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黔西南州地震应急预案 | 适用范围 | 黔西南州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工程性诱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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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黔西南州 |
(一)专项预案启动的条件
州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预案予以启动。
1、发生6.5级以上特别重大地震(Ⅰ级),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震区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或州政府所在地或5万人以上城镇的地震;
2、发生5.5-6.4级重大地震(Ⅱ级),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或州政府所在地或5万人以上城镇的地震;
3、发生4.8-5.4级较大地震(Ⅲ级),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4、发生小于或等于4.7级一般地震(Ⅳ级),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发生5.5级以上较大地震,请求上级启动应急响应,并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4.7级以下或工程性诱发的地震,启动震区所在县(市)和工程项目地震应急预案,州级给予指导和配合。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地震监测站分别向州人民政府应急办报送一般以上地震预警报告,由州长或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或分管副州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一般以上地震,由主管部门,震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州应急办,提出应急级别建议,由州长或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或分管副州长批准启动预案。
(一)信息平台
1、整合全州政务值班室信息系统和公安、卫生、气象、防汛、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民政、畜牧兽医、通信等部门建立的应急信息系统,依托“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建立“黔西南州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州应急信息系统),由州政府应急办和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维护管理。
2、各地、各有关部门收集、报送地震灾害信息(含监测、预警信息),上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处置地震灾害的指令、批示等,应通过州应急信息系统传输和处理。通过州应急信息系统,连接州、县两级应急办和各专门指挥机构办公室,实现全州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地震信息监测与报告
1、州科技局要与省地震部门和地震监测台(站)进行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地震监测台(站)对州域临震异常进行监测和分析,按上级地震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域地震信息,根据现有地震监测台(站)监测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增设地震监测站(点),达到州域监测全覆盖;对于重要信息,必须及时向州政府和州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报告。
2、震情发生后,根据有关地震台(站)通报的最新资料,组织专家对震情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将情况和处置建议上报省人民政府、省地震局和州应急委员会。
3、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地震监测信息涉及或影响到本州行政区域外的,应及时通报有关地区。
4、抗震抢险结束后,各级应急办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灾情综合报告,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
(三)地震预警预防行动
州科技局根据地震部门监测情况,会同有关专家对全州年度地震趋势进行会商,拟定地震重点危险区,并配合上级地震部门进行震情跟踪,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对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根据可能出现的震级,由州应急委员会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部署预测区域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对临震预测意见,州应急委员会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采取应急防御措施。
(四)地震预警支持系统
1、地震预警速报系统:州科技局负责地震数据收集、整理、传递与管理,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建立与各级地震台的信息联系,根据上级地震监测部门意见实施地震预警速报。
2、地震预警发布系统:黔西南日报社、州电视台、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为向公众进行地震预警发布的主要平台。
3、公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和软硬件操作平台:州地震灾害应急办根据相关要求建立。
(五)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地震预警分为4级:Ⅳ级(4.7级以下地震);Ⅲ级(4.8 级至5.4级地震);Ⅱ级(5.5级至6.4级地震);Ⅰ级(6.5级以上地震)。
地震预报分为“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地震短期预报”是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是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我州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预警,由州应急委员会发布。对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区域,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州应急委员会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省应急办和上级地震部门报告。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部门负责制。
州人民政府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州长或常务副州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州长、兴义军分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州政府办、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应急办、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发改局、兴义军分区、兴义预炮团、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州经贸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卫生局、州广电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红十字会、州监察局、州气象局、州农办、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审计局、州商务局、州物价局、兴义民航公司、兴义公路局、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州人行、州石油公司、州供销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黄金局、州粮食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兴义供电局、州电信公司、州人寿保险公司、州财产保险公司、州环保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黔西南日报社、州电视台、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网通公司、州邮政局、州无线电管理分局、州和机要局,兴义市、晴隆县、贞丰县地震监测站等组成。
(一)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在州科技局,由州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查灾核实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设置避难场所,协调安置疏散灾民,疏散点设置、食宿物品的供应、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传达贯彻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有关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起草、审核有关新闻稿件,发布灾情信息,指导抗震救灾宣传。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和抗震救灾总结报告,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
6、承担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州政府应急办:负责州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的制订,指导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直有关部门制定救灾子预案;根据接到的地震信息报告,提出响应级别和启动预案建议;及时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震情向州政府州长、常务副州长、分管副州长报告;统筹协调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
兴义军分区、兴义预炮团、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抗震抢险骨干队伍紧急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州武警支队还承担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灾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州科技局:综合协调全州抗震救灾工作,拟定工作方案,根据震情监测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震区救灾措施的落实;负责日常震情的监测、管理和研判;组织开展公众防震、抗震知识宣传和预案演练;加强与重点库区地震监测站(点)的沟通协调。
州发展和改革局、州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和经费的预算、筹集、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协助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州民政局:负责震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工作;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地震部门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
