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 类 别 | 政府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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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 | 2002年 | 所属国家 | 中国 |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文印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保密、车辆管理、内部安全、接待和机关后勤管理;组织安排宣传活动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办公室工作。
2、信访室
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交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
3、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离退休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和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对外合作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岗位、业务教育培训;负责党委会的筹备、记录,督查落实。
4、计财股
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规费的征收、解缴管理等工作;负责制订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监督管理,承担中央、省和市财政拨给的有关经费财务管理工作;对国土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及有关经费的下拨上解工作;负责全局资金的宏观调控;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5、政策法规股
负责制订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参与集体会审,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归口办理;参与土地确权、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职责,承办行政复议、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6、综合管理股
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受理、资料初审、过程督办、结果送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备案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及文件等内容对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工作和政务公开的相关事务。
7、规划股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测绘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指导、审核全县各乡(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8、耕地保护股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拟定耕地占补平衡方案;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申报验收;承办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送审工作。
9、建设用地股
负责办理全县非农业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组织建设用地会审;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征(转)用方案;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检查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等工作;负责全县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管理工作。
10、地籍管理股
负责全县地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土地确权、抵押、登记、发证、权属争议调处和权属管理工作;负责申报项目建设用地地类、权属、面积的确认;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
11、地产管理股
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计划;拟报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改变土地用途方案;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进入土地市场后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宗地供应资料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评测工作;负责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负责土地评估机构行业管理;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工作;负责土地供应信息发布等工作。
12、矿产开发管理股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全县范围内采矿权新立、转让、变更、延续、出租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依法划定矿区范围;会同有关股室协调处理各类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的年检年审;参与开办矿山立项报告的审核;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检查;参与调查处理涉及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负责采矿权使用费和登记费的征收;负责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信息,并提供服务;参与全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矿产资源储量勘查管理股
参与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健全全县矿产资源评审的专家系统;负责探矿权的新立、转让、变更、延续、出租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负责指导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零星分散矿产、用作普遍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认定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审查工作;负责矿业权价款的评审备案和征收工作;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汇交与利用工作;对全县地质资料档案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本县地质勘查单位资质审查,勘查许可证年检,勘查项目立项初审;指导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进行勘查审核登记;依法参与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建立地质储量资料价值帐户,编制县“储量平衡表”、“储量呈报表”;参与评估机构从事矿业权评估资质的审查,对报省审批的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结果进行初审。
14、地质环境管理股
组织拟订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参与组织编制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县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核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备用金收缴;负责地下水(含天然矿泉水、地热水)的动态监测、评价及预报,并对其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提供地质环境意见;组织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负责全县地质环境的监测及网络管理工作;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送审意见;参与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负责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
15、测绘管理股(加挂县测绘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负责组织测绘单位等级资质和测绘人员工作证的初审、申报工作及年检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在县内进行测绘业务的单位进行审查、备案;负责组织审核验收测绘成果,并对测绘成果进行管理;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地图编制管理工作;参与重大测绘项目招标工作;负责全县测绘技术咨询和测绘业务技术培训;负责组织测绘单位测绘仪器的年检年审工作。
16、监察室
拟定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检查、监督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的贯彻落实情况;抓好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法规教育;搞好局机关和附属单位的监察审计;查处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纪的案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处分事宜;受理检举控告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承办局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加挂双峰县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务室牌子)
为财政预算内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承办对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制止有关违法行为和采取强制措施;协助法院对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罚决定的执行;协助司法机关对破坏耕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出让、破坏矿产资源等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机关总支及已设置的群团组织
机关总支:负责局系统的党群工作。群团组织按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二)二级机构
1、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双峰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代表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矿业权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实施土地收购、收回、置换、新增建设用地的储备、矿业权的储备;协助办理报批手续,对批回土地进行储备并监督管理;负责对收回、收购、置换及规划的储备土地与原用地单位签订储备协议或合同,并与城市规划部门协商,拟定土地用途及规划条件,并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日常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三通一平”开发工作;负责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报批、征收和收回、收购储备土地所需资金的组织;负责搞好储备土地矿产出让后的成本核算与资金返回等工作;负责土地闲置费的收取;负责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发布土地矿产储备信息,并依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供给土地;负责承办县土地储备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土地开发整理局
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范围内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的实施管理;以及建设用地的土地平整开发具体实施工作等。
3、征地拆迁所
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助调处因征收土地而引发的相关矛盾;协助用地项目报批有关前期工作;按政策收取征地拆迁包干服务费。
