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权属确认 | 外文名 | Confirmation of owner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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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领域 | 法律、建筑、管理、信息 | 所属学科 | 法学、管理学、信息学、建筑学 |
⑴、房屋所有权人。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
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⑴、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办理确权。
⑵、缴纳定金之前办理确权。
⑶、确权需要房东本人亲自到场。
⑴、卖方准备确权所需资料。
⑵、买卖双方到房屋管理机构办理档案查询事宜。
⑶、买卖双方查验确权内容并签字。
确权项目 确权说明
房产证号 查询房产证号与房屋管理机构登记是否一致
房屋所有权人 查询房屋所有权人与房产证显示是否一致
共有情况 查询该房产有无其他共有人
房屋座落 查询房产登记地址与房产实际地址是否一致
登记时间 查询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便于确定税费
房屋性质 查询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成本价或其他
是否央产 查询央产房是否具备上市条件(央产办查询)
规划用途 查询该房产规划用途是住宅、商用或其他
房屋状况 查询该房产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
土地状况 查询该房产土地取得方式及土地使用年限
附记情况 查询该房产有无抵押、查封等其他状况
⑴、建房注册号。房产证是由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在辨别时,要看房产证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
⑵、发证机关(盖章)。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它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二是所盖印章均为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
⑶、团花。在封面里页有土红、翠绿二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手触有凹凸感。
⑷、暗印、水印。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并印有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印房屋。其抖动时声音清脆,可通过手摸和听声区分真假。
⑸、编号。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首页花边框内上端有由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证机关的簿册、档案记载相一致。
⑹、房产证编号页上边框最内侧线为“FWSYQZ”字母组成(房屋所有权证汉语拼音打头字母顺序排列而成),第一页边缘花边细线处为26个英文字母的随机排列。
陆先生是武汉人,在北京做生意,一客户欠了他的钱迟迟还不上,为了抵债,就将两本房产证拿给他做抵押。房产证显示,两套物业都是2006年购买的位于顺义的别墅。陆先生之前没有接受过房屋抵押,有点不放心,于是就拿着房产证到顺义房地局办理确权。
一咨询才知道,这两本房产证上显示的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时间等所有信息都是真的,但房产证却是假的。听房产局办事的工作人员如此说了之后,陆先生心里一惊:幸亏自己留了个心眼,要不然,几百万元就这样没了。2100433B
如何准确填写房屋权属证书——如何准确填写房屋权属证书
土地权属确认是国家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或认可,是人民政府行使土地管理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土地权属确认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依法对一定地区的土地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对,认为无误,予以确认,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二是应当事人申请,对其所争议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予以裁决,确定归属。土地权属确认是搞好土地权属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和解决土地纠纷的重要措施。2100433B
第二条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并已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无产籍房屋权属的确认适用本规定。
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棚户区内无产籍房屋权属确认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
(二)权属来源清楚、无纠纷;
(三)房屋正规、结构合理;
(四)被确认房屋属房屋所有人居住生活的唯一住所;
(五)被确认房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施行前建造。
第四条 被确认房屋结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房屋檐高应达2.2m以上(含2.2m);
(二)屋顶有保温层,主体墙厚度应达0.24m以上(含0.24m);
(三)房屋建筑面积应达15m2以上(含15m2)。
第五条 被确认房屋所有人应提供下列证实材料:
(一)房屋所在地常住户口;
(二)街道、社区、邻里他人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房屋所有人拥有唯一住房的证明;
(三)能够证明房屋建筑时间的,如各项税收完税证、房产登记收据、土地使用税费收据、施工许可证、加盖房产登记机关印章的白契、国有企业或有关部门的当年建房原始批件等。
不能提供上述有关证明的,房屋所有人也可出具街道、社区或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及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第六条 被确认房屋的使用状况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建房屋,其所有人从房屋建成起一直居住;
(二)买受房屋,房屋所有人自契约签订之日起一直居住,契约签订时间为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封户通知之前。
第七条 棚户区内无产籍房屋权属的确认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有关内容应在《葫芦岛日报》和《葫芦岛晚报》上同时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
第八条 符合第四、五、六条规定条件,且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确认相关手续。
不符合上款规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实施后建筑的没有产籍的房屋,不予办理。
第九条 棚户区无产籍房屋权属的确认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80元/户;
(二)房屋交易应补交的相关税费。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必须如实申报房屋状况,不得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不得伪造、涂改有关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
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第七条明确提出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就房屋权属档案资料查询的现状而言,一般是在买卖双方去房产局办理缴税、递交过户材料时才能由房地局的工作人员在房屋档案库中查到相关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地局的工作人员不愿接待单个买售人在纳税前的查询行为,如果每个欲购房的个人都来查询,将会增加很大工作量,如果需要查询,还需要递交申请资料,手续相对繁琐。而依据最新通知的内容,以后其中约定的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以及相关国家机关和机构在必要的情况下都可以查询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包括房屋的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房屋权属信息的集中归档,将有助于政府部门掌握每个公民的房屋拥有状况,从而为进行各大城市房产所有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提供基础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较准确地了解到每个城市的居民拥有房屋的状况,最终分析出每个城市房产投资和自住的比例,确定该城市的房地产现状,指导制定相应的地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