州经贸局:负责组织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征购和调运;负责所辖工矿企业的防震、抗震和灾情统计上报;协助防震部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师生进行防震、抗震知识教育,组织灾区师生紧急疏散,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和复学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州气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畜牧兽医局、州黄金局:负责次生灾害的预防和监测,制定次生灾害抢险、动物疫病防治方案。及时提供灾区气象资料和处置建议;组织灾区水利、供水、水产养殖、非煤矿山等设施的抗震抢险及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州商务局、州物价局、州粮食局、州石油公司、州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
兴义供电局、州委机要局、州无线电管理分局、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网通公司、州邮政局: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启动应急通讯设施,整合救灾通信资源,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州林业局:负责抗震救灾木材的供应,组织好林区抗震救灾工作。
州安监局:在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加强全州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避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州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井下作业煤矿的防震、抗震抢险工作,及时疏散井下作业人员;对受到地震影响的煤矿,组织安全技术人员,消除井下安全隐患,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州建设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受地震影响建筑设施的安全性监测,指导除险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州交通局、兴义公路局:负责对被破坏的公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通畅;组织转移灾民、财产和救灾物品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救援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紧急赶赴震区实施医疗救助、抢救伤员;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负责救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器械的质量监督,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州环保局:负责对震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对处在震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污染源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可能发生的环境危害。
州监察局、州审计局:负责对抗震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进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州农业办公室、州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做好农业灾情统计和震毁农业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
州委宣传部、州广电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黔西南日报社、州电视台:负责防震、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抗震救灾政策,防震抗震知识,报道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发布有关地震信息。
州总工会、州妇联、团州委、州红十字会:负责发动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
兴义民航公司:负责辖区内航空设施及工程的防震、抗震工作,确保抗震救灾空中通道畅通;在抢险救灾情况下,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空中运输工具。
州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专业银行组织灾后重建贷款,支援灾区建设,为灾后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昆明铁路局罗平工务段、南宁铁路局兴义工务段:负责辖区内铁路设施及相关工程的防震、抗震工作;确保抗震抢险铁路畅通;在抢险救灾情况下,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为紧急抢救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铁路运输工具;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上报铁路受灾情况。
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力发电厂、天生桥水力发电总厂、鲁布革发电总厂、平班水电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所辖水电站大坝、供电设施、库区的防震、抗震工作,严防因地震和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大坝安全;充分发挥配套地震监测站(点)功能,加强预测预警,及时提供有关震情资料。
安龙金宏、贵州宜化、锦丰公司烂泥沟金矿、金兴公司紫木凼金矿、金龙公司戈塘金矿、紫金公司水银洞金矿、兴安煤业公司糯东煤矿、晴隆锑矿等重点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矿山开采,尾矿(渣)库、废液排放设施的防震、抗震。制定应对地震预案,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兴义市、贞丰县、晴隆县地震监测站:负责日常地震监测、预警。按有关规定上报震情信息,对重大异常震情提出处置建议。
州人寿保险公司、州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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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州地震灾害的预防和救灾工作,加强对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州府发〔2005〕48号)精神,特制定本预案。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地震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实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整合资源,及时有效,综合协调的原则,改变重灾后救援轻灾前防范,重政府及部门救援轻群防群治的倾向,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切实做好灾前监测、预防、灾情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州地震灾害应急办建立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信录并定期更新。州内各通信部门做好维护和抢修现有通信线路和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交通、建设部门协调消防、公路、运输企业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储存工程抢险必备装备(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及特种救援设备)。应急救援队名单及装备的性能、数量和存放位置等数据定期更新。
2、应急队伍保障
人员抢救队伍: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部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基干民兵,志愿者组织。
工程抢险队伍:电力抢险、通信抢修、路桥抢险、防洪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等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消防部队,危险化学品救援、辐射防护等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队伍:部队和地方以及部门系统的急救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部门、建设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一览表
应急队伍 |
先期处置队伍 |
第一支援梯队 |
第二支援梯队 |
人员抢救 队伍 |
震区志愿者队伍 |
州地震应急救援队、驻军、武警部队、省、邻地、州、市地震救援队 |
邻省、市、县地震 救援队 |
工程抢险 队伍 |
当地抢险队伍 |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
邻省、市、县抢险队伍 |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
消防部队 |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
邻省、市、县特种 救援队伍 |
医疗救护 队伍 |
当地急救的医疗队伍 |
州内医院、保健所、卫生院后备医疗队 |
州外派入的医疗队 |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
震区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
州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
省地震局、邻省、市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县(市)、顶效开发区建设局、房管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州建设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
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充分利用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一)善后处置
震区所在县(市)、开发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县市、开发区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州政府和县(市)、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州外的救灾捐赠。
(三)调查和总结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县(市)、开发区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5天内,向州政府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
(一)指挥与协调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州应急委员会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震区县(市)级地震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实行紧急应急状态。
州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通报震情和抗震救灾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和次生灾害,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部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政府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调派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
