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级别 | 正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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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会务,信访综治、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等法律事项;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核算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职业技能鉴定、非学历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和股级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
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负责指导建设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参与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经营工作;负责全市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的监管;承担全市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市场等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监管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及项目管理;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品房转让、租赁、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政策及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物业服务市场,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对物业管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质量保修金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市各类房屋安全鉴定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和物业协会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房改工作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的监管;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协同市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全市房改的具体业务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综合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建筑业及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建筑节能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防雷工作;负责对全市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督管理;承担施工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备案以及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预拌混疑土、预拌砂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质量情况及施工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对建筑市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参与指导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监督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依法查处建筑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建设股(房屋征收管理股)
负责拟定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编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镇供水和燃气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检查;负责项目计划年度目标考核;协调、督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行业管理、房屋征收评估报告鉴定以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配套文件的拟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查处城市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村镇建设股
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依法查处村镇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民防空股
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和竣工验收;依法对人防监理、人防设备的准入进行管理;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赣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监督管理。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质量保修金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防雷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七)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八)负责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标准、规范实施。
(九)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管理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职能。拟定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和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和竣工验收;依法对人防监理、人防设备的准入进行管理;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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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瑞金市招标投标中心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副主任1名;副股级职数3名。
瑞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职数5名。
地处城市沟通内外的入城主要道上,毗邻高速入口及国道G319线,北靠瑞明安置区,东临旅游集散中心、瑞金市汽车站,西向为城市规划道路,总建筑面积达60293平方米,是瑞金市内唯一一座大型专业化建材家居交易中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