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上海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5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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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018室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它的资质是与设计资质一样分:甲、乙、丙。每个等级可以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是注册执业资格自然人出资的、专业从事建设工程咨询服务的高智力、高技术咨询机构,是目前陕西省内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价格评估、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和政府采...
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陕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取得了国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国家甲级工程招标代理、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和陕西省高级法院司法鉴定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双双通过IS0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先后荣获“陕西省同行业先进单位”,“第二届中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十大影响力品牌”、“2003—2005年度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单位”、“全国百家诚信、文明、优秀示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单位”、“AAA+级质量信誉资质单位”和“全国重质量守信誉公众满意单位”称号。
陕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992年12月成立,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具有国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国家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和陕西省高等法院司法鉴定入册资格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
经过十多年发展的中景恒基集团,业务已遍布全国,成长为策略性投资企业集团。未来的中景恒基集团将继续锐意创新,勇于开拓,追求聚变式发展,致力于打造城市运营业务链,业务经营多元化。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文化传播,以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等业务领域。
中景恒基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以北京为核心,辐射二三线城市,主要集中于土地一级开发、住宅开发和园区开发。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北京丰台区王佐镇住宅小区项目、吉林省凤凰城小区项目、吉林省乾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等多个项目。目前,集团在江苏、广西、湖南等省已经取得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米优质土地的储备。
中景恒基集团工程建设业务分布广泛,从城市运营咨询、城市规划设计,到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建筑工程设计,再到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电梯安装等业务,基本形成了工程建设全价值链业务。集团拥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监理综合甲级、建筑装饰双甲资质等多项行业最高资质,多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了一系列精品工程,荣获鲁班奖、国家质量奖等多个行业最高奖项,取得骄人业绩。
中景恒基集团的文化传播业务涉及城镇风貌咨询、城镇保护与旅游规划、城镇文化宣传、影视制作、文艺演出策划、艺术品拍卖,以及健康养生等文化领域,致力于弘扬传统建筑文化、太极文化、中医文化,为社会提供优秀影视文化作品,提升城镇大众生活文化品质。多年来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服务,为打造特色城市、特色村镇做出了贡献。
中景恒基集团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立足二三线城市,主要通过BT、BOT 等经营模式,与地方政府或其融资平台合作,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主要投资方向包括:道路、园林绿化、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交通等基础设施。
中景恒基集团的金融业务方向集中在基金、担保、信托、融资租赁等。已经与相应的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组成了金融联盟,力争五年内形成资质较为齐全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发展框架,在行业内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的金融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为集团的城市运营业务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平台。
中景恒基集团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持诚信经营,追求成为社会公众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社会创造价值,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持续打造企业“责任竞争力”。
中景恒基集团注重弘扬、保护中华传统建筑与文化,十年如一日地支持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开展传统建筑保护与利用、传统建筑文化宣传、城镇风貌和古村古镇的研究与开发等工作。
中景恒基集团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关怀和扶助弱势群体,面对汶川地震、西南旱灾、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及时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中景恒基集团非常重视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在城镇规划、工程设计以及建筑施工的每一个阶段和环节,力求绿色环保、节能降耗。集团所属企业均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并在实际操作中为工程建设人员提供完善的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中景恒基集团致力于推动相关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先后参加《建筑全生命周期可持续性影响评价标准》、《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等多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以及《建筑数字化实验室的研究》等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
