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山东省物价局 | 外文名 | shandongshengwujiaj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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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济南市东关大街长盛小区38号 | 主要职责 | 起草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综合法规处等 |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省物价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拟订全省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起草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价格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全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风险基金;承担全省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拟订反价格垄断政策等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资源性产品、药品、重要农产品、交通运输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意见;协调、平衡省授权各地管理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承担重要商品储备价格管理和实施粮食最低保护价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承担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收费公路服务价格管理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拟订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挂人事处牌子)承担。
1、负责全省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价格政策研究,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物价局下达的价格调研课题任务,搞好价格调研成果的传递与转化,为我省价格管理与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2、 负责价格测算论证工作。根据省物价局的工作安排,对价格改革方案进行理论价格测算,应有关部门的业务要求,对价格水平进行测算论证。为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价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价格情报信息的开发与应用工作,编发《要情摘报》内参资料。参与编辑价格改革方案与长期规划;
4、负责调查全省价格改革与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价格形势分析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负责党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在我省的宣传工作,编辑出版《山东物价》;
6、负责物价省志与物价年鉴编纂。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物价年鉴.山东篇》的文献编纂工作,全面概括和准确宣传山东省物价工作经验;承担《山东省志.物价志》的组织编纂工作,服务国家和山东经济发展;
7、负责承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以及省科学技术厅部署的工作任务;
8、完成省物价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负责对全省执行价格与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全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管理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组织指导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负责价格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指导监督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负责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与应急监测、监测分析、专项调查及数据发布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实施《国家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在我省的应急价格监测任务;负责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出刊《山东价格信息》和《山东价格公报》;对本局局域网、门户网、信息网等进行技术维护和管理。
承担中央驻本省的机构、省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委托)的及本省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认证业务;负责全省涉案物品价格复核裁定工作;具体承担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基础工作;负责全省价格鉴证系统建设及业务指导。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办公楼配电、用电、用水和维修工作;公文的收发以及内部通信设施的管理工作;办公楼和办公院的卫生保洁工作;各宿舍的供水、供电、供暖、房产修缮及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工作;负责与驻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全局的节能统计填报工作。
栾健: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省物价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董金文:二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海明: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机关党委、价格管理一处、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省价格研究所。
封立树: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收费管理处、省价格认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李东方: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综合法规处、价格管理二处、成本调查监审处、省价格监测中心。
王艳莉:总经济师
协助王海明同志分管党建工作、价格研究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事项。
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长盛小区38号山东省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下内容供参考:1、该条例第16条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该条例第31条...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我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
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3号省物价综合大楼。物价局,政府负责物价工作的行政机构。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三、负责全省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
(一)贯彻执行价格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订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省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全省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订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风险基金。
(七)负责全省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6月6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90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降低0.08元和0.07元,降低后的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6.63元和6.97元。调价执行时间为6月6日24时。 2100433B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珠 城际铁路运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茵一一年一月四日 粤价 也2 0 1 1 页 1 号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院 叶关 于 请 求 明 确 广 珠 城 际 铁 路 动 车 组 票 价 政 策 的 函 曳 渊粤 城 铁 建 函 也2 0 1 1 页 1 号冤悉遥经研究 袁现就广珠城际铁路运价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院 一尧广珠城际铁路客运专线新开行的设计运行时速 2 0 0 公里高速动车组属 铁路客运新产品 遥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袁促进我省城际轨道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 展和各种运输方式的 合理分工 尧公 平竞争 袁 形成合理 票价 水平 袁更好地满足 广大 旅客的 出行需求 袁根据 叶价格法 曳 第十 一条第三 项的 规定 袁广珠城际铁路运价 暂 实行试行运价 袁 由你 公司 依法自主 制定遥试 行满一年 后三个 月内袁请按法定程序 向我局 申请核定正 式运价 遥 二尧
广 州 市 物 价 局 文件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穗价〔 2010〕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完善物业服务收费 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使物业服务收费更加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减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的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 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住宅物业销售和交付使用之前,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 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 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制 定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
本年度工作报告由山东省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主要指标统计附表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三个服务”要求、全面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201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继续作为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专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办理、备案、统计、查询等工作,同时指导全省物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山东省物价局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等,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制度规范。配套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2011年,我局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0号)要求,制定了《山东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物价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暂行规定》,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主动公开,每半年更新一次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不超过半月更新一次;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按编制要求编写,内容完整,按时上报和发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7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为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价格政策信息。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凡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及时进行了公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和时效性。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栏(墙)、政府公报、便民手册、简报、公开查阅室、社会活动日等途径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发布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全面加强山东省物价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平台,实现以网站的运行促进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在省物价局门户网开设专题栏目31个,整合各类相关信息4200多条,集中向公众提供,以体现同一事项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加强了医疗教育、涉农涉企、煤电油运、水、电等相关价格和收费信息的发布与管理,加强了网上信访的处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实现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互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我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价格政策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运行正常,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当面申请17件,网上申请41件,信函申请19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收费、价格类信息68件,占88.3%,涉及电信、教育、医疗卫生、涉农涉企、煤电油运、水、暖、气等方面;其他信息9件,占11.7%。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开展顺利,共受理咨询(来人、来电)共计64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5500余次,通过宣传活动当面接受群众咨询640余人次,网上咨询260余次。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热情接待,坚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留下疑难有回声,做到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疑难问题有关处室研究后及时予以答复,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价格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申请均采取纸质答复邮寄、网上邮件答复形式,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责任追究、考核评议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在内容上,对涉及事关经济发展与民生和稳定相关的价格政策、价格信息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处室初审、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或局保密委员会审定的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密、泄密问题。建立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并纳入局机关行政效能考核体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以及咨询服务反馈等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基本满意。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限还需加强;二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与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对接,积极拓展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等方面有待改进。三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应不断强化。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一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加大价费政策解读服务,加强非公文类信息公开;积极构建信息链,加大涉农涉企涉民价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二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政府门户网以及与各市物价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结合我省物价系统“数字物价”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山东省物价系统政务专网建设。四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围绕价格行政审批的配置、运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相关配套建设;依法清理价格行政审批项目,适时修订山东省政府定价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本年度工作报告由山东省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主要指标统计附表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主要指标统计附表等内容。
邵阳市物价局 成立于1984年,1986年与原邵阳地区物价局合并,物价局现有工作人员110人,设置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服务价格管理科;下辖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价格信息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四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