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有6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管理制度,起草主要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信息、档案、保密、文明创建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二) 工程股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水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全县重点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批、申报工作;对全县水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水价、水质、安全生产。
(三) 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组织实施《水法》、《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政监察、监督检查全县水利执法工作,研究制定水利的规章制度;负责水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组织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保护,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费、工业水费的征收;主管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工作;依法负责水行政审批,查处水事案件;协调处理水利执法和水资源开发方面的水事纠纷;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 财务股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系统贯彻实施财政、税收、价格、信贷政策;承担全县水利水电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全县水费、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的管理;监督各种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
(五) 农水股
管理全县中小型水库;负责全县水土流失普查、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审核或批准基本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 人事股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主管劳动工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及党务、科技、扶贫工作,主管水利行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人员编制
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工会等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 划入的职责
1、 原县地质矿产办承担的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责。
2、 原县建设局承担的地下水行政管理职责。
(二) 增加的职责
重要河流的堤防管理与维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小水电运行管理。
(三) 转变的职能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河、库的水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数据和情况。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县城建部门负责指导城市自来水管网的节约用水,接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一)
(二)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建设计划;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起草、呈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资源);制定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县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证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河库的水量、水质。
(六)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地区间水事纠纷。
(七)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利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监督和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八)指导全县水利系统贯彻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会计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水利资金的安排及监管;负责各项水规费的收缴、使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水电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重要河流、界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重要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县河道采砂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排灌、节水灌溉、乡镇供水和缺水地区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工作,管理全县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管、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县编委《关于印发〈舒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舒编[2010]18号),设立舒城县水利局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助管理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 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重大会议组织、、保卫...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
(一)舒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防汛、抗旱、防山洪泥石流预案;依法组织抗洪抢险。指导灌区建设管理,科学调度水资源;做好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督工作;科学准确提供水情、旱情、工情、灾情,为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二)舒城县杭北灌区管理分局
全面掌握灌区的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及时准确上报;科学调度水量;及时对支渠以上工程进行检查、维修、养护;协助水行政执法及工程监管工作;负责调度城区的创卫用水。
(三)舒城县河道管理分局
依法承担全县河道的管护工作,负责杭埠河、丰乐河堤防的巡查工作,及时汇报堤防情况;承担主汛期水情、汛情等信息监测和上报工作;承担对堤防工程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协助指导杭埠河、丰乐河堤防加固工程;协助行政执法及工程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小水电的规划、立项、审查、报批、工程监管、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湖北省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 施,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绩 效考评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督察、环境信息发布、保密、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 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 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 信访、 电子政务、 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 故和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及联络工作。 负责环保干部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并 组织实施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干部 (人事) 和机构编制工作;负 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二级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单位:安徽省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龙舒路33号
邮编:231300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成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夏梅政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增柱、李和敏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方跃东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自来水公司董事长:张克元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黄祖田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副主席:盛吉学
嘉元装饰(Jiayuan Decoration)是舒城县的一家高端装饰公司,企业位于舒城县花桥路天和大厦三楼。
嘉元装饰主要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动画设计;建筑装饰施工;建筑材料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