2001年,新恒基集团收购了山东金泰的股权。2007年,新恒基集团向山东金泰注入旗下新恒基控股集团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9个地产项目资产。这项交易令到山东金泰连续30个交易日开盘即封涨停。2008年11月,黄光裕因涉嫌操控ST金泰的股价而被调查。
李兆基博士是香港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的始创人,并自1976年开始成为集团的主席兼总经理。李博士为恒基兆业地产薪酬委员会之成员。李博士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主席兼总经理、香
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主席及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主席,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顺德联谊总会荣誉会长及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副会长。
李博士自幼于广东长大,1948年只身来到香港发展,成为地产行业的先驱。李博士的慈善捐献、待人接物的技巧,以及他眼光独到的投资策略,为他赢得不少称颂。1996年李博士在美国《福伯氏》财经杂志世界富豪排名榜排名第四位,跃居亚洲首富。
李博士作为香港其中一位商界领袖,对香港的经济繁荣作出重大贡献。他亦是一位受尊崇的慈善家,为香港、内地及海外很多主要的教育及社会项目提出捐资,同时亦对高等教育及培训给予无限支持,包括捐献予全港九间大学。
透过“李兆基基金”,李博士亦提供奖学金及其他资助予世界各地不同的学校和大学。1982年李兆基先生创立 “培华教育基金会”,很有远见地发展人力资源,赞助内地各项教育及培训,屡获好评。至2005年底,李博士以“李兆基基金”名义捐赠3.3亿元人民币,展开内地最大型的慈善农民培训项目 - “温暖工程百万农民培训”计划。计划得到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内地一千个县培训一百万农村富馀劳动力及一万名乡村医生,帮助农民获取谋生技能,助他们就业,达至“一人受助,全家受惠”。
李博士获奖无数,得到多间本地及海外大学颁发院士及博士学位,包括工商管理、社会科学及法学等。2008年3月李博士同时获上海复旦大学颁授《名誉博士》荣衔、北京清华大学颁授《名誉校董》及《战略发展顾问》荣衔,以及北京大学颁授《名誉校董》荣衔,成为全球首位同时获该三间国际知名学府颁授荣衔之人士。
为表扬李博士一生对教育社会的贡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7年10月颁授《大紫荆勋衔》予李博士。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Rimmer (Cayman) Limited、Riddick (Cayman) Limited、Hopkins (Cayman) Limited、恒基兆业有限公司、Believegood Limited 及Cameron Enterprise Inc. 持有恒基兆业地产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李博士为该等公司之董事。李博士为李达民先生及冯李焕琼女士之胞兄、李佩雯小姐、李家杰先生及李家诚先生之父亲及李宁先生之岳父。
胡宝星爵士
自一九八一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及于二零零四年调职非执行董事,亦是胡家骠律师事务所(与亚司特律师行联营)之顾问,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他持有香港及英国执业律师资格,并为英国仲裁学会院士、英国工商管理学会院士及英国董事协会院士。彼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名誉法律学博士学位及英国伦敦大学英皇学院颁发院士名衔,并应天津南开大学之邀出任名誉教授。胡爵士于二零零零年成为香港管理专业协会会士。彼亦为香港大学“胡宝星法律奖”及“胡宝星海外暑期旅游进修奖学金”之创办人。胡爵士亦于城市大学设立了“胡宝星中国法与比较法讲座教授”。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恒基兆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胡爵士为该公司之董事。胡爵士为胡家骠先生之父亲。
梁希文先生
自一九八一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及于二零零四年调职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成员。梁先生为特许测计师,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李王佩玲太平绅士
自一九九六年出任本公司董事及于二零零四年调职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太为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亦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李氏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现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非执行董事及其下之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及收购上诉委员会会员,并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非执行董事。李氏亦为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以及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
李达民先生
自一九七六年出任本公司董事,从事本港地产发展逾三十年。李先生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而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Rimmer (Cayman) Limited、Riddick (Cayman) Limited、Hopkins (Cayman) Limited、恒基兆业有限公司及Cameron Enterprise Inc.持有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李先生为该等公司之董事。李先生为李兆基博士之胞弟及冯李焕琼女士之胞兄。
胡家骠先生
自二零零零年七月出任胡宝星爵士之替代董事及随胡宝星爵士之调职亦于二零零四年调职非执行董事。他现为骑利集团之董事。彼亦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胡宝星爵士之替代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持有英国牛津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并为英格兰及威尔斯、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洲之执业律师。胡先生现为胡家骠律师事务所(与亚司特律师行联营)合伙人及曾任洛希尔父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洛希尔父子”)。在加入洛希尔父子之前,胡先生曾任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公司企业融资部之合伙人。胡先生为胡宝星爵士之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