇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崇明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崇明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责任。今年(2008年)6月,为切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县政府各委、办、局和乡镇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培训。为方便公众及时查阅各类政府信息,我们及时更新了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查阅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系统。
(四)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目录登记备案工作。根据市政府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信息目录登记备案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了各委办局、各乡镇办公室主任和公文类信息目录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部署了我县公文类信息目录登记备案工作。逐步建立全县公文类信息目录库,升级本县政府信息全网搜索引擎系统,通过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的公文类信息检索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业务的开展。
(五)拓宽渠道,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有了新提高。我们根据 “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量少、信息来源面窄的现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努力拓展信息来源渠道,使门户网站的信息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崇明新闻栏目日均更新由过去的2.5条提高到目前的6条,其它栏目的信息更新速度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较好地充实了网站信息,提升了网站建设水平。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共上报“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116条,采用2101条,采用率99%,列“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排行榜第5名、采用率第1名。门户网站的文字信息量已达3670多万字,网站页面浏览量日均由去年(2007年)的4.39万人次上升至7.72万人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县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51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8条,占5.2%;规划计划类信息187条,占10.1%;业务类信息486条,占26.2%;机构职能类信息150条,占8.1%;其他类信息931条,占50.3%。
1、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8条,主要包括《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崇明老毛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的通知》等,占5.2%;规划计划类信息187条,占10.1%,主要包括《陈家镇农村宅基地置换及配套商品房控制性详细规划》、《崇明工业园区官山路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长兴岛圆沙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涉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和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应对近期天气变化做好有关预防和应急工作的通知》、《崇明县2008年防汛防台预案》等。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教育质量监控、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帮困助学、校园安全等方面,如《关于中小学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崇明县关于开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的工作方案》、《关于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等。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如《崇明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关于对本县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
公开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信息,如《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县促进就业工作体系的意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等。
公开了本县范围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有关信息,如《关于上海崇明越江通道工程(陈海公路立交桥工程和管理服务设施工程)工程房屋拆迁公告》等。
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崇明县迎世博600天窗口服务行业行动计划》、《崇明县农村道路建设和危桥改造实施意见》、《本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县、镇(乡)两级财政投入农保基金机制的通知》等。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有418条,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具体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以及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属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信息有53条,主要为人事任免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县在“上海崇明”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子栏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共查阅点
在县图书馆和档案馆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查阅系统和集中查阅点,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
3、政府公报
通过《崇明县人民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规章、政策和政府机关的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信息。
4、其他渠道
通过《崇明报》、电视台、各单位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向市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和宣传。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2008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2件,占80%,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提交的申请有3件,占7.5%,通过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5件,占12.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 42.7%是涉及业务类信息,38.6%是涉及政策类信息,其余是涉及规划类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8件,占95%,主要涉及房屋土地管理类等信息。“否决公开”的2件,占5%,以“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为由否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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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造价信息只有造价处有卖,但这是每个企业订的。2008年的不知道有没有的卖了。你可以到相关单位去借过来复印。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指标统计表等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报告全文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要
2013年,崇明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本市当前政府信息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立足政府行政职能,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把握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着眼政府自身建设,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公开效果和社会反响。
(一)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部门,拓展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化的形势需要,我县适时调整补充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社会民生等部门列入其中,进一步充实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和公开平台之间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单位的职责,建立并完善了高效、严格的公文类政府信息提交、审批、发布机制。
三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集中受理制度。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和指向部门分发到有关部门,并对受理答复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加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环节的部门协作,建立签报制度,将每个申请办好办实。
(二) 深化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项目。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开了县本级和45家预算主管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和审计报告等信息,实现了县乡两级“三公”经费全公开。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县乡村各级部门分别公开本部门负责的财政专项资金的支付情况。
二是主动服务农村居民。农村人口占据我县常住人口的很大比重,是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的服务对象。我县通过乡村两级组织的公示栏、社区广播、农民一点通等农村居民方便接受的方式宣传惠农政策,公开农村合作医疗、社保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的发放情况和缴费、发放标准的变动情况,保证了农村地区居民方便获取关系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民生保障类信息公开。在“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新开设民生保障类信息专栏,廉租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从申请到选房全过程实行网上公示,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提供公众普遍关注的来沪人员子女就读、计划生育等方面政策调整的情况。通过政务微博、崇明人才网发布各类就业、培训信息。
(三) 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海崇明”门户网站继续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职责。门户网站通过加大投入,招聘专业人才,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变化对栏目进行了增设、撤并等优化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门户网站对其它媒体信息进行收集再整理并发布,有效弥补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的现状。
