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人员编制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各1名),其他工作人员23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网络安全、政务信息、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工作。组织机关规章制度及效能建设、政策研究、公务接待、来信来访、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国土测绘处。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础测绘及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负责拟定省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重大测绘项目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测绘基准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全省遥感影像统筹工作,监管全省民用测绘类航空摄影与遥感。指导地方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统计工作。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融合。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地理信息管理处(应急测绘保障处)。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负责全省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负责全省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核省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负责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负责全省地图管理,审核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全省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测绘保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调查监测处(质量技术监督处)。承担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下达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地理国情监测等工作。承担全省地理国情监测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测绘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制定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建设的审批。负责测绘行业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协调处理质量争议。监督指导测绘资质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局组织实施项目的质量管理。组织开展面向测绘行业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五)行业管理处(法规处)。负责编制地方性测绘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测绘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订全省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省测绘活动,组织开展测绘市场监督检查,负责全省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和审批测绘资质行政许可。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六)科技与国际合作处。编制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重大科研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拟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计划,承担外事管理相关工作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务。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七)财务处(审计处)。负责全局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研究。负责预算资金和有关专项经费的收支和监管。负责全局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制定和实施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管。组织开展对经济类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协助局有关部门建立预算单位项目库,申报项目文本和项目支出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评。负责局财务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审、上报、批复。负责局属单位对外投资审批(审核)、上报和监管,协助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和各类重大经济活动论证。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八)基建装备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局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国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统计和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基建项目的论证、审核、报批、实施、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负责局属单位技术装备的选型、评审及监督管理。负责局重大装备绩效考核管理。负责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统计报告。负责局机关办公设备购置审查、采购与维护。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九)人事处。负责制定实施测绘地理信息人事人才规划、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注册测绘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社团管理。协调、服务、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十)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分类指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基层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支部学习、直属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支部和局属单位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全局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测绘文化建设。负责扶贫和困难党员群众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会主席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十一)纪检办公室。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负责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维护,组织开展党员纪律教育。负责受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检举、控告,负责违纪案件的核查、审理工作,受理党员申诉。负责局纪检组日常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开展局属单位巡察。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人员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十二)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宣传贯彻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走访慰问制度。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协助家属办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授权或委托,承担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部部署的国家基础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应急测绘以及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实施。
(二)承担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部部署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地理国情监测等工作,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防灾减灾、督察执法等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
根据四川省政府的授权委托,作为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测绘地理信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查处权限范围内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四)负责全省基础测绘管理工作。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测绘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遥感影像统筹工作,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地理国情监测。
(五)负责全省地方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建立的审批。建立和管理全省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组织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
(六)依法管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管理。负责测绘单位、外国组织或个人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全省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发放资质证书,负责全省测绘从业人员测绘作业证管理,负责全省注册测绘师的执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七)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组织管理全省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工作,与省政府民政部门共同拟订省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监督管理。
(八)审核全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省地图管理,审核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九)负责全省地理信息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依授权为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等工作开展监测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审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融合。
(十)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处理测绘成果质量争议。负责管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省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拆迁。
(十二)研究制定全省测绘科技发展政策。组织全省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相关工作。归口管理省级对外测绘科技和经济合作交流。
(十三)指导市(州)、县(市、区)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经费和有关专项经费。
(十五)承办自然资源部和四川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局直属的几个局是正厅。非直属的浙江局是正厅。江苏局为副厅级事业局,局长一般为国土厅副厅长或国土厅某党组成员兼任。
我是学的测绘,现在大三了。我敢打保票,测绘完全不需要美术功底~~其实地信和测绘这两个专业的专业课编排都差不多。这主要看你是男生还是女生。测绘算是艰苦专业,基本上就是扛上仪器哥几个一块去工地、荒山野岭的...
应该更偏重于测绘一些。就业前景最好的朝阳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经典学科 悠久历史地理信息系统脱胎于经典的地理学专业,如今已是一个集空间卫星遥测、遥感、空位技术,地面自动化测量技术,计算机图形图像信息处理...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具体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自然资源部人事司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人事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100433B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科技发展 年度综述 随着航空航天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 测绘科学和技术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空间基准、数据获取、数据处 理和数据管理的发展日新月异。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 点实验室针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测绘的迫切需求,重点开展基础 地理信息工程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多学科交叉与发展前沿技 术研究,着力解决“地理国情监测”中的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 新时代测绘行业的科技进步。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国情监测领导小 组的指导下,实验室成立了地理国情监测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将作为国家 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国情监测总体设计部的依托部门,承担国家测绘地理 信息局地理国情监测总体设计组的工作,包括编制地理国情监测项目总体 设计和技术设计方案等;同时,研究中心以实验室为依托将开展地理国情 监测方向的科学
第 1 页 共 6 页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 /双击可除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 篇一:20XX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XX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时间: 【大中小】 20XX-01-2813:55:5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结合测绘地理信 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现将 20XX年测绘地理 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 (一)20XX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时间 原则上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 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各鉴定站在组织实施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 师考评时,应于 20XX年 8月 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申 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
自然资源部第三大地测量队(四川省第一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六地形测量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下管线勘测工程院、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航测遥感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资料档案馆、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应急保障中心)
成都测绘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西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西南函授站)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地理信息制图院(四川省第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
全局现有职工约16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2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下属单位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大地测量队(四川省第一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地理信息制图院(四川省第二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六地形测量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下管线勘测工程院、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第三航测遥感院(四川省遥感信息测绘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四川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四川省测绘技术服务中心、西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形成了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地下管线勘测、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地图编印出版、测绘成果管理与供应、测绘产品监督与检验、测绘技术教育与培训等门类齐全的测绘服务体系。
根据2011年8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测绘局更名为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通知》(川办发[2011]43号)四川省测绘局更名为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2020年12月,被评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