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成立于2016年3月,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社团局指导下,成立的社团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是:做好本行业会员及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本行业调查研究;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推进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和本行业市场建设;加强本行业信息化、智慧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大数据建设;组织订立本行业规范,建立诚信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以及氛围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属非盈利性组织,凡与安全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经与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取得联系,填写会员申请表,承认该会章程,即可成为该会会员。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 外文名 Shanghai Security And Technology Association
性    质 非盈利 属    性 民间组织
地    址 上海

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介绍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长许华虎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秘书长刘翔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监事陈维娜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副理事长王勇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副理事长唐黎平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副理事长王勇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副理事长钟淮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专家组组长夏骄雄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专家组副组长陈一民

第一届理事成员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常务理事沈龙骥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杨凌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郑巍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朱明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宋建华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卞敏捷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倪智勇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理事 王夏青

第一届专家组成员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专家张宁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专家何高奇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专家胡乃静

第一届理事单位

上海大学、上海上大海润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大学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新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

上海莘闵经济开发区莘闵留创园

上海律宏律师事务所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同济大学

思博学院

上海戏曲学院

上海科技馆

上海中医药大学

学生理事

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同济大学 2100433B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广州市技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周界防范服务器 品种:周界防范服务器;参数说明:周界防范服务器,描述:接入标准H.264码流,不区分分辨率,最大支持1080P,必须是智能专用服务器才能达到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海康威视

13% 杭州护家科技有限公司
周界防范服务器 品种:周界防范服务器;参数说明:周界防范服务器,描述:iVMS-6200E-HW(公司智能专用服务器硬件),描述:接入标准H.264码流,不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海康威视

13% 杭州护家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防护栏 数量:1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京广

13% 湖南豪杰顺商贸有限公司
高压脉冲周界防范系统围栏 1.名称:高压脉冲周界防范系统围栏 2.围栏高度:1.8m 3.组件:紧线器、角柱线夹、球形绝缘子、钥匙型绝缘子、警示牌、避雷器、报警灯、高压绝缘线等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HONEYWELL

m 13% 广州市鸿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防爆膜 SH4CLARL,金固系列特强安全,透明色 - ""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上海仲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安全防爆膜 SH8CLARL,金固系列特强安全,透明色 - ""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上海仲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智能周界防范服务器 海康威视 iVMS-6200E-HWZS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除税
信息价
含税
信息价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地区/时间
安全防护平网 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龙川县2022年1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立网 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龙川县2021年3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立网 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龙川县2021年2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立网 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龙川县2020年3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立网 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龙川县2020年1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立网 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龙川县2019年4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平网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东源县2019年4季度信息价
安全防护立网 A级密目式阻燃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河源市2019年4季度信息价
材料名称 规格/需求量 报价数 最新报价
(元)
供应商 报价地区 最新报价时间
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1.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电视监控系统 摄像机(台)|1系统 3 查看价格 广州帝视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佛山市 2020-03-05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模块开发 开发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形成多种安全防范流程及实施预案和处理.|1套 1 查看价格 深圳新基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成都市 2018-06-29
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备及软件 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备及软件|1套 1 查看价格 广州帝视尼电子有限公司 全国   2020-06-10
安全防范系统调试 -|1系统 1 查看价格 广州云帆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   2020-04-2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接口 (2)含网关设备|1套 3 查看价格 广州市熹尚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   2020-06-15
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1系统 3 查看价格 深圳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   2022-11-03
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1系统 3 查看价格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全国   2022-11-0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接口网关 接口二次开发,非标定制|1套 2 查看价格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全国   2018-01-16

围绕安全防范技术及相关领域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继续教育培训、四技服务、编辑刊物、举办展览等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常见问题

  • 安全防范技术的工程程序

    安全防范工程是指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灾害事故为目的的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工程。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委托,由持省市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设计、施工的专业...

  • 安全防范调试

    一般是套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头尾数)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简介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关键字: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文献

安全防范技术规范大全 安全防范技术规范大全

格式:pdf

大小:17KB

页数: 8页

评分: 4.7

安全防范技术标准规范大全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状态 实施日期 GA 1002-201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现行 2012/9/1 GB/T 16571-2012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现行 2013/2/1 GA/T 894.7-2012 安防指纹识别应用系统 第 7部分:指纹采集设备 现行 2012/7/18 GA/T 992-2012 停车库 (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现行 2012/7/19 GA 1015-2012 枪支去功能处理与展览枪支安全防范要求 现行 2012/12/26 GA 1016-2012 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 现行 2012/12/26 GA/T 1031-2012 泄漏电缆入侵探测装置通用技术要求 现行 2013/3/1 GA/T 938-2012 安防指静脉识别应用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

立即下载
安全防范技术培训讲义1 安全防范技术培训讲义1

格式:pdf

大小:17KB

页数: 43页

评分: 4.4

安全防范工程 (1) 主讲人: 温怀疆 13588058030 第1章 安全防范系统总论 1.1 安全防范的定义与架构 1.1.1 安全防范的基本概念、目的和意义 1 )安全防范的定义:防止侵害行为发生 安全: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 防范:做好准备和和防护 2 )安全防范的目的: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3 )安全防范的属性: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安全是相对的,风险是绝对的 ? 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 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 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 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 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 —— GB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 1.1.2 安全防范手段、要素和技术 1)安全防范手段 (1)人力防范:以人为主体的治安保卫力量 (2)实