(二)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抢险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三)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四)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县(市)、开发区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五)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州科技局申请省地震监测部门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布设地震现场流动观测台,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近地区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断意见。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州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地震灾区县(市)、开发区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州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灾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等活动。
(七)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州科技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八)信息发布
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灾害的信息发布,由州政府办会同州委宣传部负责,州科技局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新闻通稿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已经发生的震情、灾情和政府实施的救灾应急对策,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对灾区的关心、慰问和支援。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州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州科技局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切关注震情发展,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适时报告州应急委员会和上级地震部门。州应急委员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将应急情况报省政府应急办和省地震局。
(二)平息地震谣言
州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州科技局应派出人员分析谣言起因,协助有关县(市)、开发区采取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平息地震谣言的情况,由有关县市报州应急委员会。
(三)应对州外强震波及
邻地(市)发生地震造成我州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州科技局要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州应急委员会报告。州应急委员会协调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直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快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作好地震应急援救队伍和装备物资准备,根据省政府应急办指令和邻地请求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州应急委员会和州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2100433B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 例》,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 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 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 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队, 中队长: 副中队长: (二)防震减灾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莆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 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莆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车间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队长:各厂分厂长 队员:各组长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车间区域内的抗震救 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3、水电队 队长: 队员:电工 主要
- 1 - ***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应急工作, 提高教育系统应对 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使防震减灾应急工 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等自然灾 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教育系统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国务院《国家破坏性 地震应急预案》 及《 *** 地震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处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活 动。 (四)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 安全为目标, 在区委、 区政府统一领导下, 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 全放在首位,维护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 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国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地震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履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灾区所在市(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等地震事件,由事发地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组织、指导。
按照四川省地震局的部署,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机构、下属机构、各市(州)地震工作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视震情和灾情等情况,四川省地震局组织、调配全省地震系统力量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并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相关市(州)地震工作机构对本单位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应急救援处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本预案由四川省地震局制定,由应急救援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市(州)地震工作机构应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报省地震局备案。
应急救援处根据地震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演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制定的《四川省地震系统大震应急工作细则》同时废止。2100433B
★以下为册田水库2005年《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各位参考:
编制 赫振平 (hzpwjl.icpcn.com) 2005-3-29
为了有效防止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确保册田水库及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依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册田水库地震应急与防洪抢险同等重要,地震为群害之首,且具有与防汛抢险不同的特点,故特单立本预案,在册田水库库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台局预报)里氏级(ML≥4.0)以上地震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根据水库实际,参照《册田水库防汛抢险预案》,决定启用册田水库防汛抢险原班人马,作适当调整,成立“册田水库防震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专业组和防震抢险救灾大队。
1、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总 指 挥 : (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 (大同市水务局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局长)
(********部队副旅长)
指 挥 :
(大同市水务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大同市册田水库管理局总工程师)
(大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阳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大同市水文勘测局局长)
(大同县人武部部长)
(阳高县人武部部长)
(大同县交通局局长)
(阳高县交通局局长)
(大同县电信局局长)
(大同县电业局局长)
指挥部职责:
a) 根据地震灾害情况迅速拟定抗震抢险救灾计划与实施方案;
b) 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调度,调动各防震抢险队伍;
c) 发生险情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施具体除险方案,排除险情;
d) 协调救援现场人员,使抢险工作能够紧密有序地开展;
e) 对重特大险情,有垮坝危险时及时申请外援,同时报上级部门,通知下游处于淹没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撤离避险。
2、下设四个专业组
①综合服务保障组
组 长:贾文
副组长:裴瑞祥 马文平
职责:负责水库现有通讯设备、备用电源、交通车辆及闸门启闭等全效高速运行,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各部电话畅通无阻,备用电源能随时启动,各种车辆与司机及时到位,以备调用。
②物资供应保障组
组 长:贾富忠
副组长:曹守国
职责:负责地震抢险所需的各种物资的储备,主要准备物资应有:帐篷、钢丝、塑料棚、麻袋、铁锹、铁镐、小平车、柴油、汽油、食品、土工布、水泥、砂、石子、木材、粗绳、等保证水库地震抢险物资的供应,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物资储备和消耗情况。
③抢险技术与监测组
组 长:朱宏官
副组长:赫振平 孟希平
职责:对水库主要工程、附属工程、附属设备及坝址区岸坡、基础工程、渗流、渗漏情况按规定要求派人进行经常定期大坝巡视检查,有异常情况时,昼夜监视,并及时汇报。出险后的技术保障等.
