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丝楠乌木家具收藏协会,社会组织。
2020年10月,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四川省金丝楠乌木家具收藏协会等18个社会组织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乌木金丝楠木08年以前价格稳定的,100龄的老料在6000元/吨左右的。不过从08年开始的,乌木金丝楠木是一月一个价的,现在市面上100龄的老料价格平均涨至35万元/吨的。300龄的老料更是到了70万...
金丝楠木家具收藏价值是: 1、说到金丝楠木的收藏价值,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金丝楠木的珍稀与昂贵。 2、金丝楠木是一种保值的木材,就拿金丝楠木家具来说,它是没有相同的产品的,属于越用越珍贵的。 3、金丝楠木...
四川地质低洼,四川盆地名称响彻于耳,于是乎四川成为了中国阴沉木的最大产地。阴沉木学名叫“炭化木”,又名乌木。是指木材因地质灾害(例如地震、泥石流、山洪等原因)将山区林地中的树木从高处冲到低洼处并掩埋起...
浅谈:金丝楠木的收藏价值
1夏威夷的中国硬木家具收藏的形成(2) 1948年,革命的浪潮席卷了全中国。天主教辅仁大学将她的总部搬离了北京(最后搬到了马尼拉),艾克夫妇回到了福建的厦门大学,这里是艾克教授第一次在中国任教的地方。然而,艾克夫妇的庞大的藏书只有五分之一可以搬走,他们所有的家具都放在了英国和美国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2年经批准更名为“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The Cost Engineer Association Of Sichuan,缩写CEASC)。由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管理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团体)及专业人员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的社会团体;是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自律性组织。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现任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如下:
会长:谢洪学
副 会 长:陈贵林、文代安、姜仁荣、蓝福军、李琦、明安辉、李开恕、刁立军
秘 书 长:杨博
副秘书长:王卫东、周勇、付楠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曾下设八个专业委员会,围绕现行行业发展,提高企业素质和协会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活动,创办了《装饰市场报》;编印《行业指南》;联合四川省有线电视台开播《装饰天地》电视栏目;成立四川省装饰人才培训中心,四川省室内设计中心,四川省装饰材料及配套用品中心,开展各种专业活动;制定了《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开展装饰装修资质审查,推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并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开展的各种全国性的会议、展览、评比活动以及技能培训。
近年来,随着行业信息化发展,协会搭建行业信息化平台,建立服务型管理网站;帮助消费者解决装修疑问等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随着形势的发展,协会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发挥,任重道远。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将根据国务院国办《2007》36号文件和省市的要求,团结依靠广大会员,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创新管理、创新服务、整合行业资源,适应新的形势,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行业自侓、服务、管理、组织作用,为促进四川室内装饰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英文名称为SI CHUAN INTERIOR DECORATION ASSOCIATION,会徽标志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CIDA的图案组成。
第二条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政府批准,由同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团体,具有法人地位。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联结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政府、行业、企业、室内设计师等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服务,起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含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以及室内用品陈设布置的系统工程;是集产品、技术、艺术、劳务和工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性的生活服务业;它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自然、和谐、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五条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由四川省民政厅注册登记,本协会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行业自律的要求,承担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在四川省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311——1312室。
第七条本协会的工作范围:
(一)宣传贯彻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发展室内装饰行业的方针政策;
(二)参与制订室内装饰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各种定额;
(三)参与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
(四)组织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评审与颁证工作,开展对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的评定与监督;
(五)开展调查研究,对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提出政策和法规建议;
(六)开展人才培训,组织学术交流,举办展览与评比,推介新产品与新技术,推动技术进步与设计创新,帮助会员拓宽国内外市场;
(七)开展咨询服务,出版行业刊物,建设行业网站,为会员提供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经济信息;
(八)开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接待国内外来访团组,开展合作与交流;
(九)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纠纷与行业重大问题,帮助会员维护合法权益;
(十)接受消费者咨询,协调处理消费者的装修疑问;
(十)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协会的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由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组成。个人会员不收会费。凡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材料、用品、科研、教学、中介服务等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团体会员须取得工商登记执照或法人地位。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有提请本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力;
(六)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遵守行规行约;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一年以上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