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 员工数 | 12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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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 属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 业务范围 | 地下水资源勘察与评价 |
建站二十年来,受到多次表彰与奖励,主要有:1997年获国家环保总局“先进监测站”称号,2004年获得山东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省直工会“先进单位”称号。获部、省成果二等奖的有《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河北省唐山市陡河电厂李家峪储灰场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山东省环境地质图集》、《山东省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评价报告(1991—1995年)》、《山东省济宁市长沟水源地勘探报告》,获部、省成果三等奖23个、获部、省成果四等奖14个 。
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单位资质证书》、山东省环保局颁发的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甲级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液体矿产、水文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山东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人员
在职职工127人,其中:研究员4人,高级职称以上的39人,中级职称36人,助理职称13人。
设备
办公楼、实验楼、生产用车13辆;各种电脑76台、绘图仪2台、投影机2台、彩色打印机5台、大幅面扫描仪1台;数码相机6台、摄像机2台;全站仪1台、GPS6套;物探设备2台;钻探设备5台;原子吸收分光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示波极谱仪、火焰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冷原子荧光测汞仪等水质分析设备。
工作
主要业务范围是:地下水资源勘察与评价、地质灾害勘察与防治、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环境监测与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地质公园勘察、矿泉水鉴定、水质分析、地热资源勘察与评价。
特长
兼做以下业务:工程地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形测绘、基坑降水、遥感地质。
它是环保部的事业单位,负责环境监测。有技术权威职能,不具有行政职能。一般为正厅级。 有检查各站和各企业排污情况。及监测收费的权利
截止2004年,在全国已经形成一个国家级监测院,31个省级监测总站,220个地区级监测站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立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23847个(其中国家级点1477个),地下水均衡试验场28个,监控面...
哪些数据啊? 各个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数据是在总站网页上发布的
长期以来,矿产开采造成大量矿山环境被破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区域经济造成了较大影响。利用遥感解译技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管理,为矿山地质环境的执法监督和科学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的制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提供依据。
山东省地质环境与效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著的《中国地质灾害科普丛书》,入选2020年度全国应急科普十佳图书
一、单位性质
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由重庆市编制委员会以(渝编[2001]33号)文批准,于2001年8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职能职责
(一)根据《重庆市编委关于设立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批复》(渝编[2001]33号)确定的任务:为国家建设提供地质环境监测服务;按照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计划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调查评价和研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地下水动态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实施信息化管理,为行政决策提供监测数据和建议。
(二)负责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备案、工程质量稽查和市级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评价及全市公益性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技术审查;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市颁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查;承担市级水工环项目。
(三)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承担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和预报及地质调查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科、总工办、地质环境科、地质灾害防治科、信息科、项目办。另挂地质灾害应急指导中心牌子。
四、拥有的资质
我站拥有6个甲级和1个乙级资质。拥有区域地质调查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及固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2010年11月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中,荣获最高等级A级.
2008年7月25日取得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始建于 1955 年,早期隶属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01 年在机构改革中整建制由省地矿局划归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管理,为处级事业单位,2010年整建制划归新成立的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仍然为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地质灾害、地下水动态等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指导市(地)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承办全省地质灾害测报及防治工作,提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设置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承担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草拟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和技术规程;承担全省地质环境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资料的汇总、分析和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编制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年报,受厅委托向社会发布地质环境信息;承担全省地质遗迹调查、监测工作;承担矿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并提出治理建议;承担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科技情报收集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