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审查是即指审计机关或合同管理机关对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的审查工作,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地点、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施工期限、技术资料与施工图交付的时间和份数、设备到达现场的进度、材料供应方式、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手续,工程款项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责任的条款等。对施工合同主要是审查它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根据国家颁布的经济合同法和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审查下列事项:(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sup--normal" data-sup="1" data-ctrmap=":1,"> [1] 2100433B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描述 ,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 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本文通过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 供甲乙双方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 ,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合同不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 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因。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 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条款,才能 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也就是 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同样对于我们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 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上乙方往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审核要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 描述,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本文通过以房地 产开发公司的角度, 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 供甲乙双方参考, 并在今 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 ,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 合同不 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 因。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 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 每一个条款,才 能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 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 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 也就是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 同样对于我们 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 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
日前,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印发关于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审查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文图片件所示:
由于简明施工合同适用于工期在12个月内的中小工程施工,是对标准施工合同简化的文本,通常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承包人仅承担施工义务,因此合同条款较少。
简明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包括17条,标题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施工控制网;工期;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议的解决,共69款。各条中与标准施工合同对应条款规定的管理程序和合同责任相同。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机构条件
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5)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