④保卫联络组
组 长:魏德武
副组长:邵义
职责:负责地震应急时水库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哄抢、盗窃、破坏行为的发生,同时联络上级来访与考察人员,保证正常、有序的现场工作秩序。
3、下设四个防震抢险救灾大队
①第一大队:由*******部队1600人组成
指 挥:王建军 贾文
职责:主要负责大坝0 160-0 480段抢险任务。
②第二大队:由大同县基干民兵600人组成
指 挥:马治宇 魏德武
职责:主要负责北裹头抢险。
③第三大队:由阳高县基干民兵800人组成
指 挥:尉连生 贾富忠
职 责:负责非常溢洪道左侧坝抢险。
④第四大队:由册田水库管理局职工200人组成机动队伍
指 挥:朱宏官
技术负责: 赫振平
职 责:支援各部位抢险,同时为各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以上各大队要一切听从指挥部命令,出现险情集中排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地震应急程序
★★★ 启动
在册田水库库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台局预报)里氏级(ML≥4.0)以上地震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全部迅速到岗到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
★★★ 运作
对地震引起的各种情况区别处理对待。
①发生5级以下有感地震后,大坝坝体一般不会产生裂缝等到破坏,这时各地震应急小组都要作好准备派人员进行大坝巡视检查,各重点部位,如主坝段溢洪道两侧土体,清泉洞部位水质、水量,主河槽、下游及排水体与F1、F2 断层位置的重点部位检查、监测,发现异常立即报告迅速调动人员进行处理,如情况危急,立即进入下一程序。
②发生5级以上7级以下破坏性地震后,各抢险大队必须及时到位,根据大坝破坏情况,如大坝裂缝、管涌、排水体液化、上下游滑坡、涌浪等造成的破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排除险情,同时向上级报告险情排除情况,进行适当泄水,降低库水位。
③发生7级以上强烈地震时,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迅速排险,同时根据坝体破坏情况,申请外援,并向下游淹没区(泛洪区)市县城镇发出警报,情况严重时要求迅速撤离,紧急避险。
由于册田水库坝址区地形复杂,处于册田凹陷区,距六棱山断裂约5公里,距西团堡断裂仅2公里,距大王断裂2公里,桑干河断裂又穿过坝体,并于库内有多条分支与派生断裂。而断层在地震发生后可能产生几米的错距(最不利条件),这都给册田水库防震抢险救灾增加了难度,故一旦有溃坝可能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通知下游各部门撤离、转移,同时采取打开部门敞泄库水,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泄水流量,调控溃坝,减小地震带来的损失。
★★★ 解除
根据震情发展、坝体处理的情况、抗震物资的储备情况及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部应有适当时机宣布解除地震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总结抗震救灾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防震抢险保障措施
抢险救灾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首都北京及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责任重大,工程抢险的各种保障措施一定要做到位,要从讲学习、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每个人每个部门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把任务全部落实下来,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存在,要做到四个保障:
1、组织上的保障
1) 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把各项具体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2) 各小组成员都要明确抢险路线,做到对实地环境非常熟悉。
3) 要明确任务,主要的任务是什么,其次还要服从大局,一切听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
4) 要明确位置,既要明确可能性出险的部位,又要明确各种抢险物资的具体地点与储量。
5) 要明确针对各种具体险情的处理措施与方案,多组织学习,让每位抗震抢险大队及其成员对一般险情的判断及其抢险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有备无患。
2、物资上的保障
对于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必须提前准备到位。各种抢险物资应根据抢险人员的配置情况、场地道路情况、可能出险位置、本着方便及时调用的原则,分别储备,主要是坝体两端与中间主坝及断层位置,对超预想险情发生时还应考虑场区内其他具体取用砂石、土料的地点。
3、通讯、电力、道路、卫生、安全保卫等的保障:
对于通讯、电力、道路、卫生、安全保卫等都应及早联系好各有关部门,如电信局、电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等单位负责,及时保障各种通道的畅通无阻,保证在险情发生时不会影响到工程抢险救灾工作的实施。这些都必须落实到具体部门身兼工程抢险指挥的一把手身上,严格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各部门都应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方案。
4、技术保障
由防震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调集册田水库技术骨干力量,对册田水库大坝经强震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作出预想、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分类别整理,并刊印《册田水库防震抢险技术手册》(现已由册田水库赫振平编写完成并内部刊印但未组织学习),组织各应急小组及抢险大队人员集中学习,让各组成员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抢险时就不会束手无策,或进行不科学的蛮干,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附:1、册田水库抢险平面图
2、指挥部组成、成员及联络表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