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
(二)主管全县植树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负责宜林、宜草地区及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协调和管理山区综合开发;负责资江两岸“绿化、果化、香化”工作;管理县直属林场,指导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林木种苗、集体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全县森林分类经营;组织指导全县治理开发农村“四荒” (荒山、荒水、荒地、荒滩)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木本药材以及野生动物等)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经营加工许可证;指导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及其它林产品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指导全县森林纠纷调处工作,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五)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管理、指导、检查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县级林业资金、林业专项贷款项目的申报,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监管国有林业资金,负责审核林业专项贷款重点建设项目。
(七)负责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以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
(八)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协调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九)制定林业科研发展计划,组织、协调林业大中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实施及成果管理;组织林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活动。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草拟机关各项议事规划和工作制度,承办机关文秘、会议、信息、档案、信访、督查、调研、保卫、机要、接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管理我局车辆、房产、计划生育等日常事务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负责林业普法工作;负责林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给的工作。编制林业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本年度年终考核;负责干部调动、奖惩、晋级、任免、聘任考核材料、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代码证的管理使用工作。草拟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技推广、技术开发、技术监督、技术培训、专利等管理工作;指导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协调和指导科技开发、科技兴林试验示范;负责局属单位离退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检查、督促、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二)营林股
组织实施全县造林营林、封山育林,林木种苗等发展计划:负责全县森林分类经营工作;草拟森林经营方案;负责资江两岸“绿化、果化、香化”工作,负责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果木林、薪炭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培育和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林木种苗、集体林场等的产业管理。
(三)林政股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草拟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草拟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指导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林地征用、占用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协调全县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和林业行政执法证;核发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对全县木材、竹材及制品、林化产品运输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木材检查站工作;对全县林地、林木流转和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管理;草拟全县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以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组织、检查和监督有关湿地保护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全县的宣传和实施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驯养繁殖管理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运输证件管理;负责资源县林业系统水源林保护区、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审批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建设、森林旅游工作。
(四)资金管理站
管理县级林业资金、林业专项贷款项目的审批和我局财务、财产;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及局属单位资产;协调管理山区综合开发及林业专项贷款和森工各种经营贴息贷款项目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林业财会、统计工作。
(五)森林公安
县公安局下设机构,属林业、公安双重领导,负责全县林区社会治安和林业案件的侦查工作。
(六)防火办
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全县林区野外用火以及对森林火灾进行扑救。
(七)能源办
负责全县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与维护;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机构职责一、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现任领导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覃桂党
局长
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等工作。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中共勉县林业局党组工作。主抓党建组织、干部职工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分管林政管理等工作。
天保中心主任
主持天保中心工作。分管二期天保工程、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天保经费及其供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工作;分管云雾山风景区开发建设工作。
行政监察室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稽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信息、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车管理等工作。
副局长
分管产业建设、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生物能源、安全生产、防汛救灾等工作。
系统工委主席
主持全系统工会工作。分管造林绿化、种苗、科研科技、林业勘测设计、森林资源调查、目标责任考核、职称评定、群团、计生、扶贫慰问、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