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 | 地 点 | 日照市东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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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 日照市东港区 | 性 质 | 政府机关 |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调研、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接待、车辆管理、会议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全区重要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拟定全区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和区拨水利经费的使用;对全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分析和行业内审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联系工作;拟定全区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承办区水利局行政应诉、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实施指导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拟定全区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等。
行政审批服务科
学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办理水行政审批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批、服务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规费入库工作。
建设与工程管理科
做好水库除险加固、防潮堤建设、河道治理等工程的基本建设、开发规划、经费安排计划建议,编报工程设计和负责施工指导、检查验收,负责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协调、组织施工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库、河道的日常管理。
自来水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共供水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中连片供水水厂水质的内部检测,并对水质检测资料进行备案。
农水站
拟定全区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排灌站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努力推广新技术,搞好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指导全区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实施、验收及运行等工作;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统计、汇报和总结;统筹做好农水经费的安排、落实及督导工作。
水土保持办公室
负责搞好全区面上水土保持及小流域治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网络建设;拟定起草全区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的起草,配合做好《水保法》宣传工作;负责搞好水土流失治理的统计、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水土保持方面的经费安排、落实及督查工作。
防汛办公室
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各类度汛工程的防汛检查、汇总和对防汛工作提出建议;指导水管单位编制水库汛期控制运用预案,拟定年度汛前汛中检查方案,撰写防汛工作总结;协助处理水库、河道等防洪工程的水事纠纷工作,做好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及制订应急加固方案;及时掌握全区雨情、汛情,做好预报、汇报;做好重点防洪工程汛期的清障等工作。
水利移民管理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库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做好移民人口定期核定工作,配合做好移民后扶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宣传,做好水利伤残民工的抚恤发放、移民培训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全区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马陵水库管理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结合水库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水库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水库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加强水库工程建筑物、设施的监测、检查、养护和维修,全力做好水库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使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负责水库防洪、抗旱等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工程防洪抗旱预案及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农田灌溉等工作。负责水库调度运行、水情测报和信息自动化工作。负责水库枢纽工程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及扩建、灌区配套等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参与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管理区域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提高水库综合经济效益。负责基层党建、机构编制、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政执法和资产管理、综合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区抗旱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旱情监测及发布工作;组织勘测地下水,提出应急抗旱工程措施的意见;指导全区抗旱工作;管理运营马陵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参与水利工程施工并抓好安全生产。
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
参与水利工程施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负责本单位经营管理并抓好安全生产。
1、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和镇街道供水工作;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
3、开展水行政许可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
5、做好水行政执法联动工作;
6、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
7、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等的建设、管理与保护;
9、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水库移民、水利经济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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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拆迁计划的,具体什么时间也得按照计划执行。
中心广场二手房均价是8066元/平米,是小区的活动场地,占地面积约30000平米,由二大广场(香奈尔广场、健身广场)、一条河流(蓝色多瑙河)、一条千米走廊(绿谷走廊)及众多草坪、树木组成住宅建筑面积:...
日照市东港区属鲁东南丘陵区,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多山,东南低洼多平原。境内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57座,流域面积10km2以上的河流40余条。受地形地貌影响,境内的河流多属山溪性河流,源短流急,雨季洪水暴涨暴落,洪水时夹带泥沙较多,河床多为沙质,冲淤较为明显,枯季水量很小,甚至干涸。多年平均降水量857.1mm,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实测最大
介绍日照港东港区~#9泊位由1.5万吨级泊位浚深为5万吨级泊位的改造方案。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镇街道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区税政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拟订区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区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地方税收收入监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住房改革资金;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并组织开展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推动和考核全区财源建设,承担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八)负责以政府信用担保的投融资管理有关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有资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措施建议。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资产评估等工作。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非税收入管理局
依据《日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东港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监督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政策、项目管理及收入计划管理;负责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费、附加、土地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项目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区非税收入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审验、核销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及收费票据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稽查工作;负责监管彩票市场等工作。
基层财政管理局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区“乡财县管县用”改革工作。
公有资产经营中心
负责全区土地储备、拍卖收益,土地租赁收益,矿产资源拍卖收益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资金回收和贷款还本付息,并对投放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专项核算政府投资项目借款及还本付息情况;负责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会计所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府采购规章的制定;监管政府采购活动;专家库建立及聘用专家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供应商投诉的处理。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审核预算支出上线指标;审核预算单位用款申请;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办理区镇工资统发业务;负责集中支付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区直非税收入的收缴及会计核算;负责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分析;统一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账户;负责部门决算的编审;参与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参与指导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加大对上争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财政监督检查局
负责监督全区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法》等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拟订本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细则;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对在建项目全过程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各类项目的报帐文件;负责组织竣工项目的运行管护;与农业科共同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检查、监督和有偿资金回收等。
高新区财税分局
负责辖区内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协助国税、地税部门做好辖区内工商税收征管;负责管理高新区管委各项资金,对高新区基本事业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土地出让金支出、其他专项资金支出等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支出计划,根据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高新区各项资金会计核算及财政财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开发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高新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对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审查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组织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反映各项资金收支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制定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具体技术标准;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建设区局到各乡镇、街道的全区财政系统广域网;组织实施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横向连网;建立本区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局内业务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工作;建设和管理财政网站;计算机与网络等软硬件设备配置的技术性把关;服务器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