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仁怀市房产管理局拆迁公告(仁房拆公[2006]02号) | 颁发部门 | 仁怀市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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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城市 | 仁怀市 | 颁发日期 | 2006年5月30日 |
现将拆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拆 迁 人: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拆迁范围:东抵文兴巷;南抵规划消防通道;西抵振兴南路;北抵兴茅西路。
三、拆迁期限: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至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四、凡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仁怀市房产管理局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南充市房产管理局位于四川省南充仪凤街杨家巷16号,乘坐10路、43路、155路和201路公交车可以到达。主要提供房产的相关产品与服务。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周未及法定假日不上班。 上班时间为:8:30-17:00 。在燕郊行宫东大街,燕郊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1.玉林市建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环东路48号)2.玉林市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新小区A区1号楼2号)3.玉林市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东岳路38号)4.玉林市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工作掠影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取得拆迁人资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五日内,有义务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有义务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还要共同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义务。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杨在明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对仁怀市政务中心和信息中心更新部分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公告发出后,有7家公司前来投标。经过专家评审小组审定,所有投标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标。特此公告。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9日
今后,工地拆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要清场完毕,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市政建设及房屋拆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18日,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合肥市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出台,该方案将从5月份起全面实施,提高全市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
为了防范扬尘污染,全市工地很快将开展综合整治。根据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建设、环保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并严格考核。
拆除作业现场必须围挡并喷雾,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
建委相关人士表示,从今年5月1日到2019年2月28日为该方案全面实施阶段,主管部门会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未达到要求的工地,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
全市还将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近期重点解决已建料场大棚与生产规模不匹配问题、铲车作业区无降尘抑尘措施问题、搅拌主机和筒仓收尘设施不符合强制脉冲要求问题,规范废水、污水、废渣处理,规范出入口自动冲洗装置安装使用等。
同时,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原则上按照绿色搅拌站标准建设,鼓励改建搅拌站采用绿色搅拌站标准。出台绿色搅拌站激励政策,积极引导、扶持绿色搅拌站建设健康发展,并配合属地政府取缔非法经营搅拌站。
各类混凝土搅拌站,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加装强制集尘设施收尘;建污水沉淀池回收利用生产污水,鼓励生产企业采用污水、废渣零排放措施;安装混凝土罐车出场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全部冲洗;限制超量运载混凝土,加装防滴漏装置。
合建宣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