立即下载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

(2010年1月18日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SHANGHAI EXPLORATION AND DESIGN  TRADE ASSOCIATION。缩写为SEDTA。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的精神依法办会。

本会是由上海市跨地区、跨部门、各种所有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和政策。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 本会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本会行业业务接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并接受市社团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

(一)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或服务推介等活动;

(二)研究探讨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发挥协会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制订本行业行规行约,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参与制订有关本市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标准以及本行业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

(五)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市场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

(六)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勘察设计市场整顿,开展有关行业检查和评优工作;

(七)编辑出版有关刊物、资料,开展信息服务工作;

(八)切实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

(九)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十)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它职能。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行业管理、行业培训、行业调研、质量服务、会展招商、编辑出版、中介咨询服务、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

第八条 本会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本会开展活动,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三)本会不以协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与本行业内企业争利;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民主办会原则,做到会务自理、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采取单位会员制,不设个人会员。申请加入协会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国家正式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并在上海市主管勘察设计的部门注册登记(含单项设计资质)的单位;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自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列资质、经营证书号码等有关资料,本市以外单位还需提供在本市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登记资料;

(二)经协会秘书处初议后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优先获取协会出版的书刊资料;

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遵守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四)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反映情况和信息,提供有关资料、报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被视为自动退会,情况特殊者除外,但应有书面报告本会。

第十四条 会员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不履行义务、参与不正当竞争,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可以采取警告、业内批评、通告批评直至开除会员资格。会员单位资质被吊销,其会员资格自动消失。会员失去会员资格,其担任的会内职务也自动免去。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应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组织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与年会同时进行。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并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查并经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等领导成员;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人选的聘免;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讨论决定本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理事,最多不超过本会会员数三分之一,每届理事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理事的产生,通过与有关单位协商推荐,经会员大会通过,增补理事,一般应经会员大会补选,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应经下一次会员大会追认。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第一、三、六、七、八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长期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成员要求辞职或更换,须由该理事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个人信用良好,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会聘请若干名勘察设计界老领导、老专家为本会顾问,指导本会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检查本会各机构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作为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下设若干工作部门,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并负责协调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工作部)工作。秘书长专职。秘书长的任职条件参照第二十七条会长、副会长的任职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本会根据业务活动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或工作部)分支机构,不另立章程,但可制定必要工作条例,其活动受本会理事会领导,其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任务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得的资助;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理事会确定的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任务及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八条 本会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财产公开,接受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上海市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六条 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市社会服务局审查同意,市社团管理局批准。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工作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2010年2月11日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2100433B

上 海 市 建 设 安 全 协 会 章 程

(2009年9月16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修改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登记管理部门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第三条 本协会性质 是由本市建设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外省、市在沪参加建设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从事职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科学研究、专业咨询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协会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为提高建设行业安全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

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沟通会员、政府、社会的联系,为加快上海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协会遵循自主办会的原则,实行会务自理,经费自筹。

第六条 本协会的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090弄2号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和任务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建设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课题研究、

信息交流、教育培训、安全评估、咨询服务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介绍推广,承担

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 本协会的任务

一、 宣传和贯彻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二、 根据本市建设行业的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建议;

三、 组织对重大安全技术项目的攻关和安全技术研究课题的论证;参与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的安全评价;

四、 开展国内外安全技术交流与合作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五、 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技术咨询,提高安全文化素质;

六、 编辑出版有关安全科学技术刊物、资料;收集、储存、整理、交流、

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七、 参与有关安全检查和安全评比工作;

八、 承担政府授权和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

的意愿并提交入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讨论批准,即可成为会员,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团体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 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获得本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 有要求本协会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及帮助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举办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约权;

四、 有对本协会工作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三、 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四、 向本协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五、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资格解除

一、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 违反本协会《章程》和损害本协会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可对会员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处;

三、 会员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的正常活动视作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的会籍管理和日常工作联系,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特殊情况经常务理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换届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 制订或修改协会章程;

二、 听取和审议本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 选举、增补、罢免理事会成员;

四、 讨论、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项;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过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七条 设立理事会

一、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在广泛酝酿、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二、 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一人,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工作。副会长、常务理事若干人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产生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三、 本协会的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 本协会聘请对建设安全事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领导和专家担任顾问。

五、 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顾问每届任期为五年。

六、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1、 制定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计划;

2、 讨论修改本协会章程;

3、 提出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

4、 选举或罢免协会正、副会长、常务理事和正、副秘书长;

5、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十八条 设立常务理事会

一、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工作。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二次。

二、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1、 落实、检查、督促本协会工作的实施;

2、 审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

3、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4、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惩处;

5、 研究、决定本协会日常工作事项;

6、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九条 设立秘书处

一、 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工作。

二、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1、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确定聘免本协会所属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工作人员;

3、协调本协会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工作;

4、处理其他事务。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三、实体机构收入

四、单位资助和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人员。会计和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经费使用限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并接受会员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 秘书处负责管理本协会的经费和资产,每年向理事会报告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讨论,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上海市城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查同意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核准。

第七章 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三十条 本协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须由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作出决议,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如因故须终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2100433B

协会是由本市有资格的工程咨询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为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实施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咨询服务。

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业务指导。

上海市安全防范技术协会相关推荐
  • 相关百科
  • 相关知识
  • 相关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