二是积极发挥政务微博“上海崇明”宣传影响力。在新浪、腾讯、东方网都开设了微博账号,策划了“美丽崇明随手拍”等多项主题活动,并被腾讯网评选为“2013年政务微博新秀”。为回应公众关注,突出我县特色,食药监、教育、公安、旅游等部门还各自开通了微博。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需要稳定高效的工作网络,8月份我县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培训,累计参加培训的达到300多人次,增加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储备,提高了公开意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及时传达最新的法律规定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通过每个季度的工作情况通报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梳理,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县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8条,占5.6%;政策法规类信息45条,占3.7%;规划计划类信息55条,占4.5%;业务类信息941条,占77.8%;其他类信息101条,占8.3%。
(一) 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生态岛建设,加大县内重大活动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和森林旅游节等活动前后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报刊、电视台、政务微博等多种媒体介绍活动情况,主动展示崇明形象。
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县政府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崇明县关于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县规划土地局公开了《崇明县进一步加强土地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开了《崇明县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位选用管理办法》。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要求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公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围绕崇明县生态岛建设公开了《上海市崇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崇明县设施农用地布局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每月公开本县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和相关分析,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农业生产有关数据,按季度公开节能降耗、居民消费等统计数据。公开了《2012年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报告。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审计公开等情况。公开了县级和县政府各部门财政收支预算表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审计局公开了各预算主管单位2012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崇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崇明县审计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等文件。
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崇明政府采购网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采购流程,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的资料下载、结果查询等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招标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县政府部门都公开了各自负责的行政审批程序,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受理时限等关键信息,同时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预受理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提供办理状态查询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更新宅基地审批情况。县发展改革委网站提供项目审批状态查询,并公开了项目核准、备案结果。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等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的“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多个栏目,公开本县范围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各类建设项目信息。通过“实事项目”专栏,公开了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按照时间节点更新项目工程进展。公开了《崇明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力度持续推进拆旧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县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通知》等文件。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县教育局公开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数量、就近对口入学信息和帮困助学情况,公开了《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崇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科德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卫生局公开了《2014年崇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本县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和崇明人才网不定时发布本县范围内招聘信息。县政府公开了一系列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了《关于“万人就业项目”调整转制工作实施方案》。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开了有关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等信息,全程公开了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受理和选房结果。
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公开了卫生局制定的针对流感流行等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崇明气象局及时发布本地区的台风、暴雨、雾霾预警信息,政务微博在灾害多发季节实时更新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分别公开了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公告和夜间施工许可。县安全监管局定期公布安全生产简报,对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县质量技监局公布了专项食品药品质量检查开展情况和结果。
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公开情况。门户网站设立公共服务板块,提供水电煤等公共服务企业相关信息并定期更新,根据季节变动更新水上和陆路交通各线路的停靠站点设置和首末班时间变动情况,提供各类社区服务机构的信息查询。县教育局设立了“崇明县教育信息化专栏”,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事业单位通过专栏进行信息公开。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图书馆新馆等新建公共服务单位工程进展情况和运行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县农委公开了设施农田等多项农业规划及调整情况和各类农业补贴政策,根据农时及时公布生产有关的病虫害防治和农药化肥使用注意事项,公开本县特色农产品企业信息和生产、销售情况。公开了《崇明县落实社会保障后相关农村集体土地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通过平台交易的集体资产成交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资产的承包、收益等经营情况通过公示栏和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一是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崇明”门户网站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的信息公开板块为各个部门开辟了专属公开栏。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政务微博。本县在新浪、腾讯和东方网等主要微博平台开设“上海崇明”政务微博。另有12家政府部门开设各自政务微博,如县公安局的“警秀崇明”和旅游局的“乐享崇明”。三是公共查阅点。目前本县在县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公共查阅点,配备了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四是其他渠道。通过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崇明报》、电视台等载体,对社会进行信息发布。此外每季度印发政府公报,提供给邮局、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等机构,供公众免费取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
本县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9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网上申请22件,信函申请4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指向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政府信息。约40%是涉及土地征收信息,约15%是农民宅基地审批信息,约12%是涉及社会保障信息,其余是涉及集体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申请处理情况
7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 《条例》和《规定》要求的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
在7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5件,占57.0%,主要涉及征地公告、土地使用权批文和重点地区土地使用规划等信息。其他情况34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6件,占总数的7.6%;“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数的6.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件,占总数的17.7%;“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8.9%;“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2.5%。
本县依据《条例》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填写申请提供指导。书面答复寄出后,主动电话联系申请人解释答复的依据。
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县2009年办理了信息公开收费许可证,2013年办理了审证手续。本县按照沪价费〔2008〕011号文件有关标准对依申请公开收费,2013年依申请公开收费总额65.6元,其中检索费50元,复印费15.6元。没有发生依申请收费减免的情况。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