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线,其中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以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转接器等应放在外面,并设专人在外监护。
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更换。
使用前应检查工具外壳、手柄,接零(地),导线和插头,开关,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防护装置,工具转动部分等是否正常。
使用电动工具时不许用手提着导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使用过程中要防止导线被绞住、受潮、受热或碰损。
严禁将导线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在开关上使用。
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I类或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个;除塑料外壳II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进行作业,应选用II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工具。金属外壳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个,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所用插座和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架上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等)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均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并连接PE线。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操作过程中,应有人在外面监护。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这类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由特低电压电源供电,工具内部不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这类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
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钻、电锤、电剪刀、攻丝机、电刨、往复锯、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修枝剪、电木铣、石材切割机,钉钉机。这些是插电源的,17种。
(1)使用任何移动电动工具都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者应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并站在绝缘板上操作。 ...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于电器方面,易发生触电事故:
1.未设置保护接零和两级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失效。
2.电动工具绝缘层破损漏电。
3.电源线和随机开关箱不符合要求。
4.工人违反操作规定或未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1.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外壳、手柄、负荷载、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空载试验,经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确定符合要求,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设备挂上合格牌。
2.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或站在绝缘垫上。并确保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措施,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保护零线采用1.5mm以上多股软铜线。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在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应当用I类工具,并装设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Ⅱ类工具绝缘电阻不得低于7MΩ。
4.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II类或Ⅲ类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5.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隔离变压器、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6.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载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7.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启动。
8.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机修理。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扎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9.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低于7MΩ,否则需进行干燥处理。
10.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检查事项 1)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2)保护接地 (接零 )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应完好无抽,开 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 3)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 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 (6) 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衡,不得用 力过猛。 (7) 严禁超荷载使用。随时注意声响、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 时间过长,温斗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 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后再行作业。 (9) 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 (10) 使用角向磨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 80m/min,作磨削时应使砂轮 与工作面睁 15°-- 30°。的倾斜位置。作切割的砂轮不得倾斜。
预防手持式电动工具触电措施 1.根据工作场所的危险成度选寸羊相应类别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并 按规范要求,严格采取防触电措施: 2.建筑施工现场内一般场所应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配置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 O.1s的漏 电保护器,若采用 I 类工具,除上述措施外,工具本身还须作保护接 零: 3.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时, 必须选用 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并配置防漏电保护器;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时间要求同前. 在这类场 所严禁使用 I 类电动工具. 4.在高度危险场所用 III 类的手持电动工具,由低压隔离变压器供电: 若选用 II 类工具,必须按前述要求配置漏电保护器.变压器和漏电 保护器设在工作场所外,工作时有人监护: 5.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电源线开关外壳进行检查,不得有 绝缘开裂破损现象, 接头要牢固,开关要灵活.通电后要做空载
《手持式电动工具手柄的振动测量方法(第3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GB/T 22665.3-2008)》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分):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GB 3883.19-2005/IEC 60745-2-21:2002)》是首次制定的管道疏通机的专用要求。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 3883.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部分,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部分,表示GB 3883.1—2005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了符合GB 3883.1—2005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本部分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AS/TC 68)归口并负责解释。本部分由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江、李邦协、李宏照、潘顺芳。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措施:
1)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接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2)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3)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和工具距离应不大于5m。
4)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6)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7)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10)更换电动工具钻头时,必须待停转后进行。
1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