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日照市岚山区进口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 | 设立时间 | 200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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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5000万元以上 | 规划面积 | 7.03平方公里 |
位于日照市岚山区木材产业园区,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善,已实现“七通一平”,具备入驻即可开工条件。
进口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工委、管委设2个职能部室 。
负责协调工委、管委内部关系,督促检查工委、管委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工委、管委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及印章管理;负责工委、管委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档案管理;负责日常党务及日常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干部年度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园区财务及报帐工作;负责后勤服务、财产、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研究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和修订园区政策,搞好产业指导;负责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关系的协调工作;查处区级有关单位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负责园区内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岚山木业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为入园企业搞好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及中介服务工作;指导园区内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宣传推介招商,政策研究,客商联络,入园项目的洽谈、立项审查论证、协助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或代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搞好园区内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园区内项目的规划定点、基建任务的下达、工程建设及工程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落地有关协调事宜;负责园区内违章建筑的纠正工作;协调为入园企业搞好审计、验资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管好园区的基础设施;服务园区的绿化、市容卫生及环境保护工作。2100433B
木材贸易及深加工类项目,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
日照岚山区明珠时代广场的房产证是在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济南路269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
楼盘名称:阿掖山花园,价格:2400元/m²,价格:2400元/m²,地址:岚山区中央东路以南、万斛北路以东,户型面积80㎡-140㎡,总住户884户。 &nbs...
户型:1室1厅1卫 面积:58平米 地址:日照 岚山 圣岚路中段 小区名:海景假日花园小区 售价:2...
监 理 规 划 0 日照市岚山区绣针河圣岚路以堤代路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2年 11月 9日 监 理 规 划 1 目 录 一 .工程项目概况 ⋯⋯⋯⋯⋯⋯⋯⋯⋯⋯⋯⋯⋯⋯⋯⋯⋯ 2 二 .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 2 三 .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 3 四 .监理工作依据 ⋯⋯⋯⋯⋯⋯⋯⋯⋯⋯⋯⋯⋯⋯⋯⋯⋯ 3 五 .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 ⋯⋯⋯⋯⋯⋯⋯⋯⋯⋯ 3 六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 4 七 .监理工作程序 ⋯⋯⋯⋯⋯⋯⋯⋯⋯⋯⋯⋯⋯⋯⋯⋯⋯ 5 八 .施工进度控制方法措施 ⋯⋯⋯⋯⋯⋯⋯⋯⋯⋯⋯⋯⋯ 6 九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措施 ⋯⋯⋯⋯⋯⋯⋯⋯⋯⋯⋯⋯⋯ 7 十 .质量重点部位监理措施 ⋯⋯⋯⋯⋯⋯⋯
筑神,建筑资料下载:http://www.zhushen.com.cn 图集,规范,工程表格,CAD 图块,工程论文,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模型!全部免费下载 进口木材检验--俄罗斯原木标准与检验 俄罗斯当前执行的原木标准与检验,仍按前苏联部长会议国家标准委员颁布的有 关规定执行。鉴于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一直居于首位,所以,把俄罗斯原木 标准与检验详细介绍如下。 (一) 尺寸检量和材积计算 1.尺寸检量 原木尺寸检量包括原木长度检量、原木直径检量和原木材积查定。计量单位 均采用公制,长度以米(m)计,直径以厘米(cm)计,材积以米 3(m3)计。 (1)长度检量 ①检量方法:长度检量是在原木小头断面至大头断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 量。检量时,量至厘米,不足厘米者四舍五入取整。 检量弯曲原木、锯口偏斜原木的长度时,均是量取两头断面间的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抗震设防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调查评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区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驻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和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属地、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监督。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惩戒和激励制度。
3. 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海洋发展、水文和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我区林场林区和草原(地)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区水利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区水文部门负责水情旱情监测工作。区海洋发展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海洋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按要求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海洋发展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关于区级救灾物资管理。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 关于采空区治理。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乡镇(街道)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区应急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政府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4. 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区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岚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应急局、岚山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局、岚山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 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区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定的上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岚山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交警岚山大队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岚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6. 关于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域分工。码头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港区内仅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相连的储罐部分、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和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在港区内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及相连储罐、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含专门从事仓储经营)企业的储罐等仓储设施、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区应急局负责安全监管。(2)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分工。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含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区应急局加强职责范围内监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以及在港区内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仓储设施和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实施相关许可;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 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生态环境、海关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区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区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岚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从事成品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许可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灾害防治救助科(挂应急管理科牌子)。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一般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根据权限,组织协调海洋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抗震设防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调查评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负责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实施。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监督指导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挂事故调查科牌子)。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乡镇(街道)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全局放管服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等经济政策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100433B
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的这两种加工贸易的共同之处在于原材料和元器件来自国外,加工后成品也销往国外市场。但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进料加工贸易中,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两笔独立的交易,进料加工的企业需自筹资金从国外购入料件,然后自行向国外市场销售,而装配加工贸易则进、出为一笔交易的两个方面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权均同委托方所有,承接方无需支付进口费用也不承担销售风险。
进料加工贸易中,企业所获得的是出口成品的利润,利润的大小取决于出口成品的市场行情、而加工装配贸易,承接方收取的是工缴费,工缴费的大小以劳动力的费用,即工资水平作为核算基础。两者相比,进料加工贸易的收益大于加工装配贸易,但风险也较大。
进料加工贸易,企业有自主权,根据自身的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选择市场上所适销商品进料加工。而加工装配贸易,则由委托方控制生产的品种、数量和销售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