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 文 号 | 鲁政字〔2016〕2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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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24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6〕270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请批准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请示》(鲁水办字〔201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100万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34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000万吨。
四、要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河流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风力侵蚀区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和风沙片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坡耕地和水系周边水土流失治理。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将水土保持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本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省水利厅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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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你们《关于批复〈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的请示》(鲁发改农经[2016D8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省政府原则同意《山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负责印发并牵头组织实施。要通过实施《规划》,加快形成以水资源节约为前提,水系连通、雨洪利用为重点,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为支撑,集跨流域调水大动脉、防洪调度大通道、生态保护大格局于一体的省级现代“T型”骨干水网,着力提高水资源保障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参与式水土保持规划将农民的乡土知识、经验、兴趣、潜力与限制因素及项目人员的技术与管理经验作为所有规划的基础。在整个规划过程中 ,土地利用者起主导作用 ,能充分调动土地利用者的积极性 ,从而提高项目成功率。介绍了参与式水土保持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承市政〔2016〕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现批复如下:
一、承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连接京津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承德市建设成为富有活力、和谐宜居、生态良好、空间有序、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建设城乡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消防、人防、防洪、抗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三、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124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严格城市建设用地性质管理,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增加街巷路网密度,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积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对避暑山庄外八庙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特色塑造,强化城市空间尺度管控,重点保护历史城区、二道牌楼和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避暑山庄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彰显山水园林城市风貌特色。
四、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你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62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禁止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切实保障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城市设计,制定完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有关技术导则,逐步形成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6〕149号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山东省湿地保护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6-2020)〉的请示》(鲁林发〔2016〕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争取达到70%以上,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效益,实现湿地质量和数量同步提高。
二、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加快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推广,构建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尽快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的趋势,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宜的湿地自然保护生态体系。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创造有利环境。你厅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要指导和帮助各地切实解决湿地保护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规划》由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负责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8日
2007年11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