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为差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矿产品销售凭证的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减免工作;负责矿业技术推广,组织技术鉴定,开展有偿服务。
5、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为差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市场交易;负责对全县企业改制转体、兼并、联营、股份制企业改组的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出让信息的发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投)标前的宣传、包装等有关准备工作,公开招(投)标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地产交易等具体工作;收集掌握和发布全县范围内土地交易信息;从事地产矿产信息咨询、经纪、代办等中介服务;负责办理土地交易的有关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承办地产矿产市场的其它业务工作;负责征收土地收益金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的组织工作;负责矿业权交易手续的办理。
6、土地矿产登记发证中心(加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牌子)
为全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参与全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作规划、计划的具体编制;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的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证和采(探)矿权证的办理事务;负责信息网络建设和档案管理;负责县级土地、矿产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及地质资料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并与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网络连接;承担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负责国土资源系统文书、人事、业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查阅、数字化管理;承担县级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7、土地测绘队
为自收自支的正股级事业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基础测绘、界限测绘和地籍测绘、地形测量、矿山测量等具体业务工作及数据处理;承担矿山技术服务工作。
(三)派出机构
1、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按双编[2010]9号文件确定的职能执行。
2、国土资源所
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全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村民建房用地的实地踏看、打桩放样、跟踪管理;协助办理单位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协助符合法定办矿(厂)条件的采矿者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督促批地者依法用地和采矿权人做好安全防患工作,配合主管部门调处土地权属、矿界、矿群纠纷,维护用地者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查处或经授权直接查处本辖区内土地、矿产及测绘等违法行为;协助做好本辖区内耕地保护、信访维稳、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峰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国土资源利用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参与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各乡(镇)国土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
(三)拟制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开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承办需报国家和省、市、县批准的农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整理及移民工程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四)拟制全县地籍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五)拟制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法,审查报批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制度,规范土地市场;拟制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农村居民住宅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审核备案。
(六)审查报批矿业权处置方案;负责辖区内分散、零星、小规模矿产资源储量和普通建筑材料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小型及其以下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
(七)组织对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划定矿区范围、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依法办理采矿权的变更、延续和注销登记;依法收缴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协助上级机关划定矿区范围,审查采矿权授予、转让。
(八)监督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群测群防系统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督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开展地热水、矿泉水的评价、监测,并对其开发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九)调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查处未批就建、少批多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无证勘查、越界勘查、以探代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非法进入勘查区、不按规定进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十)配合有关部门,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参与涉及本县的国家和省、市、县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移民(包括概、预算)的论证;参与宏观调控。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2009年厂在双峰县经济开发区扩建技改,进行年产400支汽车半轴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其厂将会步入更加快速和健康的发展轨道。将成为我国最大的半轴生产基地之一。它的发展对于推进双峰县新型工业化和地域经济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包括重点工程)、村镇建设、风景名镇区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城市供水、排水、供气、勘察设计等行业的政策和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 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和编修及报批工作;管理全县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 指导城市规划区水资源、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管理全县城镇国有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开发项目的预售管理、住房商品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指导城镇房屋产权产籍和房地产交易工作,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和小区建设,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社会廉租房建设的组织协调。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拆迁安置工作。
· 负责管理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建筑市场,包括建筑业与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各类企业资质、市场准入、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行业定额与工程造价、行业劳保统筹、建设监理等的管理及协调。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参与重点工程项目有关前期工作。
· 组织建设行业的科技项目攻关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 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建设开发工作,组织制订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上报,指导和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工程建设;负责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 制订和管理全县建设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和实施职工队伍人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 负责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营技术合作;协调与组织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劳务合作业务,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 负责县城自来水、燃气的建设、管理,确保城区正常的供水、供气秩序。
· 组织和领导局系统的党建党务、政治思想、宣传教育、人事劳资、纪检监察、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建设、行业纠风和工、青、妇、老干、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
·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长期以来,县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以高效优质的服务,一手抓重点工程建设,一手抓公共服务管理,依法行政,全力推进建设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在城镇建设方面,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城镇兴县”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经过近年来的奋力拼搏,县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明显提升,城镇面貌焕然一新,一座富有现代气息和地方特色的魅力新城初具雏形。在依法监管方面,建设各行业管理按照“创新监管体制,强化行业服务,深化行业改革,促进行业跨越发展”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深入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建设市场,强化法定建设程序,狠抓质量安全管理,普及行业科学技术,提升行业技术素质,全县建设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有力地推进了双峰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 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建设局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昂首向上的姿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与时俱进谋发展,开拓创新搞建设,切实加强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力争实现建设事业新跨越,为建设和谐双峰、富厚双峰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