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设计单位 | 含 义 | 从事设计工作的各类机构的总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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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设计单位按业务性质分大致有三类:
①区域规划设计机构,主要负责城市、工业区等建设规划的设计工作。如城市规划设计院、城市建筑设计院等。
②工艺设计机构,主要负责工矿企业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和产品的设计工作。如冶金、机械、化工、石油、电力设计院等。
③专业工程设计机构,主要负责某些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如给排水、动力、照明、供气、供暖等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协议,按完成的设计工作量和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2100433B
设计单位的任务,是按照国家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条例,在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和选点报告批准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认真编制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文件。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总概算。采用三段设计的技术设计阶段应编制修正概算,并逐步实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预算。
设计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及时了解设计文件执行情况,需要变更设计的,应负责编制变更设计。
主要是按合同行使权力,采用经济措施。 换句话说:如果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范围内不服从管理,皆可以扣钱,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不是,勘察单位是勘察施工现场地质情况的单位,为建设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是设计施工图的单位,为建设方提供各类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的叫法一般是因为同时具有勘察和设计资质。
项目总承包单位中设计单位就是勘察单位。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承包中,一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都是分开发包承包的,有三个承包合同。
设计单位是生产性单位,近年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
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榆中县配套工程勘测、施工设计 廉 政 合 同 为了加强甘肃省引洮供水一期榆中县配套工程的廉政建设, 确保优质、 高效、廉洁地完 成工程建设任务, 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根据中央和甘肃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精神, 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甘肃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精神,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的规章 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合同条款办事, 堵塞管理漏洞,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禁止收受和赠 送“红包”、索要赞助、给予和收受回扣、赠送和收受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举行和参 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二)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 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 得相互勾结、非法套取建设资金;不得将建设资金挪作它用;不得超标准接待和滥发钱物; 不得违反规定购买
设计单位工作报告情况 郑州市建筑设计院承建的正商—红河谷 B2#~B6#、B10#房工程 位于新郑市北、 107国道西侧, B2#、B5#、B6#、B10#房各单体总建 筑面积: 5116.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114.69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 1001.9平方米,基底建筑面积 :905.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主 体 6层,地下一层为车库及附属用房,主体高度 18.60米。(室外地 坪至顶层坡屋面檐口高度) 建筑结构形式为异形柱结构, 设计使用年 限为 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7度。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一层 耐火等级为一级。 储藏间仅可储存丁戊类物品。 混凝土强度等级基础 部分为 C30,基础垫层采用 C15素混凝土,框架柱、梁、板、楼梯混 凝土等级为 C30,圈梁、构造柱为 C20.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设计质量, 保护 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我
(一)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1.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还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承包单位按新的变更图实施。
(一)科学设计的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三)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由于施工图是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会有更深刻的理解,由其对施工单位作出说明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施工单位理解施工图,保证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四)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