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瑞金市农业农村局 | 主管部门 | 瑞金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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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务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工作、人事管理、外事工作、技术职称(等级)的评聘及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财务计划、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机关财务工作;参与组织农业计划、项目的编报、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做好全市农业农村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 政策法规股 负责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对案卷文书进行法制审核,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复议决定;承担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普法宣传等工作。对上级或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依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执法质量的考核、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农业农村“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有关暂未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3 农业产业发展股 负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对农业经济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农业经济运行态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组织指导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并提出工作意见,拟订农作物生产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负责草拟需由本局起草的全市农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文稿,并负责审核由市直有关部门起草需以市委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农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文稿,协调市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向、重点及使用计划,并对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认定和发展工作;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协调农产品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4 农村社会事业股 研究拟订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或参与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深化农村改革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相关工作意见,指导农口及涉农部门草拟和实施有关农村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指导村庄清洁行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与管护。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5 项目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有关部门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条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项目编报,建立涉农项目库,研究提出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协调指导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本局牵头的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及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核工作,拟定规范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理、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及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与本局牵头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企业资级的审核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施工企业违反规划设计建设行为的投诉、检举、控告,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负责组织本局牵头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查整改工作,配合上级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检查督查工作,组织本局牵头的招投标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提出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6 种植业管理股 指导种植业生产,监督指导农业生产行业安全生产;负责贯彻实施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研究拟订全市种植业发展规划,主管全市种植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种植业服务体系建设。
7 养殖业管理股(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禽屠宰股) 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畜牧业生产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导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产品安全、种畜禽、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检等工作;组织二级种畜禽、兽药、兽医医疗器械、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兽医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饲料行业管理工作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负责审核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审批生猪集中屠宰点、屠工制屠工的设置和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流通;组织、指导水产种苗生产管理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控体系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水产服务体系建设。
8 农村经营管理股 负责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对农民收入和农民负担的调查、监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以及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农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
9 科教信息宣传股 负责组织或参与实施农科教战略,指导农科教结合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技术和智力的引进,开展国际国内农业科技合作,开展科技兴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组织协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攻关、普及推广等工作,制定全市农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工作;负责全局人才工作及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情信息收集统计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成就和经验的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拟订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安全管理、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统筹协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协调全市农村经济重大活动,组织指导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全市农村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工作。
(三)开展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长远发展战略,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四)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及农田水利建设等各项支农涉农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农口相关部门编报涉农项目,建立涉农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方向和重点,协助市政府管理市财政安排的专项支农资金,监督各项涉农支农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组织实施农科教战略。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农业贸易促进、科技合作和农业重点科技项目的攻关及农村信息化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农业系统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基本情况;指导农技人才开展农业科研活动、技术引进、成果鉴定转化、农技推广;促进各类优秀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推进乡村振兴。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
(六)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七)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
(八)拟订促进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九)拟订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科研活动、技术引进、成果鉴定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一)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与出口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十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规划和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农产品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家标准。
(十四)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兽(渔)药、疫苗、农用柴油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实施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五)监督指导农业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饲料企业、农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制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耕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负责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省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工作。
(十八)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农口部门领导干部,对农口部门干部进行日常考核,配合市委组织部对乡镇及农口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提出任免意见,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研究任免。
(十九)参与组织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参与起草、审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全市综合性涉农工作政策文件,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
(二十)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乡镇农业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工作指导,组织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核考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抓好全市农业农村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农业系统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基本情况;指导农技人才开展农业科研活动、技术引进、成果鉴定转化、农技推广;促进各类优秀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推进乡村振兴。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瑞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江西省辖市,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东部,武夷山脉南段西麓,赣江东源贡水上游。介于北纬25°30′~26°20′、东经115°42′~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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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重点 项目建设督查工作 情况通报 第 6期 第一督查工作组 2011年 8 月 19日 (一)精细化工产业园 (开工时间: 2012 年,完工时间: 2014年) 牵头领导:陈水连 责任领导:朱建军、朱敏、邓荣平 牵头部门:工信局 责任部门:科协、侨联、质监局、中 国银行 督查组负责人:赖学聪 进展情况: 仍在选址工作及开展环评工作。 (二)光电产业园 (开工时间: 2011 年,完工时间: 2013 年) 牵头领导:吴虹 责任领导:邱俭云、邓荣平 牵头部门:商务局 责任部门:台办、行政服务中心、 科技局、赣州银行 督查组负责人:赖学聪 进展情况: 与广东中山温州商会联系组团来瑞投资考察事宜, 商会正式 答复于本月 22—24 日来瑞考察。平台建设及服务企业情况:创 业大道挖边沟 100米,平整路面 300m2、清除杆木 200 m2、抛石 挤淤 40立方米。展开了拆迁安置工作。管网
为了解瑞金市农村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状况,笔者于2009年在全市17个乡(镇)261个\"十一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已建成的
简介
按照上级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2019年3月15日上午,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于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举行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蒋运强主持,全体干部职工见证。随着大红绸布的降落,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牌子慢慢显现,宣告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正式挂牌成立 。
2019年3月13日,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召开新任局长见面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世刚讲话,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刘磊宣读县委任命决定,新任局长蒋运强和原水利局长沈乾明、原农业开发办主任沈继金分别讲话。会议由原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昌桂主持。
王世刚副县长希望新一届农业农村水利局在新任领导的带领下团结务实、精诚干事,以此次机构改革为新起点,开创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工作新篇章。王副县长还就当前的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两区”划定、“大棚房”清理、防汛等工作做了强调 。
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1年5月,被评为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被评为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局长:陈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