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由于它们经常处于不断重置、销售或耗用之中具有鲜明的流动性,因此,存货属于企业流动资产的范畴。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所有货品,不论存放何迚,都应视为企业的存货。
这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是:(1)凡依据销售合同巳经售岀,其所有权已经转让的货品,都不应包括在存货之中,即使货品尚未运离企业也是如此。(2)如果货品已经运离企业,而其所在权尚未转给对方的,应包括在本企业的存货之内。(3)已经购入而在运输途中尚未收到入库的货品,如果所有权已经转为本企业所有的,应包括在存货之中。 2100433B
存货管理作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其管理是否得当,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鉴于存货管理在施工企业资金链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企业存货管理问题角度出发,分析现状,并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对提高施工企业存货管理水平有所帮助,进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存货成本管理是工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程质量、盈利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也是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体现。自从5.12地震后,国家对民生工程的投资大大增加,公路边坡治理、公路灾后重建扩建、泥石流治理、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估等工程越来越多,工程施工中存货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渐突显出来。本文从存货管理对施工企业的意义出发,针对存货管理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建议,以降低存货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1、库存材料
库存材料是指企业购入的用于工程经营活动的各种材料,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等。这部分存货将构成工程实体或产品实体。
2、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并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工具性材料,包括模板、挡板、架料、安全网等。
3、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企业购入的使用期限较短,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坏,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及物品等劳动资料。
4、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因技术和经济原因而委托外单位代为加工的各种物资。
5、在建施工产品
在建施工产品是指已经进行施工生产,但月末尚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序和工作内容的工程。
6、施工产品
施工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序并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的工程。
(1)评审存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审查存货增减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验证存货账面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4)审查存货保管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审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一)审查存货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
(二)审查存货采购成本的构成和成本计算是否真实、合规、正确
(三)审查存货采购业务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
(四)审查存货非货币性交易的正确性
(五)审查存货验收入库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存货采购业务举例
审计人员审查某企业材料采购明细账时,发现如下记录:
合同规定应由供货单位负担的运杂费25 000元;
因无款承付而支付的罚款3 600元;
新建车间工程购入施工材料的运费6 000元;
采购人员差旅费2 500元。
审认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作出了账务调整:
企业将应记入其他账户和应由外单位负担的费用记入存货采购成本,这样做,混淆了费用支出界线,影响了利润计算的正确性,应予纠正并作出相应的账务调整。
借:应付账款 25 000
营业外支出 36 00
在建工程 6 000
管理费用 2 500
贷:材料采购 37 100
存货储存业务的审计
(一) 审查存货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二) 核实存货实物数量
(三)核实存货价值
(四)审查存货的适用性和合理性
存货发出业务的审计
(一)审查存货发出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
1.审查存货发出业务是否以计划、定额、合同为依据,并办理了审批手续。
2.审查存货发出业务的凭证和手续是否合规、齐全。
3.审查存货发出的数量是否合理、正确。
(二)审查存货发出成本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1.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审查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是否正确。
3.审查存货计价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有无随意变更方法,造成成本不实,进而影响利润虚假的问题。
(三)审查存货发出业务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正确性
存货发出业务审计举例
某企业发出材料按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审计人员审查该企业上年12月甲材料的明细账时发现:月初结存500吨,单价120元,12月份只购进一批500吨,单价130元。该月份发出一批450吨,单价按每吨130元计算,并全部记入生产成本账户。经查,该材料为本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该工程目前尚未完工。
审计人员根据上述情况,指出了企业在材料发出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审计人员认为,被审计单位违反了存货计价的一贯性原则,多计了生产成本,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材料挤入了生产成本,进而虚增了产品成本,隐瞒了利润,少计了税金。据此,提出如下调账意见:
①借:原材料 2 250
贷:生产成本 2 250
②借:在建工程 65 812.50
贷:生产成本 56 2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9 5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