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栒子分布于中国山东济南东南部山区,在济南佛峪和红叶谷等地呈小片状分布,多见于疏林下或灌丛中。 生长于海拔900-1850米的石质山坡地。
落叶灌木,高达2米;小枝圆柱形,细瘦,幼时密被灰色柔毛,以后脱落无毛,红褐色或灰褐色。叶片纸质,宽椭圆形或宽卵形,有时倒卵形稀近圆形,长2-3.5厘米,宽1.5-2.4厘米,先端多圆钝或微凹,稀有短尖,基部宽楔形至圆形,上面初有柔毛,以后脱落,下面初时密被柔毛,以后减少,侧脉3-5对稍突起;叶柄长2-4.5毫米,微有柔毛;托叶披针形,长1-2毫米,有柔毛,部分宿存。
花序有花3-6朵,总花梗和花梗有柔毛,以后脱落近于无毛;萼筒具稀疏柔毛;萼片宽三角形。果实倒卵形,长6-8毫米,深红色,有稀疏柔毛或几无毛,2小核。花期5月,果期8-9月。
该种与西北栒子为近缘种,惟后者下面密被绒毛,总花梗、花梗和萼筒均密被柔毛,易于区别。又和全缘栒子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叶片下面密被灰白色绒毛,萼筒无毛,果实近球形,红色。
夏季开粉红色花,花小,秋季结深红色、倒卵形果实,可用于园林绿化。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易危(VU)。
山东栒子被列入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于2013年9月2日联合编制的《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易危(VU)。
山东栒子仅在中国济南佛峪、红叶谷有分布,红叶谷居群的分布面积较小,不足0.8公顷,位于阳坡、海拔在583米附近。居群个体数目较少。佛峪山东栒子的资源量相对较多,分布范围较大,多位于阴坡、林下,海拔在35米附近,居群面积有2公顷左右。
山东栒子濒危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对适生生境的高度适应,山东栒子喜阴,对林分郁闭度要求高。红叶谷山东栒子居群位于阳坡,光照强烈,土壤干旱,林分郁闭度低,山东栒子的长势较弱,植株矮小。其居群分布区很小可能是其竞争能力差,条件优良的生境被其它物种占据,被迫生长在环境比较恶劣的山顶。山东栒子生长发育比较缓慢,在群落中竞争能力弱。山东栒子株高1-2米,但是调査的分布区内,株高仅集中在0.6-1.2米,株高超过1.5米的很少,而与其伴生的连翘、黄荆、鼠李等植株的长势均良好。
从群落学特征来看,群落中的优势种黄栌、大果榆等生长极为旺盛,竞争能力较强,而山东栒子生长缓慢,在与这些物种对水分、矿物质等资源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可能是导致山东栒子濒危的又一重要原因。
就地保护:保护山东栒子的生境,增加红叶谷山东栒子所在群落的郁闭度,营造适宜其生长的环境。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红叶谷现已开发成旅游区,应将山东栒子所在的区域封闭起来,禁止游人进入。佛峪居群位于林场内,生境适宜其生长,有护林员看管,人为影响较少,山东栒子的生长情况良好,应继续保持。
迁地保护:保护山东栒子的遗传完整性,在物种水平上,山东栒子的遗传多样性并不枯竭。适当的保育措施可以保存该物种现有的遗传变异。在野外调査中发现红叶谷的山东栒子居群中缺少幼苗,自然更新不良,因此,需要开展涵盖整个遗传变异的迁地保护工作以保存该物种的遗传基础。将山东栒子迁入濒危植物园,进行人工繁育,以确保山东栒子的居群规模。佛峪、红叶谷两居群间的遗传分化不显著,以居群内差异为主,且佛峪居群的遗传多样性较红叶谷高,佛峪的多态位点百分率为86.02%,红叶谷为65.42%,所以可以优先保护佛峪居群,把其作为做为山东栒子种子、根茎繁殖体的来源地。人工繁育成功后,可尝试将山东栒子引种到不同的苗圃、应用到当地的园林録化中,增加山东栒子的居群数量,扩大山东栒子居群的分布范围。
离体保护:按照一定的取样策略,采集两居群山东栒子的种子送入种质资源库进行保护和研究。采集种子时,在山东栒子居群内尽量多的采集,以保证该物种的遗传完整性。
1.鞍本钢铁基地 包括鞍山钢铁公司和本溪钢铁公司。 位于辽宁中部工业区, 东倚千山山脉, 北临 辽河支流太子河, 两侧千里平原, 南望渤海湾。鞍山与本溪两钢铁公司之间相距 仅 10O公里。周围资源丰富,铁矿的探明储量近百亿吨,其中工业储量 40多亿 吨,居各大基地之首位。现有铁矿开采能力约 4000万吨左右,是全国最大的铁 矿基地。 1990年铁矿(原矿)产量达 3800多万吨,占全国铁矿石总产量的 1/5 以上。鞍钢的主要铁矿基地有:东鞍山、眼前山、齐大山、大孤山等铁矿,与鞍 钢相距仅 10~20公里,呈弧形分布。本钢则有:南芬、歪头山,分布在本钢南、 北,相距各 25 公里左右。辽宁中部煤炭资源也相当丰富,拥有本溪湖(彩屯) 、 红阳(沈南)等煤矿,与钢铁基地距离在 100公里范围内。但因经长期开采,区 内煤炭不敷钢铁工业的需要。 鞍本钢铁基地经过 40多年的改建、扩建,现仍是我国最大
同码头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煤炭堆放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承租甲方 区场地面积 亩,用于煤炭堆放。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