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即住宅商品化。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建筑用以进行买卖或出租的住宅、工商业楼宇、仓库、停车场以及其他房屋等称为商品房产。此种商品房产的房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所指的房产权,仅指房屋(上盖)的所有权,和该房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国家。
同时还规定,合营的商品房,房产权归合营者所有;独资经营的商品房,则房产权归独资者所有;自然人或法人购买的商品房住宅、别墅和其他商品房,则房产权归购买者所有。房产主的房产,允许买卖(包括预售、预购和拍卖)、赠与、交换、遗赠和继承等法律行为,并同时可将房产权给他人(法人或自然人);允许将房产抵押和租赁。但在进行上述赠与,遗赠、买卖、交换、转让、抵押、租赁等行为时,除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外,应签订各有关合同,并须经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
房产商交房后,其房地产权证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并交购房者,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件,交纳营业税、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部分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对有关税费有约定,注明由谁交纳。一般是楼盘开发商统一办理。。如...
持有人拥有全部的产权,可上市交易,如果土地是国有划拨的,那就是属于经济适用房,持有者只能拥有,不能上市交易,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那就是网上热炒的“小产权房”,那是集体土地,和国有的不一样, 希望我的回...
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
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以 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 组团内 楼房 栋。建 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 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为 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 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 40%,计人民币 元,(其中 10% 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 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 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 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
太原广播电视台第一房产
导读
每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如果回迁房办理完房产证了,就和商品房的交易一样。只是在价格上比商品房便宜,但是相对来说,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那么回迁房和商品到底有哪些区别,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呢?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具有经营资格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何为回迁房
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商品房和回迁房有何区别
1、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的置办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商定;
而拆迁安排房屋的置办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的价款在协议中进行商定。
2、在房屋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
商品房可立刻上市,而且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贷款;
而回迁房享用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钱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钱,并依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买卖回迁房的注意事项
1、付款有风险
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剩余的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种情况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为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
2、注意产权问题和相关细节
部分回迁房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
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无房产证
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房产证,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所以到底是房产证还是回迁协议需要特别注意。
以上就是商品房和回迁房的主要区别和买卖回迁房的注意事项,相信大家看完后对回迁房的相关知识也有一定的了解了。需要注意的是:回迁房虽然便宜,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做出正确的选择。
来源:网络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5-09-28
【生效日期】1995-09-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抚顺市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1995年9月13日抚顺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产权登记的管理,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明晰产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以预售方式或现货销售方式出售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是指承购人在购房后,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抚顺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
第四条市房产公用局是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
第五条开发经营企业出售商品房,必须以产权销售形式进行。
个人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个人所有;财政拨款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单位所有;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其产权归出资者共有。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签约后,开发经营企业应在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
预售合同应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文本。
第七条商品房承购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预售的从结算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商品房交易手续及缴纳税费凭证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并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
(一)开发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二)承购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提交监护人证明的;
(三)二人以上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在合同文本上未注明出资份额的;
(四)承购人委托他人代购,未出具合法委托文书的。
第九条商品房承购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前不得进行转让。违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撤销非法交易,并处以交易价款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第十条开发经营企业以产权调换方式偿还给被拆迁人的房屋,由被拆迁人持偿还房屋的协议进行产权登记。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后超过六个月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和开发经营企业留作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由开发经营企业持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产权登记。
第十二条按商品房成本管理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其建造成本已摊入商品房成本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按国有房产进行产权登记。
第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以市场价购买的商品房,且无明晰产权归属的合同或协议的,承购人在本办法施行后两年内提出产权要求的,产权应划归承购人所有。
第十四条抚顺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城镇国有土地上商品房产权登记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